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涉跳閘遭休班警熊抱雙方糾纏 男子襲擊罪成囚3周 高院駁回上訴

涉跳閘遭休班警熊抱雙方糾纏 男子襲擊罪成囚3周 高院駁回上訴

(獨媒報導)2019年9月,一名男子在鰂魚涌港鐵站「跳閘」遭休班警截停,男子其後付款「補票」。惟休班警仍拒讓男子離開,揚言已報警,最後更熊抱男子。兩人糾纏期間,男子被指打傷休班警眼睛,他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囚3周。男子不服定罪上訴,今(6日)遭高院駁回。法官張慧玲指,考慮原審裁判官崔美霞的裁斷理由後,看不出她有任何犯錯之處。

上訴人盧天煒(27歲),被控於2019年9月8日,在鰂魚涌港鐵站C出口襲擊高級警員張子崧。

上訴人沒有律師代表,其上訴理由為定罪不穩妥。

法官:看不出原審裁判官有任何犯錯之處

高院原訟庭法官張慧玲指,考慮原審裁判官崔美霞的裁斷理由後,認為實看不出她有任何犯錯之處。張官指,裁判官有耳聞目睹證人作證的優勢,就事實的裁斷亦合情合理,而張官自己亦作出相同的裁斷,即上訴人在沒有拍咭下跳閘,被休班警張子崧截停及阻止離開。上訴人襲擊休班警,令他身體受傷。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實上訴人干‍犯控罪。

原審裁判官崔美霞早前裁決時指出,即使被襲休班警張子崧被辯方質疑,他忘記案發時被襲次數,但因被告當時坐在他身上,其眼睛又被拳打,故他忘記枝節不足為奇,亦不影響其證供可信性。另外,雖然張子崧從後熊抱被告在先,但被告掙脫後無離開,反而持續坐在對方身上,繼而施襲。

案件編號:HCMA 14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