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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巴新專營權】Roadshow繼續嘈 運輸署懶理靜音訴求

【九巴新專營權】Roadshow繼續嘈 運輸署懶理靜音訴求

(獨媒特約報導)當局昨公佈與九巴商討未來10年新專營權的結果,其中巴士車廂內視聽廣播系統繼續獲保留,運輸署稱已透過恆常渠道,研究改善措施,包括在今年中開始擴展「靜音區」至巴士下層全部範圍。在諮詢期內曾發起行動,要求禁止巴士電視以揚聲器廣播的「寧銷行動」,稱會在討論後正式回應。

九巴在巴士車廂內裝設視聽廣播系統Roadshow,一直被投訴為滋擾乘客,而相關收入又未全數列作營運收入,引起批評。運輸署在去年諮詢期結束後曾回覆本網查詢,指根據運輸署與巴士公司簽訂的協議,規定播放廣告的比例不得超逾20%,在2015年度截至第三季,共抽查280個班次,當中有16%超出規定,署方已責成巴士公司盡快作出改善。

一直關注巴士視聽廣播系統問題的團體「寧銷行動」,在去年諮詢期曾發起行動,要求在專營權條款中規定巴士電視不能以揚聲器廣播,而改以無線電或有線方式傳播聲音訊號,乘客須自備耳筒收聽。

目前在巴士上的廣播系統不受《廣播條例》(香港法例第562章)規管,但須按《電影檢查條例》(香港法例第392章)於放映前送交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檢查,節目及廣告內容亦受相關的法例監管(例如《商品說明條例》(香港法例第362章)及《不良廣告(醫藥)條例》(香港法例第231章))。Roadshow(路訊通)雖無須按《廣播條例》領牌,但指該公一樣參考《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製作節目。

根據目前運輸署與巴士公司簽訂的合約,巴士廣播系統須《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其設計必須不影響巴士運作的安全,安裝位置亦不能妨礙乘客安全。巴士公司亦須在下層車尾劃設靜音區,音量亦須與周遭環境相若,差距不得超逾兩分貝。

路訊通目前屬獨立上市公司,路訊通的收入不直接計入九巴帳目,而是由九巴與路訊通訂立合約,就收入分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