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宏福苑五級火】勞工處17次巡查全數投訴不成立 稱視察整個屋苑 無發現工人吸煙

【宏福苑五級火】勞工處17次巡查全數投訴不成立 稱視察整個屋苑 無發現工人吸煙

時任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 林秀青

【獨媒報導】多名宏福苑居民供稱,大維修承辦商宏業工人在棚架吸煙的情況屢禁不止,亦有居民反映後樓梯布滿煙頭。勞工處進行過17次巡查,文件上猶如「平行時空」,每次巡查報告均稱投訴未能成立,因為巡查期間無目擊工人吸煙,最多只在公用部分發現幾支煙頭,但稱無法確認屬於工人抑或居民。時任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林秀青在聽證會同意,勞工處人員無親眼目睹工人吸煙,其實地盤吸煙的情況存在。她又指,單是工人吸煙不違反《職安健》法例,要視乎旁邊有否放置易燃物。

到底處方人員如何視察巡查?林秀青表示會在地下和天台「望吓」,如發現工人工作,會用相機「zoom近」工作位置,察看是否安全、有沒有防護裝備,亦會查看工人有否吸煙。她稱巡視包括整個屋苑,又稱每次巡查時間多久要視乎情況,如發現違規事項,可以逗留一整個下午,不過時間可以多短,她則沒有提及。

稱宏福苑投訴多 安排每月巡查一次

林秀青供稱,勞工處就宏福苑一共進行了16次巡查,另加1次「加強突擊巡查」,她又指本來按機制每1至2個月進行巡查,但因應宏福苑的投訴次數多,因此加緊了巡查,每一個月就巡查一次。

她又指突擊巡查不會事先向承建商通知,不過要視乎實際情況,如果是新建地盤,或者上蓋物業,可能要事前通知,不過處方不會告之巡查目的,因為《職安健》法例列明,若處方人員披露巡查目的,或投訴人的資料,即屬違法。

她表示處方人員不會著制服,或有部門字樣的反光衣,人員會因應投訴人投訴事項,在地盤相關位置先「睇一輪」,隨後有機會與承建商隨行。


資料圖片

17次投訴 包括吸煙、重天拿水味

在宏福苑的17次巡查,處方事後擬備了巡查報告,聽證會展示了多份巡查報告,顯示居民投訴的事項包括棚架工人疑無用安全繩、高空吊運物料懷疑不穩、工人在棚架吸煙、聞到天拿水味,以及用發泡膠封窗。幾乎全部巡查報告的結尾都寫著「未能證實(could not justify)」,而跟進事項則是「無進一步行動(no furhter action)」。林秀青稱,報告寫上「未能證實」,不代表處方「唔再睇唔再跟」,她強調處方會「一直跟進」。

處方如何處理吸煙投訴?一份2024年7月的巡查報告顯示「無發現工人在工地吸煙」、「無在投訴位置發現煙頭」、「沒有儲放易燃物品」,又指巡查時的地盤工序未涉及點火,結尾同樣是表示投訴「未能證實」與「無進一步行動」。居民在2024年10月再投訴工人在棚架吸煙,同樣地巡查報告的內容和結論大致相同,唯一分別是處方人員表示在公共位置發現幾支煙頭,惟不清楚煙頭來自工人抑或居民。

承認宏福苑有地盤吸煙情況 只是巡查未見

代表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指出,每一次有居民投訴工人吸煙,但「落到去都睇唔到」,反問雖然無親眼看到有人吸煙,「未必話有人食煙呢件事係無發生」,林秀青表示「我同意嘅」,她又指「未能證實」的意思是未能成功搜證,搜證過程在處方層面很重要,因為單單是工人食煙並不違法,特別是無違反《職安健》法例,她又指現時政府已打算全面在地盤禁煙。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 聽證會|第十六日
宏業交舊證書證明新棚網「合格」 勞工處無發現 認無專業知識「得個睇字」
勞工處17次巡查全數投訴不成立 稱視察整個屋苑 無發現工人吸煙
勞工處稱發泡膠可燃非易燃 阻燃標準非處方監管
居民求助變人球 16日內轉手4部門 部分投訴無疾而終
勞工處主任:生口助工人職安健、火警可逃生 陸啟康:刺激性新題目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 聽證會|第十五日
江祥發先表態參選卻排「2號」 大量授權票疑一早內定填「1號」在場民政不察覺
江祥發指黃碧嬌疑借申政府資助做「甜頭」 誘居民即場簽授權票
鴻毅註冊檢驗人員2022年7月去世 兩個月後卻「簽署」財務估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