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兩名JPEX案苦主昨日入稟區域法院,控告JPEX集團及相關人等共7人,索償185萬港元,是首宗針對JPEX的民事索償。關注事件的選委界立法會議員吳傑莊表示,約有十名苦主亦打算入稟,有人正申請法援。他雖然形容案件是「先例」、「里程碑」,但同時提醒民事訟訴的難度是執行判決,即使勝訴,「要有錢,要搵到人,佢先賠到畀你」。
根據法庭報導,昨日入稟的兩名原告為Chan Wing Yan(音譯陳穎恩)及Lee Sung Him Herbert(音譯李順謙);6名被告依次為JPEX在澳洲的註冊公司「JP-EX CRYPTO ASSET PLATFORM PTY LTD 」、JPEX 在港註冊公司「WEB3.0 TECHNICAL SUPPORT LIMITED」、3個區塊鏈錢包地址的持有人、場外交易所「Coingaroo」總經理趙敬賢,第七名被告人是「任何透過實施、協助、參與,導致兩名原告將資產轉移給上述6名被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