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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區諾軒:九西新東就否決財案有分歧 認同林卓廷不會無差別否決

【初選47人案】區諾軒:九西新東就否決財案有分歧 認同林卓廷不會無差別否決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5日)踏入審訊第25天,區諾軒繼續接受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盤問。初選提名表格要求參選人認同協調會議共識及擁護《基本法》等才能參選,區今指該「協調會議共識」視乎各區而定,而九龍西和新界東就否決預算案「確有分歧」。提名表格亦要求參選人認同「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區指是指涉各區提及否決預算案的「共同綱領」,但承認此前沒有文件以此為名或提及相關字眼,他亦沒有向參選人解釋。區亦同意,林卓廷和黃碧雲在表格夾附的單張沒提及否決預算案,林卓廷在論壇上亦曾指視乎具體議案投票,區同意他不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區諾軒同意參選人毋須就否決預算案條款回應

區諾軒今繼續接受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盤問。就協調文件,區同意組織者沒要求參選人就協調文件上「會積極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的相關條款作出回應,該份文件亦沒有公開,戴耀廷在6月9日記者會上亦指參與者毋須簽署任何文件。他並同意辯方指,參選人沒需要公開回應相關條文。

就提名表格,區諾軒同意由趙家賢草擬,他和戴耀廷審視及認可才發布,提名期是在6月9日記者會後4天,於6月13日至20日舉行,區並確認收到黃碧雲及林卓廷的提名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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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碧雲

提名表格稱認同「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 區:指涉各區共同綱領

沈士文其後引述提名表格,顯示「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及「我特此聲明,我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條款,區確認參選人要同意相關條款才能參選。

就條款提及的「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沈士文指其名字與最初的「35+計劃」文件(註:該文件沒提否決預算案)相似,區同意。法官陳慶偉問「35+計劃」與「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是否指同一份文件,區指前者是協調會早期的文件,但「我哋始終冇辦法迴避6月9號記者招待會,戴耀廷係有指涉到有一份文件,而去到嗰陣時呢,(該份指涉的文件)已經係去到各個區嘅共同綱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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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資料圖片)

陳慶偉續問,故「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是否只是一個「一般性(generic)」的說法,抑或是指向一份特定的文件?區重申根據6月9日記者會,指涉的文件「已經去到各區嘅共同綱領」。陳續指提名表格或於記者會前設計,是否設計時已考慮該記者會的內容。區指始終是由民主動力負責設計,亦的確沒有水晶球知道記者會發生的事,但重申該條款的精神,「就係總結協調會裡面討論嘅過程,以及希望參與者同意最後嘅共識」,並同意當時「會/會積極」運用否決權條款已包括在各區共同綱領內。

陳慶偉續問,條款中提及「及其目標」,組織者心中有沒有特定的「目標」?區重申「都係去返各區嘅共同綱領」,並同意法官李運騰所指,包括「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辯方稱文件無註腳、需解說才明白指涉為何 區認無向參選人解釋

沈士文其後展示九西的共同綱領,題為「35+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九龍西協調機制協議」,並指曾出現「35+計劃」文件及協調機制初稿。區確認計劃過程中的確曾出現過幾個文件版本,但沒有一份文件以「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為題,或提及該字眼。法官陳仲衡一度指,理解一直都是同一個計劃,區同意。

沈士文續指,由於表格上就「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沒有註腳(footnote),而整個計劃亦沒有文件提過此字眼,是否代表參與者需組織者解說,才會知道該字眼指涉什麼文件?區回應,文件的確沒有明確指涉,「若當時有人叫我解釋,咁我就會指涉返去共同綱領嗰份文件」,但他在陳仲衡詢問下,確認當時沒有收到這樣的要求,他亦沒有向其他人解釋。

提名表格要求認同協調會議共識 區指視乎各區而定、九西新東就否決財案有分歧

沈士文又指,條款的重點為「共識」,即參選人要同意協調會及35+計劃的「共識」,區指毋庸置疑該句的邏輯關係是以「共識」為先。沈續指,故如協調會議上就否決預算案沒有共識,那表格上認同的共識亦不包括否決預算案。區答「所以要睇返參選人本身嘅睇法係乜嘢」,沈指即是要視乎個別選區共識?區指「可以咁樣理解」。他並同意,九龍西和新界東就否決預算案「確有分歧」。

沈士文其後展示黃碧雲和林卓廷夾附在提名表格的選舉單張,其中前者寫有「反抗專政 緊抱自由」,後者則有「查警黑 制警暴 止警謊」、「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等,區確認,兩者均沒有提及否決預算案,亦與他早前供稱所理解的民主黨立場一致。

林卓廷黃碧雲選舉單張無提否決預算案、林論壇稱視乎具體議案投票

沈再引述初選論壇上,林卓廷回應嘉賓對他不會全面抗爭的質疑,林稱「我諗我哋要睇番具體嘅議案,具體嘅政策」,又指「如果政府話『每個香港人派三萬蚊』,我覺得一定要投贊成票喎,冇理由留返啲錢畀政府去做大白象工程㗎嘛」。法官陳慶偉問,根據林的回應,是否同意他不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區同意。

沈士文其後指,組織者是否收過74份提名表格,區指「我冇真係數過,但的確收到好多」,並同意每名參選人都要簽署提名表格,至於同一張名單之後的候選人要否簽則不確定。辯方其後展示林卓廷名單中黃凱盈的提名表格,區遂確認所有名單上的人都要簽署提名表格,並同意5個地方選區、超區和衞生服務界共74名參選人均簽署提名表格,並同樣表示支持及認同計劃共識。法官陳仲衡問,那黃凱盈要否未付1萬元按金,區答「應該係一個團隊畀一次嘅」。

早前自辯的劉偉聰盤問後祝區諾軒順利,沈士文今盤問結束後亦向區諾軒致謝,祝他平安、健康(“Thank you Mr. Au, I wish you peace and good health.”),法官陳慶偉着他之後不要再提該些言論(“Can you skip all those remarks in the future?”)。

區諾軒其後接受代表施德來的大律師黃廷光盤問,案件下午續審。

16人不認罪受審

審訊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沈士文、張耀良、黃宇逸、關文渭、馬維騉、盧敏儀、石書銘、黃廷光、Trevor Beel 等,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則自辯。

不認罪被告包括獲准保釋的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陳志全、柯耀林、李予信10人,及還柙的何桂藍、吳政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及余慧明6人。

列席認罪被告包括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岑敖暉、黃之鋒、袁嘉蔚及吳敏兒,全被安排在延伸庭就坐。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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