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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融和得來不易 階級團結對抗民粹

澳門素來都是一個在種族關係比較融洽的城市,這可以在最近在 三盞燈舉行的東南亞美食嘉年華當中看得見。但在對岸的香港,就外傭(僱)提出居港權的司法覆核,引起了社會極大的分化,甚至有政治人物認為應該提請人大常 委會就此進行釋法。雖然根據澳門《基本法》第廿四條,澳門不會出現這方面的問題,但既定的法律是否必然合乎公義?我們對這個問題,應持有什麼態度?

首先我們要去了解外傭居留權事件的基本問題是什麼。事源是申請人與香港政府就《入境條例》中外傭在港工作期間均不被視為「通常居港」是否違反《基本法》第廿四(4)中,「在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就符合永久居民資格」的規定。先不談當中的政治和社會影響,就算外傭獲勝訴,都只是獲得與其他非中國籍 人士同等的權利,即申請的權利,並非自動獲得批准成為永久性居民的權利。而且,香港已經有外傭僱主明言,就算外傭勝訴,都會在七年期限屆滿前辭退她們,以免要在她們獲得永久居留權後在最低工資方面的額外花費。再說,入境條例相關的條文是把外傭視為罪犯和難民,這根本就是職業歧視!

另一方面,反對外傭居港的人士提出了「大量外傭流入會影響香港人福利」的問題。首先這個命題是否真確?歷史告訴我們,當年所謂「百萬永久性居民子女來港論」在多年實踐中已經證明是一派胡言。例如在零五年,來港子女人數只有一萬,零七年更下降至四千多人。就算是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所謂「七成外傭想來港」,也被《信報》踢爆是由僱主代答加上協會主席親自訪問,可信度存在很大疑問。

我們現在進一步分析外傭現象反映的是什麼問題。首先,外傭並不是港澳獨有的現象,在歐洲、中東,以至最近在中國內地都出現了外傭的現象(目前在內地, 外地家傭甚至是非法的),為的是以比「本地人」更低的工資獲得勞動力,而把在「本地人」的勞動力釋放出來,使之可以打工,或者在更好的地方工作。他們為了這些地方,受的是雙重的,即勞動和種族的剝削,本應是有與「本地人」相同的權利,包括永久居住權。而且,在資本主義陷入危機之際,煽動族群之間的仇恨情 緒,達到阻礙階級團結,鞏固資產階級統治的效果,這在歷史上的法西斯德國、義大利和日本都曾經出現過,並為四萬萬五千萬同胞在內的世界人民帶來持續多年的 災難(想一想,我們這百多年來,不也曾被外國人歧視過嗎?我們強大了也就要歧視別人來報復?)。幸好,目前沒有人在中國與東南亞國家衝突升級的時候,藉著例如大前天馬尼拉人質事件周年紀念,挑動香港人的民族情緒,製造事端,而且這種言行在西方社會已經普遍刑事化。但是香港警方在星期日對反對外傭居港權及反 對種族壓迫示威上,採取截然不同的處理手法,只會進一步讓人意識到香港公務員已被政治化。

有人認為,支持外傭權利的人是幼稚,還說「社會主義國家都只是先照顧自己國民,先在國內大幹社會主義,然後才攪什麼『世界革命』、團結全世界的無產 者。」但歷史已證明了,以國家為基礎實施的「社會主義」,無論是蘇聯、中國、朝鮮的「一黨專政」,還是西方的「民主社會主義」,都會失敗。問題不在於社會 主義本質上有缺陷,或許出於革命沒有向全世界擴散。在一次大戰後的一段時期,是最趨近於世界革命的,但當時世界各地的生產力有很大的差距。當然,在資本主 義危機日益深重的時刻、在資本主義全球化的條件下,另一個世界是否比以前更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