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網民發起「三罷」,有示威者打算堵塞理大校園附近一帶。25歲廚師被指在理大對出天橋擺放障礙物,遭制服期間涉掙扎導致警員受傷及損壞警員眼鏡,被控非法集結、襲警和刑事損壞罪,今日(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遇襲警員供稱被告不斷反抗,故用警棍打被告的腳。惟辯方呈上片段,證實被告並無反抗,但警員認為片段「唔係事實全部」,強調被告腿部有用力。
報稱為廚師的劉禮彥(25歲),原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襲警及刑事損壞共3項罪。控方上周五開審前修訂第一項控罪,因警員A在事後翻看閉路電視片段時,發現擺放欄杆在天橋上的是另有其人,故由「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改為「非法集結」罪。
現時控罪指,劉於去年11月11日在港鐵紅磡站A出口近理工大學天橋,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脅性、侮辱性、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於同日同地,襲擊警員A及損壞警員A的眼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