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從聖誕節的構想到世俗主義的幾個方向

上次這篇拙文「由聖誕節想起的幾個構想」其實只寫了一個構想,不是幾個,可能是因為本人懶惰的關係把文字省得就省,不想成為關啟文第二:「滿紙荒唐言,一紙辛酸淚」,想不想因為少寫了幾個字而引來相當大的誤會。

我本來的思路,是把由公衆假期的隨意性(即英國人喜歡什麼便放什麼當假日)和對西方宗教的偏向,和學校太早進行宗教灌輸的問題合起來想,尋求幾個可行的方向來把香港再世俗化。再世俗化不外乎是兩個原因,一來香港的政教不分乃是由於英國的傳統,香港明顯是國情不同,未必有預期的效果,其次自2000年明光社成立以來,有自由主義傳統的聖公會勢力急劇下降,代之以把美國的思想垃圾,主張文化戰爭的基督右派明光社所取代,由中大學生報到同志戀人到大衛新人像到秋天的童話到學校回條事件到中華基督教聯合會在各學校掛上「支持網絡廿三條」,以基督教右派為首的勢力直接危害香港公民社會的核心價值。

思路1就是我最不喜歡的把香港全面去宗教化,背後的假設為宗教和世俗社會水火不容,一如明光社和同性戀者的關係,換句話說,把所有的公衆假期中和宗教有關的都消去,宗教節日變成純綷由民間自行安排,公務員是一律只可以放和宗教無關的公衆假期,但有宗教信仰人仕可和上級安排把一年的假期訂在自己以為最重要的宗教節日;另外,在中小學教育中,像中華民國一樣全面去除任何和宗教灌輸的內容,學校內不可以有任何和宗教有關的書籍,如道德經,可蘭經,聖經,玫瑰經,法輪轉....,同時,要加入任何宗教,必須被證實是智力達到16歲或以上的水平(意即和性行為是同一年);

思路2就是我最想提出討論的思路,就是加拿大式的多元文化平行共存的思路,一方面所公民不論宗教非宗教都是受同一種世俗教育,宗教教育則必須是學生本人同意下進行,在智力未達16歲的水平時必須家長和學生本人同意,所有宗教科必須是選修科,而且不可以歸入總體成績中,以免對非宗教學生不公平,在智力未達12歲水平時,不應進行任何形式的宗教教育,由幼稚園開始灌輸宗教是荒謬、不人道和不合理的;同理,公務員的公衆假期一部份為世俗的,無任何宗教成份,但如果是某宗教的教徒,則可以放該宗教的節日,一般公民可以放無任何宗教成份的公衆假期,個別宗教人仕則可以放該宗教特定的假期;

思路3是利用宗教來擴闊各公民的生活圈子,意即是宗教某時為善,某時為惡,所以必須循循善誘,免宗教受野心家指使,成為被利用的工具,盡量發揚宗教的善,想辦法除去宗教的惡,當然是假設了宗教的善惡是可以分離的。此思路和思路2差不多,唯一的分別是所有公民及公務員,不論宗教,都可以每年自由選擇1-2宗教假期, 不受任何教會限制,在中小學如要進行任何形式的宗教教育,必須是自由選擇最少2種,到中學畢業時最少三種,目的是令學生自小到大接觸多於一種宗教,防止學生「一入侯門深似海」,以及保持社會階級和宗教脫釣,避免社會及人力資源被壟斷,令基督右派如此的文化現象不能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