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奪去168條生命的大火,要負上「主體責任」的部門,離不開房屋局轄下獨立審查組 ICU、勞工處和消防處。隨著政府部門人員陸續作供,各方證人的供詞開始出現分歧。勞工處人員昨日供稱對棚網的阻燃標準沒有專業知識, 要依靠消防處和屋宇署的意見。不過消防助理處長翁錦雄今日在證供會作供時又稱,消防不具備對棚網的專業知識,消防只認為棚網需要阻燃,至於阻燃多久、標準多高,是「建築事務監督」的責任,在宏福苑而言就是 ICU 責任。
消防指棚網和發泡膠非消防處權職
棚網和封窗發泡膠的問題,居民在大火前已不斷反映火災隱患,亦幾乎是今次釀成大火的癥結所在。勞工處和消防處證人至今表示,相關問題涉及建築物料,並非由自己部門負責。
在今日聽證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出 ICU 古小平在證人口供表示,發泡膠是「臨時保護物料」,不屬結構永久物料,故不屬《建築物條例》下 ICU 的監管範圍。杜淦堃質疑,ICU 既說不是自己職權範圍,消防也說無權檢控,是否存在「監管真空」的問題。翁錦雄稱「唔係監管真空」,他認為 ICU 有執法責任,至於為何 ICU 稱不屬其管轄範圍,翁表示不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