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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過後 美孚富臨工友取回逾 $660,000

一年過後 美孚富臨工友取回逾 $660,000

回看手機裏的照片,原來第一次記錄的富臨追討行動已是 2020 年 3 月 4 日,當時偕同約美孚富臨皇宮的工友到勞工處落案,歷經超過 1 年的追討,最終 6 名工友堅持走到最後——今日富臨終與工友以合共超過 $660,000 達成和解方案,當中包括代通知金、休息日補薪、有薪年假及長期服務金。

$660,000,到底是甚麼概念?

$660,000,換言之每名工友約取得 $110,000,對不少基層打工仔而言都是難以想像的數字,但要留意這些工友都是為富臨賣力多年,才可獲一筆看起來很可觀的長期服務金,更要知道在這 $660,000 當中,有 $370,000 都是由強積金僱主累算權益提取出來。

在現行政策下,除了在永久離開香港、65 歲退休時可提取強積金外,法例也容許僱主以僱員的強積金僱主累算權益部份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也即是我們常會聽到的「強積金對沖」。簡單舉例說,若你的長期服務金有 $100,000,但僱主為你供強積金有約 $90,000,那麼你實際得到的只有 $10,000,剩下的 $90,000 是在你的強積金戶口中提取出來的。

換言之,強積金對沖就是「僱員用自己的錢賠給自己」。工友雖然最終都可獲得 $660,000,但當中只有 $280,000 是由富臨賠給他們,而 $370,000 早已在他們的強積金戶口當中,只待富臨提取出來「賠」給他們。

歷經一年,取回全數?

雖然說代通知金、休息日補薪、有薪年假和長期服務金幾乎與工友所追討的金額幾乎完全相同,但其中有工友提出想取回每逢過年時,富臨高層要求基層工友向客人推銷的賀年食品券,金額只涉及約 $1,000 元,卻無法從是次追討中取回。

要求僱員向客人推銷賀年食品券是中式酒樓常見的工作內容之一,通常會由管理層向各酒樓分店店長發放食品券,店長再要求每名僱員向客人推銷,但僱員如果未能賣出所有食品券,剩下的就要由僱員自行購買。對於在酒樓工作多年的工友而言,通常都可賣出大部份的食品券,但對於剛入職、未有熟客的工友而言,分分鐘大部份的食品券都要由自己回購。而今次工友面對的更是,當管理層向各分店發放回傭時,店長把工友辛苦銷售的食品券金額私吞,結果工友向管理層追討無門,向法庭追討又因沒有留下證據而無從入手。

除了上述的中式酒樓陋習外,工友也無法在和解中追討歷時一年所失去的時間。這裏所指的時間是包括工友為了上庭而失去的車費、請假追討的薪金,甚至怕「經常請假上庭」而不敢找新工作所損失的金錢。這 6 名工友中,除了部份已達退休之齡而未有找新工作的工友外,有不少工友是最近才找新工作。

工友有所成長

對工友而言,取回應得款項當然是值得開心的事,但更重要的是當中他們有所成長。有工友在漫長的追討過程中,會抱怨勞工處不是幫助工友的機構,勞工法例也不完全是保障打工仔女的法律,強積金對沖其實是自己的錢。有工友看到警察站在富臨一方時,會明白為甚麼在 2019 年這麼多人會憎恨警察。甚至有工友可以把他們的追討行動與 2019 年的示威者連結起來——他們都是在爭取自己應得的事。

或者他們說不出甚麼鏗鏘有力的論述,他們甚至連那些艱深的法律名詞都不會記住,但至少會明白自己應得的東西,要自己爭取。

最後想告知流亡海外的 Sunny 和還柙牆內的 Carol,感激你們與工友站在一起,今日終取回應得款項,雖然還有多間富臨分店的工友未追回有關項目,但我們會繼續在自己的崗位上努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