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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權之路】香港真係冇未試過三權分立?

【分權之路】香港真係冇未試過三權分立?

港澳辦近日講到明,提倡三權分立都可以被演繹成「把香港變成一個脫離中央管治的獨立政治實體」【註一】。喺而家全面管治權下,香港三權分立嘅論述被不斷扭曲。所以本研翻查多份解密檔案,簡單搵咗自84年起除咗選舉民主化外,香港進行咗一系列嘅走向三權分立嘅嘗試,明顯為主權移交做準備,防止日後集權情況出現,包括但不限於:

1985年:《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通過,嘗試為立法會議員充權,運用傳召作證等權力調查政府及官員嘅不當行為,以達至監察行政一方。

1986年:英國內部文件曾有建議成立「憲政法庭」(成員為2位香港法官代表及3位來自人大常委代表)處理基本法釋法問題,意圖在人大釋法嘅過程中設立關卡,並嘗試香港司法獨立留下一層薄薄的保護膜。

1988年:提議將刑事檢控專員(DDP)獨立於律政司,由於擔心律政司97後會偏袒政府立場,好難做到喺英國慣例下嘅檢控獨立,嘗試為法治建立防火牆。

1990年:建議修改基本法第64條,刪去條文後半部分,為了不要將特首向立法會負責只限於四個範圍,意味應該更全面向立法會負責。

1991年:完善委員會制度(Committee system),常規化及制度化立法會中委員會的職能同規則。

1991年:《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通過,緊接不斷修改當時嘅行政權力過大嘅殖民條例,唔單止保障人權,同時減少條例成為「法律資源」被行政一方亂用。

1992年:將立法局行政局分家,非官守議員不能同時兼任兩局議員,港督並於93年不再擔任立法局主席,為了將兩局嘅權責分開,並互相制衡。

1993年:香港終審法院將在回歸後成立,為了體現香港嘅獨立終審權。

即使在分權過程中,英方受到來自中方嘅壓力而令到上述唔少建議都胎死腹中,但同時看見英方當時推動三權分立嘅各種努力及嘗試。再睇番現時香港政府向三權分立論述正式開刀,強化行政集權,同當時分權嘅情況形成強烈反差,更意味著原本不完善嘅三權分立將會受到進一步挑戰。

【註一】眾新聞:港澳辦批評有人「熱衷鼓吹三權分立」 把香港變成脫離中央管治的獨立政治實體

參考資料
1985 FCO 40 1811 Legislative Council (Powers and Privileges) Bill (Part A)
1986 FCO 40 1923 Constitutional development in Hong Kong
1988 FCO 40 2591 Prosecuting Authority
1990 FCO 40 2995 Future of Hong Kong_ exchanges with the Chinese on the Basic Law
1991 FCO 40/3189 Constitutional development in Hong Kong: role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1992 FCO 40 3567 Future of Hong Kong constitutional development
1993 FCO 40 4150 Hong Kong Court of Final Appe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