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睪丸素多少是不公平優勢?IOC放寬跨性別人士參賽相關指引的思考(二)

睪丸素多少是不公平優勢?IOC放寬跨性別人士參賽相關指引的思考(二)

上一篇提到,男女分開作賽本身不應該被看成是競技水準差異的問題,而是兩性性別角色在現代社會的問題。因此,我們根本不用介懷跨性別人士擁有所謂的「不公平優勢」(unfair advantage)。

當然,對於不少「真」女性運動員來說,跨性別人士會是否有天生的優勢仍然是她們著緊的事。這也解釋了為何在新指引下,睪丸素的含量會成為了跨性別人士能否參加女子組賽事的標準。但問題是,為何是睪丸素?在不少運動中,尤其是那些身體素質格外重要的運動中,除了睪丸素之外,還有很多天生的身體特徵可以帶來優勢。

身高、手的長短、腳的長短以至天生的基因其實都可以為運動員帶來優勢。博擊運動以體重來分級,就是因為體重差異對勝負的影響太大。為甚麼眾多生理上的天生優勢不會被視為「不公平優勢」,但睪丸素多少卻會被視為「不公平優勢」,且在所有運動之中要成為跨性別人士應參加男子組還是女子組的標準?要證明以睪丸素劃界尚稱得上合理,那我們起碼要證明兩點。首先,我們要證明睪丸素對運動成績有極大關係。然而,不但顯然睪丸素對不同運動項目的影響有不同,而且專家對睪丸素對競技成績的影響至今尚無定論。第二點需要被證明的是,沒有男人的睪丸素會低過某個水平,沒有女人的睪丸素會超過該水平。

但有學術研究曾發現「真」女性運動員的睪丸素本身就可以超過10 nmol/L這個IOC用來判斷跨性別運動員能否參加女子組比賽的水平。同時,男性運動員的睪丸素水平也可以低過10 nmol/L。換句來說,就算撇除跨性別人士在外,睪丸素的水平也不可能被視為男女之別的標準。既然如此,刻意將睪丸素視為唯一的「不公平優勢」,顯然就不夠科學,而且極為隨意。

而且如果跨性別人士因為「不公平優勢」的理由而不能在睪丸素超標的標準下參加女子組賽事,那麼所謂的「真」女性運動員如果就算沒有男性性徵卻仍然超標,那她又是否亦被禁賽呢?印度運動員Dutee Chand的遭遇就值得我們參考。下次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