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政府繞過立法會硬推《禁蒙面法》,10月6日全港各區均有大批示威者堵路抗議。兩名學生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案件今日(2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立志成為營養師的17歲女學生認罪,還柙至9月9日判刑;19歲男生則否認控罪,保釋候審。
姓李17歲女生承認於去年10月6日在大埔道70號,管有可發出激光射線的儀器及一包膠索帶。
辯方求情指,案發時被告為中六生,在案情保釋期間考畢DSE,將修讀營養學副學士學程。由於母親是長期病患者,所以她自小對營養學有留意,立志成為一名營養師。辯方引述求情信指,被告「愛香港」、想為香港出一分力,是次事件後希望以營養學的知識貢獻社會。
辯方稱,被告被捕前,以示威者的相反方向走,本來打算離開,沒有證據顯示她曾參與暴力活動,身上亦未有搜出攻擊性武器。辯方指,中學校長、體育及訓導老師、社工及家人均到庭支持被告,希望裁判官考慮非禁閉式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