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局長何永賢
(獨媒報導)奪走168條生命的宏福苑大火發生將近一年,不少居民已接受政府安置方案,陸續循「特設銷售計劃」揀樓。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上,有議員表示扣除新單位樓價後,居民獲得的收購金已剩餘無幾,部分人卻仍要支付達十萬元的印花稅,問政府會否有有舒緩措施。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稱,政府的收購價已合乎「情理法」,比市價高出三成,當中已將印花稅考慮在內。她又稱,當局提供的單位很多都是400萬以下,如果選購這些單位,印花稅只是100元。
發生大火前,宏福苑居民的單位實用面積最少431呎,在2026年的香港樓市已算「大單位」。

10月15日後不簽視作不賣 夠「誠意」或有轉機
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有跟進宏福苑安置問題的工聯會鄧家彪率先問到,若宏福苑業主在10月15日前仍未簽署《買賣協議》,當局會如處理?他指有個別居民「心急過我同你」,但因為原業主去世,仍糾纏於法律程序當中,詢問當局會否保留這些個案居民的揀樓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