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三名男子前年9月被警方截查私家車時搜出鎚仔、螺絲批等工具,警方事後取得他們的「車Cam」錄音,發現三人曾與一名女子商量破壞輕鐵站。四人否認一項串謀刑事損壞罪,今(14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7天審訊。辯方發現,控方早前播片時少了13秒,質疑片段或受干擾,惟控方指以多個播放器均無法看到該13秒影像,申請押後審訊4至6個星期,以供專家審視片段作解釋,或重開案情。法官姚勳智終拒絕控方申請,案件明天續審。
控方提押後4至6星期 辯方:濫用程序
本案預計審訊10天,今日為審訊第7天,控方一直依賴被告的「車Cam」(行車紀錄儀)片段證他們串謀破壞輕鐵站設施。其中一段控方依賴的片段長1分鐘,顯示案發日凌晨被告的對答,惟控方庭上播放的時間只有47秒,辯方盤問時播放則長1分鐘,中間消失的13秒顯示案發前一日凌晨的情況,辯方質疑控方片段可能受干擾。控方外聘大律師梅松今提出申請押後審訊4至6個星期,以待專家重新審視片段作解釋,甚至要再提訊及重開控方案情。
辯方提出強烈反對,指所有辯方律師都能看到該13秒影像。大律師陳偉彥直斥控方濫用程序,指被告被捕至今已逾兩年,現因審訊途中出現似是對辯方有利的情況,就「畀控方由頭嚟過反擊」,會構成程序不公,不停重開控方案情(reopen)也是錯誤。而控方申請押後讓專家寫報告,辯方又要再請專家回應,再作陳詞,實是「無底深潭」,對已被捕逾兩年的被告不公平,眾多辯方律師亦難以再定一個審訊日期。
法官姚勳智一度指,最大問題是控方看不到某些片段,陳偉彥遂不解指:「我哋幾個(辯方大狀)都睇到,係佢睇唔到。」他續批評,控方有受過專業訓練的警員花長時間分析片段,最終仍看不到影片的完整版本,實是他們的疏忽。
控方:曾以三個播放器睇片不果 辯方:控方疏忽
大律師曾藹琪亦表示,控方一早已就證據作陳詞,到了審訊第7天才再要求押後,是不合理也不公平。她亦指,控方即使找來專家,也難以肯定片段完全不受干擾,變相此押後並無意義。大律師藍凱欣也補充,控方早已就片段的真實性及完整性請來專家花20天觀看及分析涉案影片,實有責任確認證物的完整性。
梅松回應,控方對該13秒影像並不知情,曾以 Windows Media Player、VLC Media Player 及 PotPlayer 播放都看不到,且於審訊中途才突發獲悉此問題,非一早預視卻不處理,有必要知道該13秒影像究竟是否檔案的一部分。辯方再反對,曾藹琪重申專家也不能必然證影片無受干擾,押後最終也是毫無意義,但梅松指她「太武斷」,認為專家應也可證明該13秒是以何種形式或何時存在於該影片。
官拒批押後申請 案件明續審
法官姚勳智終表示,考慮雙方陳述後,不批准控方的押後申請,稍後頒布詳細理由。案件押後至明早處理證據接納性的問題。
四名被告依次為:李懷恩(26歲,眼鏡銷售員)、張溱煒(26歲,無業)、李鈞浩(25歲,市場行政人員),以及莊詩慧(26歲,女製圖師)。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損壞財產罪,指他們前年9月5日在屯門青山魚類批發市場外,串謀損壞輕鐵站的出入閘感應器、售票機及閉路電視鏡頭。
案件編號:DCCC720/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