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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趙家賢稱鄒家成和民主黨代表「企起身」討論否決財案 想助手「慳功夫」故着不用記錄

【初選47人案】趙家賢稱鄒家成和民主黨代表「企起身」討論否決財案 想助手「慳功夫」故着不用記錄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4日)踏入審訊第49天。趙家賢接受代表鄒家成的大狀盤問,就新東首次會議的情況,辯方指會上無就運用否決權討論,而鄒家成亦沒有說「要用盡方法去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惟趙不同意,強調親眼目睹鄒家成和民主黨代表莊榮輝就否決預算案「直情企咗起身」討論,而其助手筆記無記錄相關情況,是因「我睇住成個片段喺我腦海度」,想助手「慳功夫」,故着他「呢 part 唔使寫」。趙又一度模仿莊榮輝激動稱:「難道起醫院起學校都要反對呀?」,指當時「直情係有啲情緒」。

此外,繼早上主動改稱陳志全無出席新東首次會議,趙下午突然再主動補充,指細心回想後,記起鄭達鴻和彭卓棋應在2020年6月底《國安法》將頒布時,曾分別提出刪除政綱和將政綱改為留白。此前辯方就此提問時,趙均稱沒有印象。

趙早前指不記得鄭達鴻有否改政綱 今主動稱記起公民黨要求「delete」

代表陳志全的大狀馬維騉早上完成盤問,趙家賢下午主動表示,希望就辯方早前的提問作補充:「法官閣下抱歉,我知道我喺法庭要就我所知盡量回應,就之前兩位大律師兩個事項嘅提問呢,我細心回想到一啲訊息」。他亦對可能打亂流程表示抱歉,「所以我係想請示法官閣下應該係點處理」,林卓廷發笑。

法官指示他可作補充,趙續指是有關鄭達鴻和彭卓棋代表大狀就選舉政綱的問題。代表鄭達鴻的大律師黃宇逸盤問時曾提及,公民黨在《國安法》後曾要求將政綱修訂為「無字政綱」,惟趙稱沒有印象。趙今表示,自己當時「真係諗唔起任何嘢」,但現在回想,記得助手當時曾向他表示:「公民黨佢哋嗰面呢,係就住佢哋幾位候選人嘅政綱係想更新嘅」,並指他們因知道國內已制定《國安法》 ,但尚未在港通過,由於「唔想有一啲咬文嚼字,過唔到選舉主任」,故就選舉政綱作出更正,並「delete 咗整個選舉政綱」。


鄭達鴻

趙記起職員稱赤柱區議員想將政綱改為留白 回想起是彭卓棋

至於彭卓棋代表大律師盧敏儀提及,彭曾向民動職員「Christy」提出要移除全部政綱,趙盤問下同樣稱沒有印象。趙今解釋「我當時都係即時無任何特別回憶喺當中」,但「細心回想返呢,我就記得我兼職職員 Christy 有同我講過話,『赤柱嗰個』政綱有啲嘢想改」,並指「個改法係成個留空白」,問趙應如何處理,趙當時吩咐「咁就照跟佢意思去做啦」。趙續指,當時職員沒有講明是彭卓棋,但之後回想才記起彭卓棋是時任赤柱區議員。

彭卓棋
彭卓棋

趙稱兩人應是6月底要求收回政綱 當時有消息指已通過《國安法》

李運騰問到是甚麼時候發生,趙表示一定是初選投票日之前的事。陳仲衡追問是2020年7月1日前還是後,趙稱現在推敲應該是6月底,因為當時收到消息指已通過《國安法》,但尚未頒佈條文。趙確認鄭達鴻及彭卓棋均為港島區候選人,李運騰問修改政綱是發生在6月27日港島選舉論壇前還是後?趙表示:「抱歉法官閣下,我未能夠作答到,因為選舉論壇唔係我負責。」

法官陳慶偉問兩人是否想收回選舉政綱,趙表示:「從佢哋嘅做法係嘅。」大律師黃宇逸續表示希望保留盤問,因需向其當事人索取指示。惟陳慶偉指,不希望不斷有不同律師進行盤問,若趙明天又有新事項補充,事情就會沒完沒了,着黃宇逸如有其他問題想問,可找其他律師幫忙。

辯方指新東首次會議無討論否決權、鄒家成無提用盡方法逼政府 趙不同意

趙家賢其後接受代表鄒家成的大律師陳世傑盤問。趙確認有兩次新東會議,他只曾出席4月14日的首次會議並遲到早退,會上亦忙於以電腦處理區議會事務。趙並曾供稱,戴在該次會議提倡「會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預算案,會上討論有「火花」,鄒家成曾稱「要用盡方法去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陳世傑指出,當日會上從來沒有出現「會積極運用」否決權的討論,而鄒家成亦沒有說過該句話,惟趙均不同意。陳續指,趙會上專注力一半半(half-hearted),需依賴助手筆記協助記憶發生的事,趙同意,指「喺嗰啲我冇特別留心聽嘅議題上面係」。

趙同意首次新東會議主要討論應否有共同綱領

陳世傑續展示黎敬輝就首次會議的筆記,提及李永成,問趙記得李永成在場嗎?法官李運騰改問沒有筆記的話,趙有否任何獨立記憶李在場?趙靜默多時答:「而家冇嘅」。陳續展示筆記,指當日會上曾討論不同議題,主要是共同綱領,其中吳文遠提到「大家可制訂共同綱領」、將軍澳青年力量稱「必須有共同綱領」,何桂藍亦稱「必須有約束力初選」。

代表鄒家成的大律師 陳世傑
代表鄒家成的大律師 陳世傑

陳問,趙是否記得這是會上主要(predominantly)討論的議題?趙同意,並指會上有討論是否要初選、對初選的不同意見,及應該要有大家都同意的綱領等。李運騰問,討論是關於應否有共同綱領,抑或如有共同綱領,應包括什麼內容?趙指「兩方面都有討論,不過前者係多啲」。

辯方指筆記只曾提一次否決權 趙稱是助手就會上重點「綜合寫咗落嚟」

陳續展示黎敬輝筆記,提及鄒家成指「認同初選排位,民調最後決定或只以民調決定」,指鄒並非談及否決權,而是排名制度,趙指「喺呢句嘅記錄,係」。陳續問是否與趙的記憶相符?趙指排位制度與初選如何揀選最多人支持的候選人有關,當時會上有討論。

陳續指,根據筆記,共同綱領和否決權只曾被一併談及一次,而且是由戴耀廷提出,即「共同綱領原則是否決財政預算案,迫政府解散立法會,今次任期可能只有7個月」。趙同意,「個筆記就咁展示,就咁睇,係」,但指其助手是就會上重點「綜合咁寫咗落嚟」。李運騰問是助手綜合會上每人所說的重點,抑或是戴耀廷綜合與會者的說法,趙指「兩樣都有」。

趙指目睹鄒家成和民主黨莊榮輝「企起身」討論 故着助手無需記錄

陳指,事實上趙並不知道,因這是黎敬輝的紀錄,而趙沒有告訴他怎樣記錄。趙重申他於會議早走前,坐在黎身旁,而提到戴耀廷就否決預算案的倡議時,整個討論有「火花」,「嗰個位因為我睇住,所以我就叫咗我助手呢 part 唔使寫啦」,鄒家成皺眉。

陳問趙為何要這樣說?是想要在紀錄隱瞞什麼嗎?趙重申之前被其他大狀問及時也有表示:「橫掂我自己都聽咗、睇住個情況,莊榮輝同鄒家成直情企咗起身,我睇住成個片段喺我腦海度,我想職員慳返啲功夫,呢 part 就唔使佢寫啦」,鄒家成一臉驚訝和皺眉,再與林卓廷相視而笑。

李運騰問,趙稱鄒家成和莊榮輝「企咗起身」,是「比喻」抑或他們真的有這樣做?趙指「法官閣下唔係比喻,係我直情見住⋯直情係有啲情緒」,他一度雙手張開發出急促的聲音,林卓廷和法庭傳譯即問:「咩話?」趙續稱:「好記得莊榮輝嗰句,『難道起醫院起學校都要反對呀?』,就企咗起身」,說時刻意提高聲調模仿另一人腔調,鄒家成發笑,趙同意法官陳仲衡指有熾熱的討論。陳再指會上沒提及否決預算案,惟陳慶偉指可留待陳詞。

趙同意筆記顯示第二次會議有重點討論否決預算案

至於5月5日的第二次會議,趙並無出席,但確認有看過黎敬輝的筆記,事後亦從黎和戴耀廷了解會上情況。趙同意根據筆記,會上有重點(prominently)討論否決預算案的議題,其中沙田區議會主席程張迎曾提及「否決預算案是由 CP(公民黨)提出」,另「豐」表示「CP 對,不能迴避否決預算案的方向」。趙確認公民黨於3月開記者會提及否決財案,而「豐」是公民黨的高級職員。

陳世傑又問,筆記提及的「文遠」(吳文遠)是否來自社民連,趙同意並指:「文遠係一個人嚟嘅,代表社民連。」趙同意根據紀錄,吳文遠曾稱:「有些功能組別民主派參選人,可能對否決 budget 猶豫,可能需中間落墨,要佢哋參與機制,就算不需初選」,而李永成曾稱:「應該以入閘為目標,策略上不要太突出,故不贊成初選時已表明否決預算案。」

趙同意會上否決財案備受討論 有贊成和保留兩種意見

陳問到,筆記是否顯示就否決財政預算案,會上明顯至少有贊成和保留兩種不同意見,趙同意指:「根據我助手整理嘅筆記,係。」李運騰問,那除了助手的筆記,根據他從黎和戴的印象,當日會議是否就否決預算案有很多討論(much debated topic)?

趙未有直接回答,僅表示「個時間重點係擺喺嗰度多啲」,因很多區快將達成協議和將舉行初選,因此戴耀廷認為「有個時間性,希望可以攞到共識」。李運騰打斷,提醒趙聽清楚問題再回答,指這十分重要,並重複再問當天會上,否決預算案是否備受討論,趙同意但補充:「我唔知個討論氣氛去到點。」

陳慶偉再打斷,強調不是問他會上的氣氛,並指李運騰問了「非常簡單」的問題。李運騰和陳慶偉最後再問,根據筆記和趙與二人的對話,當天會上否決預算案是否一個備受討論的議題?趙思考數秒後回答:「係,冇錯。」

案件明天續審,陳世傑會繼續盤問。

案件編號:HCCC69/2022

審訊第四十九日
趙家賢改稱陳志全沒有出席新東協調會 指助手認錯人
趙家賢稱鄒家成和民主黨代表「企起身」討論否決財案 想助手「慳功夫」故着不用記錄

審訊第四十八日
趙家賢遭辯方質疑證供不可信 否認淡化參與換取減刑:我有責任協助作證
辯方播片指陳志全未有出席新東協調會 趙家賢:no comment

審訊第四十七日
曾稱「對抗暴政」非民動立場 辯方質疑趙家賢可信性 官提醒或有反效果
趙家賢個人FB帖文提「香港進入準戰爭狀態」 辯方質疑非假裝般溫和 趙稱應由他人代撰

審訊第四十六日
趙家賢指絕對不視戴耀廷為親密朋友 一度認戴如「麻煩製造者」、對他感不滿
辯方質疑2020年初已答應辦初選 趙家賢絕不同意反指律師「植入認知」
趙家賢稱因戴耀廷不斷催促感「好煩擾」 遂建議捐40萬予民研

審訊第四十五日
辯方指就否決預算案有「立場差異」 官強調「墨落無悔」顯示已達成共識
辯方指施德來原無夾附共同綱領 惟在民主動力職員要求下提交

審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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