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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男認向警掟磚囚3年 官指帶縮骨遮望遠鏡屬有預謀 仇警心態昭然若揭

27歲男認向警掟磚囚3年 官指帶縮骨遮望遠鏡屬有預謀 仇警心態昭然若揭

(獨媒報導)2020年5月24日,大批市民上街抗議國安法及國歌法,期間24歲男子向警方防線投擲磚頭,被當場制服拘捕,事隔近2年後遭起訴暴動罪。他早前承認控罪,今(26日)於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法院)判監禁3年。暫委法官彭亮廷指,被告帶同單孔望遠鏡、縮骨遮和衣物到場,是有預謀參與當日的遊行示威,不接受他打算維修電腦的說法。雖然沒證據顯示被告參與事前的聚集,但聚集人士叫喊的口號和展示的旗幟,有煽動分裂國家及仇恨警隊的情緒,是公然及肆意地挑戰國家主權、警隊及法治,直指「被告的仇警心態昭然若揭」。

被告稱前往銅鑼灣維修電腦 官:片面之詞

對於被告袁展翔(案發時24歲,現27歲)稱當日前往銅鑼灣是為了維修電腦,並非有預謀到場犯案,彭官則認為「只是他的片面之詞」,被告戴黑色鴨舌帽,斜孭袋藏有單孔望遠鏡、縮骨遮、黑色T恤和藍色外套,想不到無緣無故,為何要帶單孔望遠鏡外出。彭官裁定被告在出發前往銅鑼灣時,已有打算參與未經批准的遊行、示威、集結及暴動。辯方早前求情時呈上維修電腦的收據,惟彭官認為「只是一個掩飾」,無法解釋被告為何攜帶上述物品。

官接受被告因事件而頭部受傷 需定期覆診

辯方早前求情亦指,被告被捕時掙扎,導致受傷,其後獲轉介至廣華醫院和瑪麗醫院跟進,腦掃瞄圖顯示腦左側有一個腫塊,以及灰質移位,被告需要繼續覆診及排期做磁力共振。

彭官指,雖然被告被捕後,沒有就頭部傷勢作出過任何投訴,只提及其他身體部位受傷,但是瑪麗醫院的醫療紀錄顯示,被告在5月24日被捕當日,便已出現嘔吐徵狀,5月30日的初步腦掃瞄顯示腦部有一些異常現象,故此彭官接受被告因事件而承受頭部受傷,至今需定期覆診。

辯方曾指由案發至今,案件歷時逾3年3個月,惟彭官考慮案件各個階段所耗費的時間,不認為警方或控方有任何不合理的延誤。

官:示威者口號煽動分裂國家及仇恨警隊情緒

彭官提及本案較為嚴重的情節,包括示威者叫喊的口號和展示的旗幟,有煽動分裂國家及仇恨警隊的情緒,當時有約500人聚集,癱瘓了銅鑼灣多個街道,示威者不僅挑釁警方,更追趕及以雜物攻擊。

彭官又指,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何時開始出現,但是正如前述,被告有預謀參與當日的遊行示威。被告的角色不只是鼓勵、協助或利便其他暴動人士,更拾起磚頭向警方投擲。

官:被告仇警心態昭然若揭

彭官指,現場的非法集結未演變成暴動之前,聚集者有著鮮明的立場和主張,他們共同叫喊的口號是公然及肆意地挑戰國家主權、警隊及法治,而他已裁定被告有預謀到場,「被告的仇警心態昭然若揭」,遂以監禁4年9個月為起點,認罪扣減至3年2個月,再考慮被告良好品格、頭部受傷及案件歷時逾3年,額外扣減2個月,最終刑期為3年。

案情指,當日有人發起由銅鑼灣東角道遊行往中環,下午有示威者在SOGO外聚集、擺設街站和叫喊口號,當示威者出發遊行時,沒有理會警方警告,期間約十名身穿防暴裝備的警員遭示威者持續投擲樹枝、玻璃瓶和磚頭等雜物,需撤退至波斯富街,其後施放催淚彈驅散。

警員目睹被告將馬路中央分隔帶一塊灰色磚頭拾起,之後向警方防線投擲,遂上前追趕,最終制服被告,期間被告激烈掙扎。被告當時戴鴨舌帽,身穿綠色T恤、黑色長褲和運動鞋,另攜有縮骨遮、單筒望遠鏡和替換衣物等。

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5月24日,在香港銅鑼灣東角道與波斯富街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路段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74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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