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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施政報告》2022的意見

我們對《施政報告》2022的意見

前言

在過去的三年裡,我們心愛的家遭遇嚴重打擊。作為成年人面對這一切自是苦不堪言,對處於成長階段的兒童和青少年來說,他們的正常生活尤其災難性地受到擾亂。我們需要一個敢於承擔並以兒童的角度看待這些嚴峻挑戰的政府帶領,透過與多專業的合作,及直接聽取兒童及青少年的意見,來重建一個兒童友好的城市。以下是本會就 2022 年施政報告向香港特區政府提出的建議:

建議 1: 成立由專家領導的特別工作小組研究社會動盪及疫情下對兒童及青少年的影響

作為兒童權利倡議者,我們目睹過去幾年對兒童和青少年造成的傷害。這些傷害正對他們造成長遠的影響,同時亦反映了現時制度的缺失。如果這些問題未有得到正視,將會產生讓本港無法承受的高社會成本。相反地,這也可以視為檢討及投資改善現時制度的契機。我們敦促政府成立一個由專家帶領的工作小組研究以下兩個範疇: 一)。 自2019年起社會動盪對兒童和青少年造成的損害;二) 。 自疫症襲港對兒童和青少年造成的損害。

自2019年社會動盪以來,不同形式的拘捕、檢控和羈留都在最少1,754名18歲以下兒童(警方數據)的生命留下永不磨滅的傷痕。這些少年人無論在重返校園接受教育和家庭、社交生活都面對困難重重,單單是與別人分享感受和情緒亦遇上難以估計的挑戰。很多兒童因持續暴露於社會的各種衝突和不安而受創傷。政府應尋找方法和分配預算,並與專家、專業團體及非政府機構協作以幫助這些兒童及少年接受更生和人性化的治療,為他們順利重返社會做好準備和支持。不讓這些孩子和解和更生,不但推高了本港的社會成本,亦是對香港珍愛的下一代不合情理的浪費。

過去一段長時間,封鎖、停課、網上學習、缺乏社交連繫及遊樂空間和活動等都造成一代兒童的體能、心理、自理能力、社交能力、學術能力發展遲緩。這尤其影響有特殊需要和貧困狀況下的兒童。我們需要政府盡快召集不同部門和多專業的專家和學者妥善地討論和提出建議改善措施,免得為時已晚。工作小組應由有兒童福利專家背景的人士擔任主席,並應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依歸。

建議2: 開展香港保護兒童法例的全面檢討

近年,許多幼童遭受到父母或他們信任的人的殘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折磨至死或嚴重傷害,令香港社會一片嘩然。這些事件亦提出了一個很大的疑問:「為什麼我們的保護兒童制度未有發揮作用,讓這些最需要保護的兒童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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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一直齊聲要求在保護兒童法律上落實真正和全面的改革。政府不應再拖延進行全面保護兒童法例的檢討。我們鼓勵政府由2020年民間透過立法會向政府提出的《保護兒童法(修訂)條例草案》作為起步展開公眾諮詢,以將「兒童的最佳利益」原則編入法律。該法案中率先提及的事項是由兒童福利、兒童權利的團體和法律界人士共同起草的,當中亦包括了社會正熱烈討論的強制舉報虐兒機制,法案亦反映了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在香港實施《兒童權利公約》的建議。

我們亦強烈建議政府就以下各項保護兒童的措施公布實施和改革的意向:
一)開展全面禁止及消除體罰的立法工作;
二)加快步伐設立強制通報懷疑虐兒個案機制並增加資源;
三)盡快設立由法改會建議新增罪行「沒有保護罪」;
四)就每個兒童非自然死亡或嚴重受傷個案成立獨立調查制度;
五)禁止在港強迫婚姻及販運人口到外地作強迫婚姻;
六)改革現行的照顧和保護程序,以保護最需要照顧的兒童的最佳利益;
七)改革自2003年起檢視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後未被觸及的少年司法制度;及
八)在每個財政年度為完善保護兒童制度預留合理的預算。

建議3: 強化兒童事務委員會成為獨立法定機構

兒童事務委員會自2018年6月起在香港以諮詢組織的模式運作了逾四年。雖然特區政府以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一職作領導,但委員會卻因其結構和缺乏明確的法定權力而未能適時發揮應有的作用,亦未有兌現為兒童向政府發聲的預設功能。回顧2021年的施政報告,前特首強調兒童事務專員在協助保護兒童方面有重要的角色(第 36 段)。這建議受到社會強烈歡迎,而通過向兒童事務委員會投入更多資源,將會促成建議落實讓兒童事務委員會逐步邁向一個獨立法定機構。

我們強烈建議政府參考最低的國際標準,並向已設立獨立兒童人權機構的79個國家和 200多個司法管轄區取經,將香港兒童事務委員會重新設計為獨立的法定機構。法定的兒童事務委員會需要獨立於政府、擁有自己的辦公室、員工團隊、分配預算、開發兒童友好的渠道與兒童溝通和清楚聆聽兒童的聲音,並在必要時代表他們與第三方談判和調解。委員會還應有權接受投訴並進行調查,並有責任尋求確保兒童對任何侵犯其權利的行為得到有效的補救措施。 這樣,香港110萬18歲以下兒童的最佳利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建議4: 為兒童提供遊樂空間及活化無障礙遊樂場

香港公共遊樂場的現狀不但令香港人尷尬、憤怒更是有損聲譽。忽視這些重要的遊樂場不僅浪費了珍貴的公共空間,更是浪費了對兒童發展必要的資源。兒童一直對缺乏遊玩空間和適合不同年齡、無障礙的遊樂場有所意見。缺乏玩耍會直接削弱兒童的好奇心和創意、社交、體能、解難和溝通的能力和技巧。

我們促請行政長官責成相關政策局及部門發展長遠計劃以建立和保持香港有充足的無障礙、創新、有藝術氣息、具創意、有充足空間和有彈性的遊樂空間,供不同能力的兒童和公眾遊玩、閒暇。

於2018年開幕的屯門公園提供了多元化共融遊樂設施讓不同年齡和能力的兒童一同遊玩,受到很多大、小市民熱烈歡迎。然而,只有一個共融遊樂場並不能夠滿足香港的需求。另外,留足夠預算保養公園以確保其安全和吸引也是重點。政府必須投放更多資源,與兒童遊樂的專家和組織衷誠合作,積極讓兒童參與其中,儘早在各個社區為兒童建立大、中、小規模的共融遊樂空間。

我們在2019年施政報告中獲悉,政府計劃在五年內改造170多個公共遊樂空間。 我們希望政府可以讓社會了解此政策之進度,而上述提及到的原則亦必須應用於活化這些公共遊樂空間當中。

建議5: 提供合適渠道供兒童發聲

香港有很多議題都與兒童息息相關,可是兒童很少有機會以兒童友好的方式參與和被諮詢。所以,我們的政府和社區很少聽到兒童的聲音。讓兒童在跟他們息息相關的事宜當中參與並發表意見,不僅完全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第 12 條的規定,還有助培養下一代對我們這座城市的歸屬感。

我們促請政府策劃特別的諮詢計劃、渠道和具創意的溝通策略來與兒童溝通、諮詢兒童的意見,而這應由與兒童直接有關的政策局和部門先開始。兩年前,本會委託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客座副教授 Anne Scully-Johnson 開展「香港執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十二條(兒童參與的權利)的基線研究」。31個政策局、部門及法定機構回應了研究。研究揭示了兒童參與權在本地實踐相當有限,包括其重要性、形式和參與質量。報告提出了共92項建議供有關當局、不同界別、持分者參考以提升兒童參與及將兒童參與納入主流,讓社會更清晰地聆聽兒童的聲音。我們希望五年、十年後再進行此基線研究時,我們可以很自豪地見證政府架構中兒童參與有所改善。

結語

新一屆香港特區政府就2022年施政報告展開公眾諮詢時,以「你的意見將推動我們更好地服務市民和香港發展」的口號作宣傳。我們邀請政府直接接觸兒童和青少年,了解他們對香港未來藍圖的看法。我們常說兒童是我們的未來,但他們亦屬於現在。讓公眾參與是任何公共政策的關鍵,這必須從兒童開始。我們衷心希望新政府能多接觸兒童和青少年,真誠地聆聽和與他們互動。身為兒童權利倡議者,我們承諾會繼續分享我們的觀點,代表香港兒童的利益,理解他們並為他們發聲。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