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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通過限洋狀接國安案 林新強憂未一刀切終變曼聯「麥麥送」

立會通過限洋狀接國安案 林新強憂未一刀切終變曼聯「麥麥送」

【獨媒報導】黎智英國安案觸發的釋法風波,律政司最終提出《法律執業者條例》修訂,設多重關卡審查海外律師參與國家安全案件。立法會今日恢復辯論,法律界林新強指方案未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師,只是由特首和律政司分別擔任龍門及後衛,「但英國曼聯足球隊,都有個後衛叫『麥麥送』,無法擔保久守不會出錯。」修訂最終在不記名投票下,三讀舉手通過,無人舉手反對。

草案2月中出爐 不足3個月獲通過

新機制下,行政長官會有兩次審查申請的機會,分別是「申請前甄別程序」及發出「特首證明書」階段。在「申請前甄別程序」,由申請人「自證」符合資格。若過到頭關,可被准許申請「證明書」。即使獲發「特首證明書」,亦設有「覆核機制」,若果政府因為案件突然在法律程序途中涉及《國安法》,就可以啟動「覆核」,案件就需要「擱置」。

連同國安委的角色,日後海外律師若要參與《港區國安法》案件,一共須過4道關卡。特首無責任在不發出通知書前給予進一步申述的權利,即使拒絕申請,也不會向申請人披露決定理由。而特首在整個「證明書」機制下的決定,全不受司法覆核挑戰。而新方案將適用於刑事、民事及其他法律程序。

4重關卡 無責任交代拒絕理由 禁司法覆核

在今日二讀辯論時,一直要求「一刀斷」禁止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的法律界議員林新強,再次表達其失望及憂慮。他指今次修訂只是「將個龍門員由法官改做特首,再加個律政司做後衛」,「我哋嘅特首雖然都係愛國愛港嘅香港人,但係英國曼聯足球隊,都有個後衛叫『麥麥送』,無人擔保做防守或者做死守,係一定唔會出錯。」

他又表示可以預見修例後,境外勢力仍可「偷雞」或不斷「唱衰」香港,他又稱被告可以不斷透過聘請「反中亂港」的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藉此拖延案件,及「抹黑」香港。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發言時表示,不同意條文就國家安全的定義空泛,因國家安全在國際間沒有一致定義。他又指香港市民有權選擇律師,但不包括沒有在香港有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修例並無剝奪任何人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