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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園村收地在即 有村民仍未獲安置須月底遷出 要求政府延後限期

亦園村收地在即  有村民仍未獲安置須月底遷出  要求政府延後限期

(獨媒報導)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現進行第二期工程,已納入收地範圍的亦園村及順風圍村,數十戶村民上月底陸續獲地政總署通知,限期5月20日前遷出。有村民不滿未獲安置,便要在本月內搬走,另有居民不滿時間倉卒,希望當局延長搬遷期限。

發展局強調,地政總署及社區聯絡服務隊在2025年中起在相關土地附近懸掛橫額、派發通知及單張,一直採用「以人為本」的原則,酌情延後遷出時間,近90戶受影響的亦園村住戶的最後遷出限期已延至今年5月至7月,其餘受影響住戶延至今年第三季,強調已於2022年底作出預告,並透過多個渠道與居民溝通。

受收地影響村民組成的關注聯盟周日(5月10日)舉行申訴記者會,指現時仍有八成合資格村民未獲妥善安置,不滿政府僅予一個月時間,倉猝要求村民搬走,有違「以人為本」原則。有亦園村村民強調並非對抗政府發展,稱「我哋只係想喺一個有尊嚴、有準備、有安排嘅情況之下離開」,促請政府兌現「先安置後清拆」及「無縫銜接」承諾,提供3至4個月合理搬遷期,並加快配屋簽約等程序。

村民促政府兌現「先安置後清拆」承諾

北部都會區辦事處周六(5月9日)在社交網站Facebook,指就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地政總署於2022年底已向受影響住戶發信通知預計遷出限期,其中亦園村及順風圍一帶,按工程需要分別在2024年9月及2025年4月分批張貼法定通告,要求受影響村民2024年12月及2025年7月分批遷出,強調住戶早已得知遷出時間,並採用「以人為本」原則與受影響人士溝通及酌情延後,部分通知最後限期則在本月。

對於北都辦說法,聯盟指地政總署在2022年預告遷出時間,以及2024年底發出《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下稱條例)通告期間,有不少村民致電地政處希望進行資格核實,當時獲回覆稱「唔洗咁急,未到你哋」,令村民遲遲未做登記,至2025年初署方才委任測量行協助村民收集文件登記。

聯盟強調一直願意配合政府收地政策,興建更多公屋改善香港房屋短缺問題,但數十名順風圍及亦園村民今年4月中起,陸續獲地政處通知,5月20日前必須遷出,惟仍有八成合資格村民未完成安置程序,包括未獲配屋信,以及獲派的單位未完成執修,有違「以人為本」原則,未妥善安置下逼遷村民。

聯盟要求政府加快配屋簽約、執修及出價單程序,兌現「先安置後清拆」及「無縫銜接」承諾;提供3至4個月合理搬遷及執修過渡期,讓村民有足夠時間處理搬遷及安置寵物;以及發出正式書面通知最後遷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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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指從收文件獲派鎖匙過程耗時一年

已居住亦園30多年、第二代村民的夏先生,他去年4至5月期間已向測量行遞交文件,年底再致電地政總署查詢審批結果,未有任何回覆。他今年4至5月獲房協及房委會開始進行「文書處理」,至上星期獲編配單位的鎖匙,指收文件至獲派鎖匙過程耗時一年,稱「地政有咁多時間,但係我哋得一個月嘅時間搬出,我覺得對我哋嘅村民嚟講,係好唔合理、好唔公平」。

夏先生
夏先生

夏先生指數年前地政署在門口掛上通告,但村民不清楚有什麼安置方案,在主動查詢地政處時,人員讓人感覺態度不積極,僅著村民等待通知,直至去年才有相關部門聯絡,再到上月收到地政處職員致電通知5月遷出,「叫我哋收拾好貴重物品搬走,之後先再返嚟執返其餘物品,既然佢哋都比時間我哋返嚟執嘢,點解唔俾多少少時間我哋喺度住多一兩個月,等我哋好好安置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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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只想喺一個有尊嚴、有準備情況下離開

對於政府指有村民未交齊文件,夏先生指村內大部分是長者居住,甚至有人不懂得看字,地政署將信件掛在門口,日曬雨淋容易損壞或被取走。他續指村內收信困難,大部份村民另填其他地址,署方卻要求村民提供2011年的住址證明,反問:「要我哋提供2011年接近15年前嘅文件,試問一個市民會唔會留一封留咁耐?」

夏先生又提到,地政署目前只透過電話通知部份村民,不少年長的村民未收到來電通知,每日擔驚受怕突然被「趕走」,亦有村民擔心外出工作,「返到嚟嘅時候發現我哋嘅間屋已經上咗鎖」。他強調,村民並非對抗政府發展,「我哋只係想喺一個有尊嚴、有準備、有安排嘅情況之下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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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斥地政食言 嘆收地變無家可歸

羅女士與2名孫女自2014年搬入亦園村,當時的居所為已登記寮屋。她在2024年被凍結登記,地政署在審查文件時曾稱其「紅字屋」可獲安置,期間多次向地政署轄下寮屋管制組查詢,惟拖延數月落地調查後,卻被告知居所「無牌」屬非法構築物。

她不禁稱:「既然係非法構築物,點解你當年唔推冧佢,導致我唔知情之下入住咗嗰個構築物?」她及後向立法會秘書處申訴,在2025年會議上獲發展局副局長林智文承諾關注個案。

或與未成年孫女分離

三嫲孫相依為命生活多年,羅女士細孫女今年8月才滿18歲,其母親已離世,監護權落在長期外地工作的父親。根據現行《房屋條例》,細孫女無法一同遷至公屋或過渡性房屋。羅女士指原打算居住村內直至孫女成年,豈料地政署5月8日突然通知月底要離開。她隨即要求延期至8月遷出,惟獲回覆只能去臨時收容中心:「臨時收容中心係無家可歸嘅人去住,點解地政收地收到我變無家可歸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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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女士

此外,羅女士曾向社署求助,卻被告知其孫女未成年,只能去兒童之家:「嗰一刻我好震撼,點解我個孫女要去兒童之家 ?」她斥林智文「反口」未有跟進個案,假若最終要入住臨時收容中心,質疑是否妥善安置:「裡面嘅環境就係碌架床,我三嫲孫就只可以有三張咁嘅單人床,我都已經就嚟70歲,咁係咪一個妥善安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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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女士坦言感到徬徨無助,因為收地令情緒出現問題,「我需要食藥先至瞓到覺,係好困擾,而家佢仲嚟同我講要強收,要我自己諗辦法要我走,我今時今刻其實我都唔知點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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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所暫託額爆滿 村內1,000隻狗或流失居所

已居住亦園村40多年的麥先生,家人橫跨四代均住在村內,家族經營花圃生意。他表示,據政府部門統計村內約有2,000棵樹,包括黃皮、荔枝、龍眼及大樹菠蘿等果樹,清拆後只能保留1%,盼有心人「領養」樹木,惟一個月通知期無法移植大批樹木,希望當居放寬遷出期限以作處理。

麥先生
麥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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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先生續指,村內不少棕地及寮屋飼養寵物,狗隻是群居動物,村民大多飼養多於一隻狗,粗略估計村內約有800至1,000隻狗,而現時陪伴犬政策下,須有醫生證明情緒問題,方可申請一隻20公斤以下狗隻上樓,惟目前七間動物收容所暫託名額爆滿,村民沒有足夠時間為寵物另覓居所,村民配合政府發展,同時希望政府給予一個合理搬遷過渡期安頓毛孩。

麥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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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約240戶經審核後不符合安置或補償資格

發展局今日回覆《獨媒》查詢指,截至今年4月中,亦園村一帶約有560個受影響住戶,當中約300戶已獲安置上樓或已領取特惠補償,約240戶經審核後不符合安置或補償資格,主要原因包括在港擁有住宅物業、為現有公屋租戶、居於違規構築物,即非登記寮屋或非持牌構築物,或未達最低居住年期等,當中包括有未滿18歲孫女的住戶個案,政府會繼續與她們保持緊密溝通,如獲同意下將轉介至社署,而其餘約20戶尚待補交文件或完成審核程序,至今560戶當中約200多戶已遷離。
 
局方又指,地政總署及社區聯絡服務隊於2025年中起在相關土地附近懸掛橫額、派發通知及單張,一直採用「以人為本」的原則,酌情延後遷出時間,近90戶受影響的亦園村住戶的最後遷出限期已延至今年5月至7月,其餘受影響住戶延至今年第三季,強調已於2022年底作出預告,並多渠道與居民溝通,個別住戶5月的遷出時間已因應政府酌情延後,對於將此說成政府剛剛才通知有關住戶需遷出時間,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