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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車站經理:兩便衣警當晚在控制室監察 稱警方兩日前已安排

【元朗7.21】車站經理:兩便衣警當晚在控制室監察 稱警方兩日前已安排

【獨媒報導】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遭白衣人施襲、獲警方致謝舉報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今(3日)踏入審訊第14日。為元朗站車站事務經理的男子B接受盤問,他稱7.21當晚11時45分抵達元朗站後,看見控制室內有兩名天水圍警署的便裝警員,至於非公眾地方亦有鐵路警區警員。B透露於7月19日接獲天水圍警署同事以 WhatsApp 通知,問可否於「(7.21)當日放置兩名警員喺控制室監察車站運作」;B回應可以。最後警方在7月20日給予具體安排,根據安排7.21當日下午5時開始已有便裝警員在控制室監察,但B不清楚警員確實到場時間。B確認在控制室可以透過閉路電視監察元朗站情況。

車站經理稱得知同事有報警 警員一般半小時內到場

控方傳召為元朗站車站事務經理的男子B作供。他稱負責管理車站運作,7.21當晚接到電話得知站內發生事故,因此他搭的士並於晚上11時45分到達元朗站。代表第二被告庾家豪的大律師李百秋進行盤問,B確認自己是車站的最高負責人。

B在盤問下表示知道7.21當晚有職員透過中央控制中心(OCC)報警,而港鐵一般做法只會聯絡控制中心報警,職員並不會自行致電999。他又指不知道確實的報警時間。B表示當職員聯絡中央控制中心報警後,他們會聯絡警方部門處理。以其經驗,警員一般會在短時間、即「唔會係一個唔合理嘅長時間」內到場,通常都是半小時內。

車站經理稱天水圍警署兩日前聯絡他安排警員7.21到站內

B表示他當晚11時45分抵達元朗站後,看見控制室內有兩名天水圍警署的便裝警員,至於在非公眾地方亦有鐵路警區的警員。辯方追問他如何得知控制室內的是警員,B回答:「因為天水圍警署聯絡我,(7.21)當日放置兩名警員喺控制室監察車站運作」。B在追問下透露,於7月19日接獲天水圍警署同事以 WhatsApp 通知,「問我可唔可以 facilitate(協助)呢個運作」,即安排兩名警員到控制室,B回應可以。

最後天水圍警署同事在7月20日給予B具體安排,根據安排,7.21當日下午5時開始已經有便裝警員在控制室監察,但B不清楚警員確實到場的時間。B確認在控制室可以透過閉路電視監察元朗站情況,不能代警員確認他們當時有否監察。

7名被告均否認暴動罪,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1132/2022(已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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