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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反對人獸交

有個叫浪濤的人,在他的雅虎網誌將同性戀等同亂倫人獸交,並對同志口誅筆伐惡意中傷,本人曾試圖回覆並指出他的不知所謂,結果我成為他黑名單的一員。

有人表示我在「曲解他的說話」,然而由於給他留下的說話已經全給刪去,甚至連他自己出言不遜的拙文也告蒸發,可說是死無對證。

好記得他和他的弟兄當日如何上崗上線──如果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不是人獸交都可合法化?

好記得我當日對這些人亦有以下回應──如果動物本身有自己的思想、感情,主意,而又與人類可以進行交流、互動,而不是被人類騎劫的情況下,我也不反對人獸交。

不過,牧師搞細路又怎去計?

苦主往往有冤無路數,牧師卻受到包庇,這些新聞已經屢見不鮮;
就像一些名校,為了校譽,教職員都封嘴當沒事發生。

我不相信教會內發生的性侵事件都屬於你情我願,明明是霸王硬上弓的了,教會又為了苦主做了甚麼?

說到這裡,最終我被封掉了,我理解我為何成為黑名單,但這種事事講愛但表裡卻不如一的人,心腸最黑。

我想,如果道理是過得自己過得人,一定能站得住腳,哪怕別人的不同觀點角度?那怕你們那套「所謂的真理」被人愈辯愈明?
事後,有人在別個地方向那叫「浪濤」的報料,指本人在此地對其「人身攻擊」。

甚麼?又一個被我人身攻擊?

我想我是有理取鬧的。

妙詩人先生,本人和你不同,尚不算是無的放矢;浪濤先生,又是別人在曲解你的意思?同樣地,你倆也是神職人員搞細路的問題上採取迴避的態度,說到這個話題就恰恰要被你們刪去。

果然,遺憾我的回應都給刪走了,真是死無對證。

任你多喜歡自己呃自己和精神自瀆,世界每天仍是在轉,繼續多元而百花齊放,別人只是不能在你的網誌留言而已。

如果是怕別人不尊重自己,自己也得將心彼己,不過,最沒良心的人講愛心和包容,是不是太笑話呢?

文︰DAI ADORU

影像串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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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Singer

哈﹗ 你此文令我想起Peter Singer﹐此君反對食動物﹐不過卻讚同人獸交。

你不是無間道罷

老是談妙詩人或浪濤說過甚麼甚麼, 他倆是誰, 很有名嗎? 幹麼不斷替他倆宣傳? 你不是無間道罷?

我沒有興趣人獸交道德與否, 只有興趣人獸基因結合的問題. 幾年前德國(?)做過, 但只是proof of concept, 沒有嘗試真正培育.

DAI ADORU是我們的一員猛將,從媒體報導看宗教霸權就是他寫的!

妙詩人或浪濤都是基督右派的典型,拒絕承認事實,拒絕用邏緝,只求社會一面倒偏向他們的道德,
他們的手法和學校連http/https/ftp/ftps/news group/BBS/P2P都分不清楚是什麼時就掛橫額來支持「網絡廿三條」立法一樣,
只求「道德」勝利,不計任何手段。

比較一下基督徒及反基的網誌的分別,你會發覺前者最喜歡刪文,後者相對容忍不同的意見,何者更文明有目共睹,關啟文/蔡志森身邊未必有朋友是無神論者,明光社及性文化學會當中有沒有任何無宗教信仰人仕呢?甚至有沒有自由派基督徒呢?

但反宗教霸權行動中自由派基督徒為數不少,我本人亦有基督徒朋友,隨時可以數出來。

誰更像霸權主義者呢?

Homosexuality, Beastiality and Sex abuse within the Church

I think the real issue at hand is consent.

It would be, IMHO, inconsistent to say that beastiality (at least in a lot of cases) are acceptable but that a senior member of the Church having sex with children is not. Of course, I think any form of sex between an adult and a child is not acceptable even with the child's consent, if the age gap between them is large enough and the child does not know what they are consenting to while the adult clearly has a much better idea of what is about to happen. With animals, on the other hand, there are two problems: 1) the same with a child, an animal is less intelligent than the average adult human and therefore might not have the capacity to give genuine consent (which involves understanding the nature of what exactly they are consenting to); and 2) it is hard to tell whether they are consenting or not, since they have such different ways of expression.
However, I beleive homosexuality is a whole different category - it gives no information as to the abililty of the people engaging in a sex act - it only points out the fact that they are of the same sex. Sex abuse within the churches, beastiality and any other kind of sex act could be homosexual. Therefore, I don't think the three can even be compared to each other (though pedophilia is probably similar to beastiality). Homosexuality in itself is simply morally neutral.

網絡廿三條& http/https/ftp/ftps/news group/BBS/P2P

Though I'm not exactly a fan of right wing Christians, to be fair, I don't think one has to know what "http/https/ftp/ftps/news group/BBS/P2P" is to have an opinion on this matter. To be honest, I have an opinion about it myself (though a very different one!) but I'm not sure whether I can say I understand all the "http/https/ftp/ftps/news group/BBS/P2P" stuff completely.

文明和獸行,只差一線

我不反對人獸交,在於兩者有著同等的文明、思想和溝通能力這些大前題下,
相對來說,在教會內發生的,顯然不是人獸交,因為這些神職人員以及包庇他們的教會上下,乃禽獸都不如。

隔空回應浪濤先生︰無的放矢真可恥!

~ ~ ~ 浪 濤 ~ ~ ~
2009-03-17 22:35DAI ADORU 很有「愛心」和「包容」。 他那篇文章只提到他支持人獸交。 根據留言記錄,他也支持亂倫。 所以,他很有「愛心」地「包容」同性戀、人獸交和亂倫。
但是他經常抨擊神職人員搞細路。 難道他有這童年陰影嗎?
Anyway,他的回應很無禮貌和離題,所以被刪除。
http://hk.myblog.yahoo.com/Spindrift-HK/article?mid=10955

對於一個自命神聖、口口聲聲自己是基督徒,相信任誰人都會期望他擁有更高的道德,然而,要是浪濤先生自命「神的兒女」,我不知做老豆的會否願意承認自己收養了這個敗家兒?

無的放矢砌詞陷人於不義的行為,我不知道這是否教會指派你去做,但顯然你們這套絕非愛心。我必須要聲明一點,我從來沒有說過支持亂倫,由於出自本人的留言都被浪濤先生全數刪去,所以我和所有人都不知你是「根據甚麼留言紀錄」去無的放矢。

浪濤先生,閣下口口聲聲自己被人曲解,但偏偏有網友卻「剪存」了你那狗口曾經說過但之後乘別人不知而被你老哥自行刪去那「被曲解的說話」,或者你這個人講過說話愛不算數,閣下要自欺欺人是沒有問題的,不過右基像你說的每句笑話我們都樂於為你存檔,對於你這壞榜樣,這無疑是很「好」的「見證」。

浪濤先生,恐怕你的思想真的很糟糕、很不良,我由衷希望閣下只是基督教的大樹幾枝枯枝,關顧弱勢並不關乎是信哪一個神,關愛每一位苦主乃基於良知、大愛。

試問,蕭芳芳女士是否又一定要基於自己有「童年陰影」才能為護苗行動發動、發聲、發光、發熱、發亮?

我們當然理解,像你們這些宗教狂熱份子已經病入膏膚,所以你們才會將神職人員搞細路這些大事大非問題淡化得一乾二凈,觀乎浪濤先生擺出這極其涼薄的「童年陰影論」,相信每一位可憐的苦主都會被他不屑一顧。

浪濤先生,身為基督徒居然是這種嘴臉,你不覺得羞恥嗎?

Oh my god...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2665

So not only one passage, but 2 passages with comments on this passage to attack...

is that 浪濤 your enemy / rival? How did he hurt you badly? Otherwise why should you work in such a 窮追猛打 way?

同意韋言

反基反得如此上綱上線,咁唔係迫使其他相類立場的人士幫理不幫親?

如果 DAI ADORU 的截圖為真,那麼,浪濤只是在反問與質疑大傻貓的思路,所謂「亂倫跟同性戀去相題並論」,只不是指出在大傻貓的思路下(不容許 intolerence),反問他如果看香港禁止亂倫和人獸交的法律,反問社會中有家長在家庭對子女批評亂倫和人獸交的做法。這個反問是要求大傻貓確立所謂「不容許 intolerence」的準標在何,為何同性戀加罪化是「intolerence」,人獸交加罪化與亂倫加罪化又是不是「intolerence」?所謂「intolerence」的本質是什麼,這個問題對於大傻貓的「不容許 intolerence」立論怎不是重之又重麼?

以「亂倫跟同性戀去相題並論」簡化之,忽視此問題是直接針對大傻貓的「不容許 intolerence」立論之事實,忽視此問題只針對「對同性戀 intolerence」與「對亂倫 intolerence」有同質性(而不是指同性戀與亂倫同質),這正正是混淆視聽。

一個人/某一個想法的思路是否有關,是否有啟發性,是否重要,並不是由他/發言者的宗教或政治信仰(或兩者同時,如「右基」觀 念同時兼具宗教與政治面向)所決定的,而是要按個別說話與其說話脈絡所決定的。如果我們因為他/發言者的宗教或政治信仰而有所歧視或針對,這怎樣可以站得腳?如果一個人要同時支持同性戀歧視立法,又在行為上對其他人的宗教或政治信仰而有所歧視或針對,這就顯得人格分裂與荒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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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亦要附和韋言。這個題目,說到底有什麼的公共性?你想籍說明妙詩人與浪濤的行為,反映什麼具公共性的議題?妙詩人與浪濤是政府中人,是幕後政府,是事實政府,是對政府很有影響力的人,還是什麼?還是因為妙詩人與浪濤都自稱基督徒,所以你就要顯示「這樣就是基督徒」,為了以此例子展示宗教霸權的存在?

希望麥兄也懂何謂中立不偏頗吧!

難道他的說話沒有半點令混淆視聽的成分,他的提問不叫做「將亂倫跟同性戀去相題並論」?就算他在這個設問沒有任何可以挑剔的地方,請問麥兄,「我不反對人獸交」一文被人摒棄背後的意義不特止,還被那人兄說成這樣──

說我「原來支持人獸交」、「也支持亂倫」,請問麥兄如果你的評論真的公道不傾斜,為何你又不反對這種形式的上綱上線?還是麥兄你在偏聽?

是誰在上綱上線,我無意跟你來爭論,本來觀點與角度的事也沒有甚麼好辯論的,但像麥兄說出
「如果 DAI ADORU 的截圖為真,那麼,浪濤只是在反問與質疑大傻貓的思路,所謂「亂倫跟同性戀去相題並論」,只不是指出在大傻貓的思路下(不容許 intolerence),反問他如果看香港禁止亂倫和人獸交的法律,」這類說話,我倒感覺你是在力挽狂瀾。

這是我的署名文章,大概我要評論一件事用不著你去質疑我是否在借題發揮;如果你覺得沒有所謂的公共性,我不能勉強你,但最起碼我帶出了「我不反對人獸交」、「牧師搞細路,封嘴當沒事發生、禽獸不如」這幾點。

「中立不偏頗」不是這樣

總不可能站要求我在你與浪濤之間,將雙方的理據與不是數清楚,才叫做「中立不偏頗」吧。我的焦點是一件事,不是你們兩個人;這件事是導致你寫這樣文的遠因,與此文是關係重大。

至於有關人獸交的部分,我完全附和陳巧文,不予重覆。

有關浪濤的「根據留言記錄,他也支持亂倫」一段,與有關浪濤「難道他有這童年陰影嗎?」一問(或還有其他有問題的對話),
1)浪濤對我係個不重要的 nobody,他在 inmedia 沒有戶口(或用了其他我不知道的戶口),要我隔空質問他,豈不是最典型的「狗吠火車」?不如你講講浪濤對我,或對其他 inmedia 讀者這個「浪濤」有什麼重要性,弄得即使是隔空也要去問他?
2)這兩點好明顯應該由你去他去問他,所謂「根據留言記錄」是指什麼,所謂「童年陰影」之猜測是基於什麼。你盡了做的努力去問,禮貌一點問(但堅持內容公開),不論對方理不理你,你都可以將結果貼到你網誌內,這樣才可以讓人公評。你根本沒有去問,或問了卻沒有把問答過程公開,你怎能要求我或其他讀者去公評呢?在這個階級就要去判斷這兩部分,根本係妄評。

你說到「我倒感覺你是在力挽狂瀾」,這只能令我更加感到你的想法「批評你之前該先批評浪濤」或「不應只批評你而放過浪濤」。否則「就是偏幫浪濤」,你有這個想法多多少少可以理解,但如果這個想法背後有客觀而理性的理由,而不是基於主觀感受,那就真的十分費解。Alone in the Fart 在網誌有一問:「如果你畀人鬧係仆街,你會同對方辯論自己點解唔係仆街(「我無喺街仆親,所以唔算仆街」),抑或嘗試瞭解對方的怨憤,設法排解?」。Alone in the Fart 在該文的立論是錯的,因為宗教霸權是實質並具體的指控,並不是類似「仆街」這類抽象概念,具體辯論是必要的,不應依靠人際關係排解怨憤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對於人與人之間的處世來講,這個仆街論是相當有道理的,至少在旁人眼中。我們可以對事可以斤斤計較,但不可能對人也斤斤計較起來。

有關公共性一點,我是指問浪濤的評論。此文的確有部分是有公共性(例如人獸交本身),但此文亦有相當多公共性成疑的部分,除非能說服讀者浪濤一點也有公共性,否則,我請你自問你要如何對待你的讀者。

「中立不偏頗」也不是你的「這樣」

「如果這個想法背後有客觀而理性的理由,而不是基於主觀感受,那就真的十分費解」

「但此文亦有相當多公共性成疑的部分,除非能說服讀者浪濤一點也有公共性,否則,我請你自問你要如何對待你的讀者」

你要質疑本人的中心思想不外乎是「公共性」,但我相信我不至於要連這些都要跟你去周旋或糾纏,要連這些都要去爭論一番,未免太累。難道,要在這個提倡「言論自由」的獨立媒體撰文,原來是要有麥兄所謂的「公共性」作為撰文前的考慮?可是閣下的定義也不見得有何客觀可言,而且是無界線和無凌兩可的。再講,在很多報章專欄也經常見到作者「隔空回應」某某,若按麥兄一套思想定論,很多文章都可以被你冠以「不公共」的,然而對你沒共鳴的文章是否就跟「其他讀者」沒有共鳴?

不過,閣下表示「你根本沒有去問,或問了卻沒有把問答過程公開,你怎能要求我或其他讀者去公評呢?在這個階級就要去判斷這兩部分,根本係妄評。」我從中看得到你的「不細心」,我以及其他網友都有在他的網誌提問,只是浪濤這人二話不說移除問題並封禁我們,你看不到並不代表別人「根本沒問」,如果你的著眼點是放在「公平公開」,相信你也能夠對此公評一兩句,當然,你是「不欲妄評」還是「不願置評」本人是不能左右的。

不過說實在的,閣下本來都是以主觀思維去挑剔別人,那何以能夠置身事外去說別人「不夠客觀」或「不理性」呢?閣下明明都是主觀作祟,但就不能略加宏觀地看多一點,將自己未有著眼於浪濤的問題,說成「批評你之前該先批評浪濤」、「不能只批評你而放過浪濤」,很難令人相信這不是為你自己去開脫。我不敢要求你去評論些甚麼,反正我也不在乎你發表出甚麼來,但將問題歸於原點,本人實在不明白麥兄既然對「上綱上線」這樣嗤之以鼻。但又對浪濤的無限上綱不覺痛瘠,見到麥兄這種「中立不偏頗」也未免太令人失望了吧?

至於你的「仆街論」,完全令人摸不著頭腦,我也不認為你可以將別人網誌見到的問題強加於我身上,再對本人加以批判。本人撰文尚未至於要任何人去認同,也無必要一定要爭取閣下的支持,但就請麥兄不要將話題愈拉愈遠,任你這樣山頭處處都是無意義的。

「言論自由」唔係超必

問:
難道,要在這個提倡「言論自由」的獨立媒體撰文,原來是要有麥兄所謂的「公共性」作為撰文前的考慮?

答:
我並不知你的中文理解能力如何,我是問你打算如何對港獨媒的讀者,我是問你為何我要這個公共性不明的而又不是本站網站的浪濤作出批評,這些跟「言論自由」有什麼關係呢?我所提出的問題,不正正是反映你未來到這裡前港獨媒讀者的一般期望?我問你的問題並不是說「隔空回應」有問題(很多人都有隔空回應過雷鼎鳴),而是這個隔空回應的對象有什麼公共性,這個浪濤,不要說他無限上綱,就算(即假如)他做的是違法行為,嚴重到有違社會依賴的法律,或者拿雜物打警察,你可不可以解說一下其公共性是什麼?是不是我們又要去責難佢才叫中立不偏頗?這些問題你是有欠港獨媒的讀者的。

問:
我從中看得到你的「不細心」......你看不到並不代表別人「根本沒問」

答:
我是指「你都可以將(問的)結果貼到你網誌內,這樣才可以讓人公評」,你的確沒有做到這一點,你沒有把你問的問題公佈出來。我看浪濤應該不是 Matrix 的 Agent Smith,有本事把你的手封起來,他只可以刪他網誌內的東西吧。不細心的人是你,讀者是不可能單純因為你的刪文指控而作出判斷的,我不是要求你提出有如 prima facie 有力證據,而是你連表面證據都不齊全,連你問的問題都不公開,你竟認為第三者有能力公評?

問:
如果你的著眼點是放在「公平公開」...

答:
第一,衡平法有所謂 "One who comes into equity must come with clean hands",我不知道你在要求被「公平公開」對待時,同時又不願對讀者公平公開,這有什麼意思?很明顯並不是一切的刪文都有違「公平公開」的。你將你問他的問題公開,讀者才可以有能力判斷他的刪文是否有違「公平公開」(當然,如果你的發問內容在本站公開,會令本站承擔嚴重責任的,那就不要公開了)。
第二,為什麼一般人對浪濤的個人網誌也應要求「公平公開」?這個要求明顯有違常識,而且是常見的意氣之爭。如果浪濤好像 Michael Moore 一樣可以包起一個聚集數萬人的「私人」演講,到時我再批評他也不遲。

評:
至於你的「仆街論」,完全令人摸不著頭腦

答:
其他讀者應該很容易明白。

評:
任你這樣山頭處處都是無意義的

答:
我沒有多少個山頭,而且戰績怎麼都比不上你。我批評 hevangel,梁文道與其他網友批評得狠許多,不見得有什麼問題。你無謂作出意氣之爭吧。

回dai adoru

其實果個浪濤係乜野人﹖ 你這篇文章冇前冇後﹐都唔知你批評佢D乜。不如你先覆述一下個浪濤講乜﹐然後才慢慢批評也不遲。懶打字summary﹐至少都有條link﹐連結去他的文章吧。

你是「所有其他讀者」的代言人嗎?

恐怕你這「超必」對我來說是沒有任何痛瘠。

評:
至於你的「仆街論」,完全令人摸不著頭腦

答:
其他讀者應該很容易明白。

結論︰
你真係勁!

難道閣下認為自己夠「公共」嗎?

關於閣下對上的回應,只有感在左右而言他,但卻很避重就輕對你自己的偏頗不重著墨,所以就只能在所謂的「公共性」大做文章,然而,我看閣下的回應似乎更加「不夠公共」。

你說「讀者是不可能單純因為你的刪文指控而作出判斷的」,我想,恐怕只是閣下沒有這種判斷能力、理解能力,然而,本人的網誌和獨立媒體的同一篇文章亦見到有多位讀者發表意見,當中亦有反對浪濤所做舉措的聲音,難道,這些讀者不是讀者?

至於說甚麼「為什麼一般人對浪濤的個人網誌也應要求「公平公開」?這個要求明顯有違常識」,我覺得你已經狡辯夠了,山頭也太多了,一直高舉「公共性」,同時又支持他,將他的刪文問題卻合理化,但明知有很多讀者都表示過不滿,沒錯,浪濤作為網誌的主人是有權去刪自己不喜歡的留言的,但既然他的網誌設定不是「只限朋友」而是開放給「所有人」,難道我和讀者們不能對他的文章發表意見?對他封殺異見的舉措不滿就是「意氣之爭」?

「我不知道你在要求被「公平公開」對待時,同時又不願對讀者公平公開,這有什麼意思?」
我更加不知道你是甚麼意思,可能是小人之心作祟吧?因為自問本人已經公開了很多,但也不至於要長篇大論像你一樣一味端出無關重要的才叫公開,也沒必要讓你鼻子牽著走。

敢問麥兄你以為自己是邊位呢?難道我就要因為你「批評 hevangel,梁文道與其他網友批評得狠許多」而要賣你的帳?但閣下對於讀者們(沒錯,我是用「讀者們」大返你,因為所以我大得起你),關心的卻又隻字不提,我很懷疑閣下有否資格劃圈為王成為「所有讀者的代言人」。

麥兄,夠了,這類「意氣之爭」本人實在無意奉陪。

對人不對事

你怎麼在意其他人是否偏頗呢?這是對人不對事的態度噢,這明顯也是意氣之爭。而且,一個人是不能為自己是否偏頗而評語的,如果我指責你個人偏頗,你能舉什麼否定呢?好像這類不可能有助討論的話,我提議你永遠不要說,記住這一點,你的討論技巧會就會大為增加。

「然而,本人的網誌和獨立媒體的同一篇文章亦見到有多位讀者發表意見,當中亦有反對浪濤所做舉措的聲音,難道,這些讀者不是讀者?」.......這些的確是讀者,但說實在他們沒有說出有效的論點,以展示他們的判斷有效。「反對浪濤」係很可圈可點的,我們只可以反對某一個行為,讀者要憑幾篇文章達到「反對浪濤」的地步,你不如放棄明光社那套數人頭遊戲,不如說清楚,一般人怎可以看你幾篇文章就可以理性到達「反對浪濤」的地步。

「同時又支持他」......你的眼界很小呀!一來,我質疑要求個人網誌公平公開要求明顯有違常識,這個是全稱命題,不限於浪濤的網誌、你的網誌還是誰的網誌,這怎會變成支持浪濤?你是習慣把不利於你論述的觀點打成「支持對方」的麼?

「難道我和讀者們對他此舉不滿就是「意氣之爭」?」......是不是你所有讀者對他此舉有不舉就是意氣之爭,這一點我不知道,不過有一點我可以說得很準,投訴他人個人網誌刪文的而其理據又扯上「公平公開」或「言論自由」的,如果不是動了意氣,根本無需搬上如此無限上綱的理由。

「我更加不知道你是甚麼意思,可能是小人之心作祟吧?因為自問本人已經公開了很多,但也不至於要長篇大論像你一樣一味端出無關重要的才叫公開,也沒必要讓你鼻子牽著走」......原來如此,寫文章原來可以寫得那麼殘缺,咁都叫做自問本人已經公開了很多,而且我很奇怪,你是否真的有心理準備,以不使用形容浪濤人格的詞語,來與浪濤作純事實與理據的對質呢?在這個題目中訴緒個人,針對人是沒有意義的,什麼「小人之心」,「讓你鼻子牽著走」是很意氣的。

「難道我就要因為你......而要賣你的帳?」......有趣,我哪有要求你賣帳?你大可以一如既往,對事件的詳細一概省略,當別人問你時大可以「不讓你鼻子牽著走」,不過,你想將讀者的鼻子牽到哪裡呢?這個是重之又重的問題。

眼訓

當我指出浪濤(「其他讀者」亦有在我其他文章回應指出)在他的網誌刪去異見,麥兄就很得戚地自命「有一點我可以說得很準」地指出,投訴他人個人網誌刪文的而其理據又扯上「公平公開」或「言論自由」的,「如果不是動了意氣,根本無需搬上如此無限上綱的理由。」,但掉轉頭來,又問本人「你是否真的有心理準備,以不使用形容浪濤人格的詞語,來與浪濤作純事實與理據的對質呢?」。

麥兄不是說過「要求個人網誌公平公開要求明顯有違常識」的嗎?為何現在又要求我去和這隻浪濤去對質?哪麼,麥兄的常識豈不是……

麥兄令人大惑不解的是他真的似在幫那個叫浪濤的一把,極力為他力挽狂瀾,可是放棄溝通、刪人留言並封禁別人的明明是這隻浪濤,現在麥兄居然要求我「來與浪濤作純事實與理據的對質」,我實在難明麥兄的腦在盤算甚麼。

其實,單單睇到麥兄「你怎麼在意其他人是否偏頗呢?這是對人不對事的態度噢,這明顯也是意氣之爭。」呢句,都已經知道他「又來這套」,叫人很難提起勁睇落去,讀落去,果真如此,居然可以這樣癲倒是非,無的放矢。

我曾經試圖說服自己麥兄是對事不對人,但讀到你最新一個回應,我明白了,麥兄其實不怎樣清高,都會發表這種對人不對事的假持平。

其實,當見到麥兄激動地對「上綱上線」這樣嗤之以鼻。但對浪濤的無限上綱又不覺痛瘠,這種人格分裂早就讓人有假惺惺的謎思,結果麥兄還是自己親身示範了這種「他所厭惡」的行為舉措,是誰在主觀、是誰在對事不對人,麥兄回應到此你以為自己還可以置身事外?
的確,沒有人是需要賣你帳的,如果你「批評 hevangel,梁文道與其他網友」都是基於你這套偷換概念、有口話人無口話自己的偏頗,以及手到拿來的左右言他,我不認為麥兄你有何可取可言,難道就憑你這種狡辯方式「批評了梁文道,給他一記耳光」就能讓你沾沾自喜?且讓我提提麥兄︰一直輸打贏要的你根本就不外如是。

回應麥當勞: 他己經困在仇恨的枷鎖裡

如題

樓上那位,少來脫俗了好不好?

本來你我他都很俗氣,何必到現在才來感概甚麼扮清高?自相矛盾之後才來道貌岸然,我呸!

回應: 麥當勞和韋言

妙詩人和浪濤簡直不識抬舉,連 DAI ADORU 都夠胆得罪。

麥當勞和韋言,你們竟敢跟 DAI ADORU 駁嘴? 信不信 DAI ADORU capture 你們的留言,下次寫你們?
你們的下場就如妙詩人和浪濤一樣。

DAI ADORU ,千萬不要寫我啊 ?!

視博家,我驚你仲怕米貴啦!

唔通我唔驚你咩!你知啦,你地咁惡,要營造我係一個壞人,容乜易呀!要KO我,再O係呢度話多次「呢個DAI ADORU比維基同網典都BLOCK左」咪得囉!岩架喇,每次想KO我,都用呢下超必啦!D人就會當正我衰人,唔會聽我講野架喇,你話係咪先!

這個網站也許要改名 ?

假如這個網站繼續容許類似 DAI ADORU 這種文章存在,恐怕「香港獨立媒體網」要改名。

改甚麼名稱好呢 ?

叫做「香港獨立媒體間諜網」或「香港網絡言論偵察網」,專門從事間諜和 網絡偵察工作,capture 香港網民 blog 內容和留言,再大造文章一番,將不同聲音消滅。

以後,再沒有人反對同性戀,令同志社運亨通,掃除一切障礙。

這個網站如果要改名

視博家先生,容唔容許我既文章存在,相信唔會係由你呢個一篇文章都冇發表過,RE文只懂品神哈利路亞既人去指手劃腳囉。如果呢個網站要改名,不如就叫做「打狗網」啦,專打果D講完扮失憶既狗賊!

明明係教奴要將異見消音,然後再妖魔化反對者一番,居然可以掉轉曬D野來講!「專門 capture 香港網民 blog 內容和留言,再大造文章一番,將不同聲音消滅。 」呢句真係難為你講得出囉,我諗真係要好厚顏既人先能夠講得出呀!

我講真架! 應記作者一功!

看過作者許多文章後,在下估計作者的寫作主要目的是將不同聲音消滅。 以後,再沒有人反對同性戀,為同志社運掃除一切障礙,暢通無阻。 他日同志社運成功,應記作者立下的汗馬功勞。

DAI ADORU,閣下寫這些文章的動機是不是這樣呢? 在下有否說錯呢 !?

正好印證在下所言,「凡事不能只看表面,明白作者背景、寫作理念和背後動機亦同等重要」及「我們必須從多方面角度看每一件事物」。 假如讀者只討論本文章,只會依循作者的思路,無法明白文章背後會否另有不可告人的動機。 故此在下提倡「獨立思考」,在文章框架外分析文章。

敬請 DAI ADORU 自我檢討,查找自身問題。

請各位讀者參看之前讀者對以下作者的舊文章的留言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2398

我寫多幾篇文章就可以「將不同聲音消滅」?

唔該,我o係呢篇要討論既係──

- 教會大家庭細路比人搞冇人幫出頭

- 教徒視而不見見而不援禽獸不如,同埋

- 教奴網誌容不下反對意見,「將不同聲音消滅」......囉!

唉......咪以為發下癲就係超必先得架,我寫多幾篇文章就可以「將不同聲音消滅」?
這麼容易,為何你又不多寫幾篇?全世界的基佬都可能因為你而消失喎。
可能比你不斷做回帶西更有效益呢!

之但係,連牧師都搞細路喎,點計先!
得得得!我明明明!當冇事發生啦!你地班人最叻!
「將不同聲音消滅」最耍家既,點會唔係你地呢庭人呢?

From the above comments

I found that Dai Adoru just making everyone giving you comments to be enemies... And still, I have no idea on what either 妙詩人 or 浪濤 have done to make you write this (or the next) passage to "attack" them. No evidence, no stories.

視博家, um... I think this kind of comments cannot bring the discussion to something good, don't make this place to be some pure arguing place, would you?

回應樓上的偏見

I found that Dai Adoru just making everyone giving you comments to be enemies...

以上恐怕只是你的個人意見或偏見,我對個別人士作出回應,相當正路,
難道所謂的comment如果有欠公道,都要接受?這樣是不是有點反智?

And still, I have no idea on what either 妙詩人 or 浪濤 have done to make you write this (or the next) passage to "attack" them. No evidence, no stories

你理解不到,可能是我的表達能力有問題,但更有可能的是你接收能力有問題,至於思考能力,也許你是健全的,但如果不能宏觀,也是枉然。
我要更正閣下,我是在「聲討他們」而不是「攻擊他們」,「攻擊他們」這是很嚴重的指控,是基於無的放恥、無事生非,
而本人乃基於他們有欠公道的言行而對其聲討,相信本人並非閣下所講的「attack them」,而是出師有名。

No evidence, no stories

閣下也不是未讀過我另一篇文章《隔空聲討基督徒‧無的放矢真可恥!》吧?

閣下曾經對該文發表過以下回應──

The purpose that you write this passage...is just counter attacking someone who didn't agree with your point of view?
I think everyone have their own freedom to modify his / her own blog's content, and why only you can express what you feel, others cannot?
From your passage, I think of one Chinese phrasing: "一竹竿打死一船人", that's unfair to take one christian to say that every christian would be the same.

但事後亦有網友對閣下的不公平言論表示質疑──

一竹竿打死一船人? Absolutely NOT
基督教係基於「信」, 唔係基於事實
換言之, 同佢地信既野相違背既, 佢地都接受唔到

刪人Comment, 真係見唔少, blog又有, youtube都有; 唔係個別基督徒,教會先會做
佢地往往接受唔到異見, 刪除別人留言後, 仲要妖魔化留言者

我自己的親姊姊都咁對我, 勁唔勁!

而且, 呢篇文有咩問題??

everyone have their own freedom to modify his / her own blog's content
咁點解佢唔應該係inmedia出文反擊, 而係要由得個浪濤屈佢食死貓??

就呢個情況, " and why only you can express what you feel, others cannot?", 呢句話, 你應該同浪濤先生講

為何一些人看到問題所在,但一些人還是堅持偏頗、偏見和偏聽?
相信我即使被一些反對派「千夫所指」,但我顯然不是獨行俠。

閣下既能提出質疑,照計閣下應該有看過才是,
首先,我有附上相關網誌連結,
而視博家先生亦很積極為我放上很多來自維基/網典的連結,
那就不構成你所謂的「No evidence, no stories」。

如果有人以為那些只是僅僅本人的「封禁紀錄」,以為「看也不用看」道聽途說一下就有資格去說三道四,
我會很懷疑,這些人是不是太過無知呢?
看到上面有幾位明顯懂得上綱上線,不過要拾人牙慧卻力有不逮,
我看這些人還是少來這套吧!

文明和獸行,只差一線

我不反對人獸交,在於兩者有著同等的文明、思想和溝通能力這些大前題下,
相對來說,在教會內發生的,顯然不是人獸交,因為這些神職人員以及包庇他們的教會上下,乃禽獸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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