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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超雄:〈等候發落〉

張超雄:〈等候發落〉

《明報》 2009年8月10日
張超雄 正言匯社社長/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成員

還有兩個多星期便開學了,那時候女兒盈盈究竟繼續上學去,還是永永遠遠的告別校園?仍是個未知數。這些日子裡經歷了的內心翻騰,其實連自己也難以想像。

為智障孩子爭取18歲後升讀新高中的運動,已走到了一個轉捩點。司法覆核的聆訊完成了,我們可以做的都盡力做了,現在只能等候法庭裁決。這個暑假,自從組織了5月26日的家長大會以來,我們一直奮力的衝呀衝,希望衝出一個新局面,為孩子爭取讀書的機會。在短短的兩三個月內,我們經歷了一場規模不小的社會運動:組織家長、見官員、遊說政黨、遊說校長、上平機會、上立法會、寫立場書、請願、遊行、籌款登報、聯絡傳媒、接受訪問、兩次數百人出席的家長大會、攝氏35度的城市論壇、四次在淒風苦雨下到立法會請願、到禮賓府遞信、在灣仔胡忠大廈籲請教育局放下屠刀行動。尤其是胡忠一役,教育局拒絕派出高級官員到地下大堂接收請願信,更唯恐70多位輪椅孩子和家長強行上樓而慌忙落閘的情景。官員面對的只是一班婦孺,內心卻竟是虛怯如此。於是,孩子在大堂裡擊鼓鳴冤,然後一邊靜坐、一邊跟毛孟靜上英文課,這一切一切,都是寶貴而真實的通識課。這段日子,我看見了家長和孩子的成長,特別是那些從前膽怯怕事但堅毅的媽媽,為了孩子的權益,都變成了勇於表達,甚至面對鏡頭、權貴、員警阻擋而毫無懼色的街頭戰士。

我們的投入,是一生一世的。兒女是我們的寶貝,他們雖然身體殘障,不懂表達自己,但作為父母,必定會為他們爭取合理的對待。為甚麼就讀主流學校的學童沒有年齡上限,智障學童到了18歲便要離校?為甚麼《資助學校資助則例》清楚訂明特殊學校學生可以留校至20歲,教育局卻只針對智障學童,要求他們到了18歲必須申請才可讀書?為甚麼特殊學校從前沒有高中課程,智障學童的離校年齡是18歲;但加開新高中後,他們的離校年齡卻仍是18歲?新高中的三年課程哪裡去了?

面對我們竭盡全力的吶喊,政府竟然無動於中!最後,只能打官司。可是,司法覆核絕非簡單事,需時長、費用高,還要有勇敢的家庭。

唐偉庭是個患有唐氏綜合症的輕度智障孩子,他表達能力不高,但有時語出驚人。唐氏一家挺身而出,加上數位律師及大律師仗義襄助,不收分文,未待法援批准便先展開工作。6月25日入狀書、6月30日獲法庭許可、8月4至5日便進行聆訊。在籌備期間,李柱銘、潘熙及郭榮鏗幾位大狀,暱稱唐偉庭為「唐唐」。偉庭抗議,說自己不是糖果,他姓唐,但不是有「米」字旁的「糖」,所以不要叫他「唐唐」。李柱銘說:「唐唐是『巴閉』人物。」偉庭竟然回答說:「我知,是想選特首那一位。」大家都有點錯愕。唐媽媽解釋道:「學校有通識科,偉庭需要時常留意新聞。」李柱銘再說:「偉庭,今次打官司若是輸了便冇書讀,怎辦?」誰也料不到,偉庭竟然回應道:「我很有信心!」李柱銘只好說:「你給我很大壓力!」

兩整天的司法覆核聆訊,大夥兒都來撐唐偉庭一家,法庭上擠滿了家長和同學,連犯人欄也坐滿了。有位肌能較弱、坐在特製輪椅的同學,長久將頭部抬起也有困難,卻主動要求媽媽帶他到高等法院,一連兩天都來支持學弟學妹。除佛教普光學校家教會主席何太陳詞外,法院全程英語對答,同學都能安靜但專注地聆聽,比大學生上課的態度更認真!

好不容易,聽完了冗長的陳詞,包括雙方大狀及代表平機會大狀的各自表述,在聆訊結束的一刻,代表政府的大律師正要離開,一位輕度智障的同學周志文趨前問她:「我們是否已贏了你?」弄得這位大狀尷尬異常。

是的,過去兩個月我們一群智障同學和家長所表現的堅毅和要讀書的決心,已經贏了社會的尊重。但願9月1日女兒盈盈可以高高興興上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