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段頗長的時間,國際足協和歐洲足協在賽制上的一個重大分別,是如果同組球隊分數相同,國際足協會先以「得失球差」決定排名;歐洲足協則較看重對賽成績。但當下正在進行的世界冠軍球會盃(世冠盃),國際足協已效法了歐洲足協:如小組賽球隊積分相同,先以對賽成績(依次為對賽積分、對賽得球失差、對賽入球)決定名次。而據報明年男足世界盃,小組賽也會採用先看對賽成績的賽制。由此可見,對賽成績優先勢將取代得失球差,成為世界足球壇在積分相同下的主要排名標準。
小弟對於這個轉變,頗有保留。直覺上,「對賽先行」有可能更鼓勵默契球。例如幾天前的世冠盃分組賽,最後一輪的國際米蘭對河床(E組)和皇家馬德里對薩爾斯堡紅牛(H組),都是2比2(或更多入球的)和局就確保對賽雙方攜手出線,而蒙特雷(E組)和希拉爾(H組)就算在另一場以100比0狂勝,都無補於事。幸好,最後默契球沒有發生。但35歲以上的球迷很難忘記,2004年歐洲國家盃瑞典對丹麥如何在最後幾分鐘踢成2比2時等待完場,致令另一邊廂意大利無論贏保加利亞多少,也無濟於事。
當然,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對賽先行」也可以減少球迷去懷疑已篤定出線/出局球隊在最後一輪對陣仍要爭取出線球隊作賽時故意慘敗。然而,「對賽先行」還有另外兩個頗明顯的問題。
首先,大家可以想想上星期世冠盃B組踢完兩輪後的情況。當時保地花高得六分、巴黎聖日耳門和馬德里體育會都得三分、西雅圖海灣者零分。末論保地花高對馬德里體育會;巴黎聖日耳門對西雅圖海灣者。結果馬德里體育會小勝保地花高,即兩隊都以六分完成小組賽。那麼,哪一隊排名較先呢?結果就是,如果巴黎聖日耳門順利擊敗西雅圖海灣者,最後三隊六分。計算三隊之間的對賽成績,排名順序為巴黎聖日耳門、保地花高、馬德里體育會。但如果巴黎聖日耳門未有擊敗西雅圖海灣者,保地花高與馬德里體育會之間的對賽成績就只看雙方在最後一輪對決的結果,即是馬德里體育會會排在保地花高之上。換句話說,保地花高與馬德里體育會哪隊排得較前,得要看巴黎聖日耳門對西雅圖海灣者的賽果。如果是「得失球差先行」的話,這情況就不會發生(除非三支相關球隊的得失球差和得球都是一樣)。
你可能會問,縱是這樣,又有何問題呢?終於我發現,一位在芬蘭土庫大學工作的哲學學者Arvi Pakaslahti曾撰文指出,這是違反了「自主相對排名」(autonomous relative ranking)原則:即兩支隊伍或者兩位選手在賽事中的排名誰較前或誰較後,不應受雙方沒有參加的賽事左右。Arvi Pakaslahti甚至提出,由於對賽成績的賽例有違「自主相對排名」,其實以紅黃牌的數目來決定積分相同球隊的排名,比起對賽成績更加合理。
除此之外,Arvi Pakaslahti亦以另一個角度去反對「對賽先行」。將艱澀的學術語言/哲學概念簡單化的話,他的論據是:相對「得失球差先行」,「對賽先行」將部分賽事排除在名次的考量中,那麼由運氣對名次的影響就大了。這結果就令到終極排名較難真正反映相關隊伍/選手的競技水平。這一說法被合乎另一個直覺:既是循環賽,為何個別場次的份量會更大呢?
那麼,到底近年「對賽先行」,有何因由?
參考資料
Pakaslanhti, Arvi (2019) The use of head-to-head records for breaking ties in round-robin soccer contests, Journal of the Philosophy of Sport 46(3): 35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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