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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女車長稱螢幕故障看不到車廂情況 遇乘客拍門質問自覺孤立無援

【元朗7.21】女車長稱螢幕故障看不到車廂情況 遇乘客拍門質問自覺孤立無援

【獨媒報導】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遭白衣人施襲、獲警方致謝舉報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今(2日)踏入審訊第13日。當晚涉事列車在元朗站月台停留18分鐘,駕駛該列車的女車長C供稱,列車抵達後有人阻擋車門關上,她匯報控制中心後獲指示清客,有人拍車長室門說「有人打交」;記錄顯示車廂共24個緊急掣被按下,她查詢後無人回應。辯方問為何不透過車長室顯示屏觀察車廂情況,C表示「印象中車長室屏幕壞咗,睇唔到鏡頭」。辯方問她有否在內部報告提及此事,但法官陳廣池提醒:「證人唔係喺某種程序上被責難質詢,對佢唔公平」,「呢個唔係紀律聆訊,千祈唔好用呢個機會責難任何一方」。

陳官另問有乘客拍門問為何不開車時,她「驚唔驚啲人衝入嚟?」,C表示「驚」,亦害怕有人對她動粗。C同意陳官所言,感覺孤立無援及擔心安全。陳官問有否想過報警,C表示沒有,因已通知控制中心。陳官強調:「你可以報警㗎,冇人阻止你㗎喎。」陳官亦質疑控制中心得知有乘客按下大量緊急掣時,沒有指示C如何處理。他一度問「等你自生自滅?」,又指:「你弱質纖纖點清客?係咪強人於難?」C表示「係」。

女車長稱車門受阻獲指示清客 有人拍門及按緊急掣

控方讀出女車長C的口供,她指於2018年入職負責駕駛西鐵線。在辯方盤問下C表示現時仍擔任車長。口供提到7.21當晚她駕車離開荃灣西時,得知早前兩班列車經元朗站時無法關門。她於晚上10時50分將列車駛入元朗站1號月台,她如常步出車長室望向車廂,發現第一卡車廂有人阻擋車門關上。C於是發出廣播通知乘客勿阻擋車門,同時匯報青衣控制中心(OCC),再由控制中心通知元朗站職員處理。

數分鐘後C接到控制中心指示清客,於是發出廣播通知列車停止服務,要求乘客離開。她表示在車長室外見到有人離開及逗留,之後她告知控制中心未能清客。不久有人按動緊急掣,於是她盡力回應所有按動緊急掣的乘客,惟對方沒有回應。及後有人拍打車長室的門,並說「有人打交」,而控制中心繼續指示她清客。C在車長室外望向車尾,發現月台有白衫人聚集,但距離太遠看不到對方行為及說話。

官質疑控制中心任由女車長自生自滅:弱質纖纖點清客?

及後控制中心問C能否成功關上車門,她嘗試多次後終於成功關門,但沒有印象列車何時駛離元朗站。當列車駛離後,有人拍打車長室的門,同時傳來吵鬧聲,包括問「點解唔閂門」。列車最後駛往屯門站。

法官陳廣池提問下,C同意當時入職逾一年,首次遇到這類情況。陳官追問「驚唔驚?」,C表示「驚」,因之前未見過,當時「好多乘客撳緊急掣,但冇人回應,不停有乘客拍門話有人打交」。在陳官提問下,C表示8卡車廂共有40個緊急掣,當時有20至30個被按下。C見狀覺得奇怪並匯報控制中心,但對方無指示如何處理。陳官驚訝:「叫你自己執生都唔講,等你自生自滅?」C表示控制中心只是吩咐清客。陳官續指:「你弱質纖纖點清客?係咪強人於難?」C表示「係」。

女車長指憂拍門乘客動粗但無報警

C表示由離開元朗站後開始有人拍打車門問「點解唔閂門?」、「點解唔開車?」,她同意覺得被質詢。陳官問「驚唔驚啲人衝入嚟?」,C回答「驚」,並害怕人們會撞開門,因「出面講嘅時候,唔係一個友善嘅聲音」。陳官問「你都驚有人對你動粗?」,C同意。被問到有否想過報警,C表示沒有,因為她已通知控制中心,但沒有要求對方為她報警。陳官強調:「你可以報警㗎,冇人阻止你㗎喎。」C指匯報控制中心後對方著她繼續清客。陳官聞言表示:「咁幫唔到你,即係啲水嚟緊,叫你繼續浮上面呀?」C同意。辯方問她有否要求職員在下一站協助,C表示沒有。陳官追問原因,又問是否關於機構文化問題,C稱不知道。

官問有無港鐵附例指明不可騷擾車長

陳官總結指,她當時感覺「孤立無援」及擔心個人安全,C同意。陳官問到:「完晒相信你心力交瘁,作為車長有冇做記錄?」C回答有記錄當晚情況。辯方盤問下,C同意雖然由元朗站至屯門站途中有人拍門,但無人進入車長室及與她有身體接觸,她最後可安全離開車廂。陳官問到有沒有港鐵附例列明不可騷擾車長,C表示不清楚。

女車長指螢幕故障全黑 未能見車廂情況

在代表尹仲明的大律師黎建華盤問下,C指不記得回應了多少個緊急掣,她又指聽不到車廂有人回覆其詢問,但聽到嘈吵聲音;亦不記得是否聽到有人叫救命或要求開車。C同意車長室內有顯示屏可看到每卡車廂內的情況,被問到列車在元朗站停留期間,C有否看過車廂影像,C表示:「印象中車長室屏幕壞咗,睇唔到鏡頭」,但她不清楚是屏幕還是鏡頭故障。C又指,一般回應緊急掣時,螢幕會自動呈現該車廂的影像,由於當晚回應時發現螢幕畫面黑色,並得知故障,因此即使系統有主動觀看車廂影像的功能,她亦沒有主動使用。

辯方追問內部報告有否提故障 官提醒勿責難證人

C同意在列車開出前會有既定的檢查程序,但不包括檢查屏幕運作。她同意在案發後兩個月的口供中,並無提及車長室屏幕故障,亦不記得有否在公司內部報告提及。大律師黎建華追問,她是否認為屏幕故障是重要及嚴重的情節,C同意。辯方邀請她回想報告內容,這時陳官打斷指問題對C不公:「證人唔係喺某種程序上被責難質詢,對佢唔公平」,「只可以話佢感知、事實上述白,呢個唔係紀律聆訊,千祈唔好用呢個機會責難任何一方」。辯方強調並非要追究責任,只想了解為何當時是「車等人」,而非「人等車」。最後C確認不記得報告有否提及屏幕故障。

被問有沒有想過或有人受傷 女車長:無印象

在代表第七被告楊朗的大律師曾敏怡盤問下,C表示起初關不到車門時,曾步出車長室見有人站車門及幕門中間,但無留意月台上有沒有人,其後再步出時見月台有乘客。C同意當時知道車廂內有人打架,辯方問到她是否不排除車內可能有人受傷,陳官打斷指打架未必會受傷。辯方問她當時有無想過車內可能有人受傷,C表示無印象。C同意車長室內有急救箱,但強調沒有人問過她拿急救箱,她又不清楚按緊急掣的人是否想拿急救箱。

官問女車長作為列車最高指揮人 乘客是否要聽從指示離開

在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黃錦娟盤問下,C表示接到控制中心的清客指示後,曾發出約10次廣播,但仍未成功清客。她不知道月台職員有否接指示協助清客,亦不清楚站內有沒有人處理緊急掣情況,因看不到職員上月台。C確認當時「清客行動失敗」,陳官追問:「你作為架車最高指揮人要清客,理論上乘客要聽你講?」,並問她會否在下一個站繼續清客。C表示當時沒有收到控制中心指示在下一站清客,故駛至朗屏站時無繼續清客。C不記得在告知未能清客後,控制中心有沒有叫她繼續行駛。

女車長指列車停留15至20分鐘離開 對確實時間無印象

法官陳廣池問當日列車最後何時駛離月台,C表示無印象,在追問下才回答在月台停留15至20分鐘後離開。陳官問及列車最終如何駛離,C表示嘗試5至6次關門後成功。 C確認有乘客按緊急掣時不能開車,但在重置後可開車。控方於覆問時問到當有人拍門,車長有沒有責任回應,C表示一般匯報予控制中心再派站員了解。

港鐵工程師指列車緊急掣被重置逾20次

另外,控方讀出為港鐵公司設計工程師的男子D口供,他確認紀錄顯示列車當晚有24個緊急掣被按下,當中包括8卡車廂,最早一個於晚上11時被按下。記錄又顯示全部緊急掣均有被重置。在盤問下,D表示緊急掣被重置超過24次。D另指,若車長室的螢光幕故障車長需匯報,但不會在列車上即時匯報。

案件明續審。

7名被告均否認暴動罪,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1132/2022(已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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