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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禁蒙面法》示威  17歲女生認攜鐳射筆膠索帶  還柙候判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政府繞過立法會硬推《禁蒙面法》,10月6日全港各區均有大批示威者堵路抗議。兩名學生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案件今日(2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立志成為營養師的17歲女學生認罪,還柙至9月9日判刑;19歲男生則否認控罪,保釋候審。

姓李17歲女生承認於去年10月6日在大埔道70號,管有可發出激光射線的儀器及一包膠索帶。

辯方求情指,案發時被告為中六生,在案情保釋期間考畢DSE,將修讀營養學副學士學程。由於母親是長期病患者,所以她自小對營養學有留意,立志成為一名營養師。辯方引述求情信指,被告「愛香港」、想為香港出一分力,是次事件後希望以營養學的知識貢獻社會。

辯方稱,被告被捕前,以示威者的相反方向走,本來打算離開,沒有證據顯示她曾參與暴力活動,身上亦未有搜出攻擊性武器。辯方指,中學校長、體育及訓導老師、社工及家人均到庭支持被告,希望裁判官考慮非禁閉式刑罰。

好鄰舍北區教會聲援白羅斯示威者 聯合國難民公署拒收信

(獨媒特約報導)白俄羅斯總統盧卡申科被指掌控選舉結果,兼血腥鎮壓和平示威者,短短兩星期已有約7,000人被捕。好鄰舍北區教會堂將收集逾800個簽名,要求白羅斯政府釋放示威者、重選總統,並呼籲歐盟、聯合國等介入監察,今天(8月26日)擬遞信予聯合國難民公署,公署以Home Office為由拒派人接信,只由辦公室所在的酒店職員代收。

好鄰舍北區教會堂主任傳道陳凱興,手持口號紙牌於聯合國難民公署辦公室外,即佐敦逸東酒店外等候,惟聯合國難民公署職員以Home Office為由拒絕派人親身收信,由逸東酒店職員代收。陳凱興坦言十分失望,認為聯合國難民公署作為國際人道救援機構,理應關心國際,惟其行動並不符合期望:「希望佢哋唔好龜縮。」

好鄰舍北區教會堂主任傳道陳凱興

呂智恆涉阻清潔工清連儂牆 否認阻礙公職人員 10月審訊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23日,粉嶺港鐵站對出行人天橋有食環署工人清理連儂牆。當時的區議會選舉候選人呂智恆多次要求食環署清潔工出示證件。警員多次警告呂離開不果,終拘捕呂。事隔逾9個月,呂被票控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今(2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10月30日開審。

控罪指,呂智恆於去年11月23日下午2時40分在粉嶺火車站連接太和路的天橋,阻礙麥姓食環署一級衛生督察執行職務。

控方表示將傳召3名控方證人,及呈上一段辯方不爭議的片段。而辯方則打算爭議呂是否構成阻礙和一級衛生督察是否正執行公務。

呂智恆在上庭後,到其他庭旁聽,並在另一案休庭時才離開法院大樓。他在庭外向記者表示「交畀神」,又表示知道粉嶺裁判法院「特別多紅官」,若被判以具阻嚇性的刑罰,最差的情況是「坐半年」。呂遂指:「更多手足嘅案情比我嚴重」,對比而言自己的案件不值關注。

案件編號:FLS2398/2020

林卓廷許智峯涉7.6、7.21事件被捕 民主黨:指鹿為馬、政治迫害

(獨媒特約報導)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許智峯今早被警方上門拘捕,其中林卓廷被指涉嫌於去年元朗7.21事件中參與暴動。民主黨對事件予以強烈譴責,斥政府及警方指鹿為馬,進行政治檢控。

警方今早清晨上門拘捕林卓廷及許智峯,林卓廷被指涉嫌於7.21事件中參與暴動,及於去年7月6日光復屯門公園行動中,在屯門警署外串謀他人毀壞財物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許智峯則被指於光復屯門公園行動中,涉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及刑事毀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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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主席胡志偉

胡志偉:濫捕濫告 無助修補撕裂

【陳彥霖死因研訊】2人以粗口指罵家屬 涉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被捕 警另通緝7人

(獨媒特約報導)法庭昨日起就15歲女孩陳彥霖去年9月浮屍油塘魔鬼山對開海面,進行死因研訊。其家屬在離開時遭在場市民指罵,警方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拘捕一男一女涉嫌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

深水埗警區總督察(刑事)張樂泉表示,一名出席完死因研訊的作供證人在離開法庭時,被約10人包圍以粗口辱罵,並展示粗口手勢,甚至一度阻止乘坐私家車離開。他指兩名涉案人今日被在場警員認出並即時拘捕。被捕人分別為一名17歲男學生,以及一名65歲的退休女士,兩人均有講粗口,其中一人更明顯向證人展示粗口手勢。

張樂泉批評辱罵行為影響證人情緒及法治,形容是極度卑劣及涼薄,並通緝另外7名年齡介乎40至60歲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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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區總督察(刑事)張樂泉(中)

涉反《禁蒙面法》示威  獲獎學金升中大女生認攜噴漆  保釋候判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去年10月初繞過立法會訂立《禁蒙面法》,引發全港各區大批市民上街抗議,4名年輕人涉破壞觀塘港鐵站升降機玻璃,被控非法集結、刑事損壞、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其中學業成績優異的19歲女生被搜出一支噴漆,今日(25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押後至9月8日判刑。其餘3名被告否認所有控罪,押後至10月6日審前覆核。4名被告獲准保釋。

現年19歲的女生張逸然,承認於去年10月7日在觀塘瑞和街63號外擁有或控制一瓶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摧毀他人財產。她面對的另一項非法集結罪,則獲控方撒回。

辯方求情指,張為品學兼優的學生,每個月都會捐出一部份零用錢予國際非政府組織。她憑優異的DSE成績升讀中大理學院兼獲獎學金,是次案件令她將來的路變得難行,「唔知點算好」、家人亦很緊張。辯方又指,被告當日只是想做一些文宣,但目睹其他人逃跑便跟著逃跑,是次屬單一事件,令她受了很大教訓及感到懊悔。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下令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9月8日判刑。

6.26案  被告自辯稱「痱滋警」推跌人  圖阻止反被攻擊故出拳自衛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6月26日示威者包圍警總,當日有便衣警員稱欲往警總上班時,被多名示威者追打。一名25歲地盤工人被指有份毆打該便衣警,他否認一項暴動罪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日(25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法官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作供。他稱看到身穿便裝的警員張金福推跌他人,嘗試上前制止時卻遭張攻擊,當時為了自保而打張一拳。被告與其他人再制服張不果,於是打第二拳。其後張金福面向警總,被告為免他衝擊警總或其他人,故蹬他一腳望能將他制服。被告稱當時並不知道張金福為警員。

法官不接納控方申請對話呈堂

控方昨日(24日)申請將被告岑曉麟Telegram「文宣行動組」的對話包括「話佢地煽風點火」、「學班仆街指鹿為馬」等紀錄呈堂,控方欲以證明被告為捩橫折曲及不誠實的證人,並提出傳召兩名負責截取訊息的警方證人。惟辯方指,被告已承認身在現場參與非法集結,且控方從無在開案陳詞及證人列表上提及以上材料,故提出反對。

法官郭啟安今日不接納控方申請,因控方指被告傾向說謊在法律原則上是傾向性證據,法庭不得接納;而紀錄呈堂對被告的損害性遠超控方的證據價值,並不符合公平原則。

被告跟隨急救員到警總協助

【武漢肺炎】無病徵歲半男童初步確診  血清有抗體  疑曾在社區感染

(獨媒特約報導)在今日新增20宗多初步確診中,一名1歲半男童昨日因預約了進行小童散氣手術而入院,他當時沒病徵,但在手術前的檢測中獲初步確診結果。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病人安全及風險管理)何婉霞指,男童母親的檢測結果呈陰性,但母子的血清均檢測出抗體,醫院感染控制和衞生署估計兩人是在較早前感染,現時已康復和沒有傳染性,故沒有醫院病人或員工被列為密切接觸者。

何婉霞指,男童在過去14天沒有離境紀錄,也沒接觸確診者;他昨夜被安排入住隔離病房,今早轉到伊利沙伯醫院後,院方之後在男童和他母親的血清中檢測出抗體,母親的檢測結果則呈陰性。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則指,男童和母親、姐曾於6月尾從巴基斯坦回港,但當時檢測了數次仍是陰性結果,故相信母子是在社區感染。

何婉霞指,會就此個案再作追蹤;張竹君則指,男童若真的確診,之後會給他一個編號,而他的密切接觸者如爸爸和姐姐,仍須到檢疫中心接受隔離。

【武漢肺炎】政府准郊野公園、戶外活動不戴罩  張竹君:行山時應戴返

(獨媒特約報導)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稱,星期五(28日)將放寬部份社交距離措施,包括在郊野公園及戶外運動時毋須戴口罩、食肆堂食可延至晚上9時,以及重開戲院及美容院。被問到措施是否適當時,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在下午的例行記者會上稱,若從公共衞生角度考慮,措施越緊越容易控制疫情,但亦要考慮其他因素,如抗疫疲累等;她指,放寬後希望市民繼續保持個人衞生,在效野公園如進行不太劇烈的運動如行山時,建議戴上口罩。

問到放寬社交距離措施是否與「普及社區檢測計劃」(全民檢測)有抵觸時,張竹君稱現時亦進行檢查時亦沒有推行「禁足令」,強調全民檢測的用意是找出社區中的隱形患者。此外,近日有醫學專家明言不會參與全民檢測,張竹君被問到個人會否參與時,則未有回應。

學生要求警出示委任證 疑被拍一下向前傾被控襲警  今判無罪

(獨媒特約報導)8月3日「旺角再遊行」後,黃大仙發生警民衝突。一名大專生被指於黃大仙港鐵站內推撞警員,經審訊後,今(2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獲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不接納其中兩名警員的證供,質疑他們未有準確道出事發經過或未有説出事實的全部。裁判官又認為,被告當時僅要求警方出示委任證,不構成自招嫌疑,故批出訟費。

被告學生嚴世宏(20歲)被控兩項襲警罪,指稱他去年8月3日在黃大仙港鐵站外,分別襲擊警長徐兆雄及警員麥永祥。就涉及麥的控罪,法庭早前裁定表證不成立,今日裁判官就餘下一項涉及徐的控罪裁決。

嚴獲判無罪後笑顏逐開,又向記者表示:「呢單案拖咗成年,感覺好似同單case共存」。他續指,因在案發時突然倒地至左手骨折,需要物理治療及到警署報到,令他生活多了很多麻煩,甚至現在左手亦不能長時間拿重物。

裁判官梁少玲指,被告自己拍攝的片段中可見,他當時被大量警察包圍,並高呼:「委任證!委任證!」,而報稱受襲的警長徐兆雄向被告出示委任證時,兩人仍有一定距離。梁官不肯定麥永祥的手曾否接觸過被告致使他向前跌倒,即使如此,被告在跌倒前仍手持電話拍攝著徐,若指稱他突然向徐施襲的話,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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