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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連儂牆外攜噴膠及手套 29歲文員認罪被判社會服務令 官:應分清楚法律界線

隧道連儂牆外攜噴膠及手套 29歲文員認罪被判社會服務令 官:應分清楚法律界線

(獨媒報導)3名女子涉於2019年10月,在九龍城行人隧道「連儂牆」張貼海報,以及管有噴膠和鎅刀等,3人被控「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其中兩人認罪,曾代表香港出賽舉重的女商人早前被判社會服務令。同樣認罪的29歲女文員,還柙兩周至今(2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梁雅忻指,被告並非十分年輕,而且已投身社會工作,其思想成熟及人生經驗多,因此應該分清楚法律界線,知道不能超越。

被告彭紫玲(29歲,投資銀行文員),承認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官指被告非十分年輕 思想成熟及有人生經驗

裁判官梁雅忻判刑時指,本案最大求情因素是被告認罪,她亦接受被告有悔意。雖然被告稱案發時受社會氣氛影響,但梁官強調被告並非十分年輕,而且已投身社會工作,其思想成熟及人生經驗多,因此被告應該分清楚法律界線,知道不能超越。最後梁官考慮到被告初犯,還柙期間失去自由兩周已受深刻教訓,加上其報告正面,因此接受報告建議,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梁官補充,社會服務令時期不短,已是嚴重的刑罰,並提醒今次給予機會被告,若她不珍惜的話,下次再犯可能會判監。

辯方求情:被告承認有意使用物品,但未有實際計劃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社會服務令報告中承認有意使用涉案物品,但案發一刻未有實際計劃。辯方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初犯、有穩定工作,以及受社會事件影響才犯案,能夠接受報告建議判社會服務令。被告亦於求情信表示自己有悔意及不會再犯案。

案情指,2019年10月25日晚上10時42分,警方接報得知約20名蒙面黑衣人,在九龍城世運花園行人隧道內張貼政治海報。警員到場後目睹該群人士正在張貼政治海報,內容包括「哪裡有壓迫,哪裡有反抗」、「不自由 毋寧死」、「香港人,反抗」等。

該批人士發現警方後即把工具扔到地上逃走,留下大量工具及400張政治海報。警員在附近追捕及截停多人,當中包括第三被告彭紫玲,之後從其背包內搜出2支噴霧膠水、一個口罩及一個手套。行人隧道牆壁的清潔費用為34,365元。

同案被告不認罪受審

同案被告譚雯雯(27歲,工程師)則不認罪受審。而另一被告、曾代表香港出賽舉重的30歲女商人陳素賢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須向路政署賠償清潔費8,592元。

案件編號:KCCC 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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