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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何不熱衷於五區總辭

「五區總辭」的意思是透過五個地區各自一位民選議員辭職,五區同時補選,將選舉定調為普選訴求,達到事實公投的效果。以既有香港的政治論述,我不會感到熱衷,我亦相信熱衷的民主支持者不會太多。

過去公投的歷史脈絡
我先不質疑公投的普遍合法性(以下我會另外論述),先討論「公投」在香港的形象是什麼。中國納粹黨香港支部與建制派長年都把公投婑化為「民粹」,這一點是次要,因為這並不是民主派的論述。然而,民主派過去一直對公投都沒有原則性或政治倫理的訴求,只是視為一項實驗品,或者是一件可以用完即棄的工具。即使在今次的五區總辭,「事實公投」也只是一項公具,只是要求達到公投效果,而不是要求有任何原則性或政治倫理的訴求。這個些微的差距是十分重大的,因為連泛民支持者就感覺不到這次公投有什麼道德或原則性約束力,公投過關與不過關的約束力在哪裡,不知道。我們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簡化為手段與工具,工具的背後總需要由道德或原則去支持,不論那些道德或原則是真實的還是偽造的也好。

黃毓民過去對公投的態度
我想要點名說說黃毓民過去對公投的態度,這是一來他是社民連主席,而社民連是「五區總辭」的主催者,二來黃毓民過去對公投的態度,亦與曖昧不清的民主黨或公民黨有所不同。黃毓民說他並不反對公投,他只是反對零四年「不合法」的防禦性公投,與及反對「公投綁大選」。「不合法」一點很容易解破解,因為本來台灣選罷法就要求與大選日接近的公投必需與大選日同日進行,這個要求與很多有公投的國家或州都吻合,並不是台灣標奇立異,台灣不這樣做才是標奇立異。

所謂「公投綁大選」
公投在其實並不是新事物,也的確有濫用的情況(例如納粹與共產政權),主要是指利用公投掏空整個民主制度(最離譜的甚至有終身總統公投)。公投與大選同日進行是常見的事,美國有些州份甚至把公投選票與大選選票印製為同一張選票,投棄權票的人就必須在各項公投與各項大選一併投棄權票。這些在二十世紀都從未被指責為「公投綁大選」。「公投綁大選」完完全全是廿一世紀的新創詞語,而且中文獨有,歐美並無相對應的專有詞語對應這個問題,完全是針對一個政局的特殊語境所創造的詞語,並無原則普遍性可言。這並不意味歐美沒有相關的批評,但好像彭定康對公投的批評是集中於公投本身,並不是「公投綁大選」,而且是特定針對公投對西敏寺制度的破壞。但總體而言,公投題目都是有重要性的題目(即使防禦性公投也某程度上是重要的),不能好像彭定康說「選舉總是炒作公投議題」而批評公投。

五區總辭墮入「公投綁大選」口實
無論如何,香港泛民幾乎都沒有在該時駁斥過「公投綁大選」是偽詞語,坐視公投的語境在香港被扭曲。無它,公投一直都只是手段而不是原則性或政治倫理的訴求。這個扭曲如今多多少少也定了型,今日才針對一件事做功夫恐怕只會被視為單一局勢操作

返回「五區總辭」。「五區總辭」本身是把補選變成事實公投,讓補選議題集中於公投議題中,這反而墮入「公投綁大選」的口實。正如我之前說「公投綁大選」並非不道德,選舉議題可以由公投議題左右,但這個可以是泛民與社民連的一廂信願。如果對手堅持這次只是補選,堅持反對把補選「公投綁大選」,在黃毓民曾經大力反對「公投綁大選」之前題下,泛民與社民連就必然陷入前言不對後語之境地。如果現在才去昨非今是,這又會讓人感到是單一局勢操作,一時一樣。

民主人權大原則不可公投
最後要說說公投的普遍合法性。公投也是憲政行為,也該受到基本政治公義所約束,不是所有議題都可以拿出來公投。不論公投形式如何,公投的目的在於促進民主社會的運作,民主人權等大路原則是公投的前題,這個前題(亦只有這些前題)是不可以拿出來公投的,不是「人民最大」就不受制約的。這個道理明白,我們才可以去指責提議「終身總統公投」的人(單單提議也是罪惡)。

五區總辭並不是法律上的公投,但事實公投也需要原則或道德制約才有相應效果。雖然事態不至法律層面,不會去到真實的憲政危機的層次(事實上也沒有什麼比起中國的花瓶憲法更加壞,更具憲政危機),但這個是特例而不是常態,這一點要慎之又慎,多番說明,免得日後的公投引此為先例,那就作惡太深。

希望知道事實公投的道德效果
我不熱衷於五區總辭,是因為不知道辦一次事實公投的道德效果是什麼,公投對香港是否有道德或原則上的必要性。還有,我亦樂意看見有些分析,證明我以上所說是錯的,否則我不可能熱衷下去。

回應

請 麥當勞兄 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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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勞兄,你好!我是一個支持「變相公投」並建議以「變相普選」配合的人。所以很有興趣於麥兄此文,並希望跟麥兄作一交流。但在正式交流前,先希望弄清此文一些我不明白之處,何否賜教?

1) /*民主派過去一直對公投都沒有原則性或政治倫理的訴求*/ 中的原則性或政治倫理的訴求是指甚麼呢?可否給些例子?

2) /*單一局勢操作*/ 是指甚麼呢?是否指民意的操作?

3) /*民主人權等大路原則...*/ 的大路原則包括那些呢?「支持 2012 有雙普選」是否「大路原則」之一呢?

[注:「變相普選」是指「將基本法附件一第三節界別中的代表人數變為全民(即所有有投票權人士)的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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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答

1) 原則性或政治倫理的訴求是指甚麼呢?

部分民主派的普選訴求就是原則性或政治倫理的訴求,普選並不只是工具,而是符合人權公約/人權標準/主權在民的實施原則。部分民主派一直都有普選訴求,而且是不可交易的(九十年代初的匯點視普選訴求為可交易的訴求,但最少劉慧卿一直都認為不是)。不可交易的性質是重要的,因為原則或倫理是不可討交易的。劉慧卿有持續的普選訴求,但同時我極少聽見民主派有持續的公投訴求。

2) 「單一局勢操作」指什麼?

道德議題雖然可以受時代,科技或其他客觀形勢而改變,但不論道德的背後理論是社會契約,功利主義還是正義論,道德議題都應該有普遍性的。但是,有些人拋出道德議題,其用心是用完即棄的,例如零四年台灣大選選後,親民黨針對「微傷」提出具追溯力的選罷法修訂,要求強迫驗傷,不依從即導致當選無效。這明顯是用完即棄的,一次性的原則,這樣明目張膽地偽造議論是十分之可惡的,嚴重破壞社會信心基礎。同樣,「公投綁大選」議題雖然不是用完即棄,但亦正如我原文指出,那是只針對單一局勢的議題操作,事實上歐美公投甚多都不以「公投綁大選」為惡。

3) 「支持 2012 有雙普選」是否「大路原則」之一

表面上不是,事實上是。「支持 2012 有雙普選」表面上只是爭取時間表,但事實上是爭取普選的必要性質。

謝 麥當勞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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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兄,你所設定的條件和道德要求,再配合處身在中國的「花瓶」中,根本就動彈不得,真的很難熱起來啊!

若然全港有一大部份人覺得「沒人可代表我」,而要求把界別(比方是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界)的代表人數變為「全部自我代表」(即一人一票),但被政府拒絕。在此情況下要求公投,這有否抵觸「大路原則」呢?如不抵觸,你會熱衷起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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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不在建制或中國「花瓶」

我所指的問題,很大程度都是指民主派對公投論述十分不足,而黃毓民對公投的一直論述,卻更是傷害五區總辭的,這無可避免成為「昨日的我打倒今日的我」。論述是道德制空點所在,公投沒有論述,或只有負面論述,怎能配合起來?

我要反問,如果公投結果很不理想,支持者會否被讀解了「香港人不需要普選」呢?如不承認,就是輸打贏要,如承認,又是侵害基本人權。基本人權乃無價講,不可以因為過半人反對民主而不施行民主,就是這個意思,希望可以三思。

我有一個五區總辭投票區,

我有一個五區總辭投票區, 看看會不會有助你們

《我通我識》節目主持
http://lslu.wordpress.com/

Re: macdonald: 如果公投結果很不理想,支持者會否被讀解了「香港人不需要普選」呢?

re:"如果公投結果很不理想,支持者會否被讀解了「香港人不需要普選」呢?"

i am not sure i understand what you are saying, but, it is clear to me that, if we lose it, we lose it.

the fact is, the status quo has not worked, does not work and will not work.

all that is left is to see if hkers have the will and stomach for democracy.

不是反對事實公投,而是要求糾正一些技術錯誤

我並不反對 status quo 不能維持,而是事實公投在多方面安排,都是有不少難看的技術錯誤,不糾正就不利於民主發展,不糾正就無法要求民主黨加入。

RE.我為何不熱衷於五區總辭

我不像筆者能說出深奧的名詞,只靠情感判斷我要支持或反對。當然,是在不斷思考過之後。
我基本是反對這個五區總辭的,理由跟上文不同
最根本的,直選就是那麼一個好東西嗎?這個直選一直被標榜為高潔的、絕對的、我們需要的。不過我第一時間聯想到的倒是台灣陳總統在選舉最後關頭離奇中了一槍,結果反敗為勝。人民不是機械而是一個個個體,是會受感情跟羊群心理影響的。

社民是好例子,我不能看到他們的建設性,他們要做的就是當政府犯錯時無限擴大地評擊(先不論政府對錯)、做出象徵式的行為如擲蕉或是辱罵等等,不見得有其他的建樹(當然,我沒否定他們存在在議會的意義)。可是仍然有成千上萬的支持者,甚至是盲目的支持者...我對這件事實在覺得很恐怖。

我不難想像用社民的手段得到普選後的景況:一個自稱熱血為民的侯選人站出來,一半做的是評擊對手跟政府,為敵人冠上惡名打擊對手抬高自己,政綱是有說過一下,可是根本沒人多加理會。在他當選後才發現他不是當統治者的材料,社會一團糟...然後,又一個自稱熱血為民的侯選人再站出來,惡性重覆下去...
當然,香港人不一定會愚蠢到這個地步,那只是最差勁的結果。

可是且看!
現在的社會支持政府或反對他們的都被冠為惡民、惡黨,只要大聲呼叫就彷彿是拿著「真理」。跟政府抗爭就是勇敢、英雄、不懼「強權」:雖然政府本來就不是非常高壓的比較溫和政府。自己做是的事情永遠是對的,敵人、異意者就永遠是卑鄙的小人:即使自己也做著同樣的事。政府不聽民意,該死,不過泛民自己就是真理所以支持自己以外的意見都是無知而愚蠢的:就算是市民的意見也好

對我來說五區總辭跟民主有甚麼關係都不重要了...最恐怖的是總辭出現了社民最希望看見的奇蹟:真的有高於5成選民投社民連,代表現在大部份市民就處於這樣一個瘋狂的狀態:都認同這種為了目的不擇手段的思想,我只能說一句:「香港完了」

你問任何一個人「普選好不好?」,誰答不好?這不是廢話嗎?這次總辭已經變成他們耍的政治手段,沒有任何民主精神可言。

路人K,看不見,或因眼中有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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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見,或因眼中有樑木,未有細看實況,也沒有用心追求事實的真象!

甚麼「政制向『錢』看、民主步伐不停『流』」等騙人句子,說得最多的就是保皇黨。

五區公投不是在問「普選好不好?」而是有五位有承擔、有良知的議員,在沒有民主公投的前題下,犧牲自己的議席,給全港市民對政制發展,一個自己當家主的變相公投行動。

這個並不是一個選人的補選行為,因原議席根本就是這些議員的;而是一個變相選議題的變相公投。

作為香港市民,我們可以認同或不認同社民連的行為。但絕不應,把香港市民難得一次對政制發展的表態機會(一個由五位有承擔、有良知的不同黨派議員,在犧牲後給我們的合法、合情、合理的表態會),作出扭曲,並形容認同的市民是「處於這樣一個瘋狂的狀態:都認同這種為了目的不擇手段的思想」;因這是極使人遺憾的,也看不到有利於香港全體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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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向錢看、民主步伐不停流」或許聽過,不過那種口號我也是

「政制向錢看、民主步伐不停流」或許聽過,不過那種口號我也是聽過就忘了
(另外「承擔」是對他們的評價來說我懷疑那個真確性…)
像共產,本意是美好的不得了…現在在很多人眼中只不過是邪惡紬心
總辭也一樣
我們能體會一人一票的投票過程,各位能為自已的意見用票來表達…那是多麼美好的一件事

可是,變質了。
一則我敢說有很多人不明白那是甚麼,只聽說「那能讓民主向前」…其實,老實說我自己也說不清那到底是甚麼…
二則,不少人說那已經是社民的「SHOW」,不能完全說對啦…可是我實在不能否定。社會不斷發出反對聲音,連同伴也自己反對了。(同伴一反對自己就施加怒罵的行為且不評)難道,我們也是被政府騙的嗎?難道,又是我們太愚蠢了嗎?
在包括市民,不在少數的反對聲音下,還是一意孤行的行為…有樑木的就只有我們?
三是「制訂遊戲規則」,這點別人都說上多次…我也不重覆了
這場遊戲的認受性成疑,這是事實
四、$$$。
這不是主要想說的論點,只能說是附帶的
想說的是當有人提這一點的時候,除了轉移到人家用選億的話題外,沒有聽說過那些錢是否用得其所的回應
在另一篇的回應說過一次吧?別人的錯是不可能證明自己是對的

我不能否認我有樑木,不過我不相信只有支持總辭的人的眼晴才沒有樑木,清明雪亮。

應該反轉問,人民既然係老闆,有乜實際方法制衡政府, 唔俾少數特權楷級蠶食壟斷 ? re: "直選就是那麼一個好東西嗎?"

re: "直選就是那麼一個好東西嗎?"

應該反轉問,人民既然係老闆,有乜實際方法制衡政府,
唔俾少數特權楷級蠶食壟斷?

正如上市公司可以授權童事會,但最終決定係股東大會

RE:MACDONALD

你有無好啲嘅方法 打破政制僵局?

面對一盤困局棋,高手都唔會等死,
而係 sac卒sac馬對攻

回路人K: 普選是人類自然之路

這與人的本質有關。如果我們是一群有智慧的蜜蜂,也許民主與普選並不適合我們。人類的獨有問題,是專制制度,或甚至「發展至上專政」制度所無法解決的。

至於有關中槍的羊群效應,那是不真實的。選後聯合報作調查,有 2% 選民因為此事而由投連宋改投陳呂,但也有 3% 選民因為此事而由投陳呂改投連宋。其他人的投票取向不變。計算淨得票,槍擊案對陳呂得票有負面影響。

有一點大家會不高興我要說,其實台灣民主並不惡質,是背景的社會惡質。我傾向同意此書書介所言,台灣的困境是故有政治力量控制政媒商對抗民主制度的後果,而不是民主本身有錯。

回 路人K 《是時候大家把眼內樑木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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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K,你對總辭及社民連的看法,既是你的主觀判斷,我是不會主動非議的(就如在另一篇引用Albert的說法一樣)。

之前回的《路人K,看不見,或因眼中有樑木》祇是基於你所提的:「不見得有其他的建樹(當然,我沒否定他們存在在議會的意義)」,和與事實的真象而作出的想法,重點是希望大家眼內都無樑木。所以,你最後所說的:「我不能否認我有樑木,不過我不相信只有支持總辭的人的眼晴才沒有樑木,清明雪亮。」若仍是你個人的主觀判斷,我亦同樣不會主動非議。

我重視在獨媒所閱過的每一篇文章和回應,因其中所引起的思考都總有其深意的。當然,路人K這篇的回應,我也會用同樣的態度來作思考。

1) /*「政制向錢看、民主步伐不停流」或許聽過,不過那種口號我也是聽過就忘了 */
這是看似平凡,但是值得深思的。保皇黨用了很多資源在支持翻叮政制的宣傳,為何會得到「那種口號我也是聽過就忘了」的評語呢?保皇黨口口聲聲說有很多人支持的行動,是否有「發水」呢?

2) /* 像共產,本意是美好的不得了…現在在很多人眼中只不過是邪惡紬心 */
為何「共產」和「共產黨」總是那麼容易使人混淆等同呢?看過一些情況:有人在想逢迎「共產黨」時,總是拿共產的好來作論點;而當要迴避共產的錯誤之處時,也會以共產和其它思想的矛盾處來作擋箭牌。更有一些小人如民建聯之流,每喜以市民討厭共產黨曾作過的劣行,來否定香港市民的愛國心。

3) /* 總辭也一樣。我們能體會一人一票的投票過程,各位能為自已的意見用票來表達…那是多麼美好的一件事。可是,變質了。 */
香港市民會讓追求得到的美好輕易變質嗎?香港市民的能力是否應給與尊重的信任呢?又或,就讓那些扭曲的論點,繼續剝奪港人自決的自由呢?是否真的因怕所謂的變質而寧受不公義的欺壓呢?

4) /* 一則我敢說有很多人不明白那是甚麼,只聽說「那能讓民主向前」…其實,老實說我自己也說不清那到底是甚麼… */
我感受到這句的無奈,民主發展在港發展了二十年了,仍有很多人不明或說不清,這是民主發展的悲哀,也說明香港人的民主意識明顯受到窒礙。就是這種情況,使很多人看重這次五區公投,在喚醒市民民主意識的重要使命!

5) /* 二則,不少人說那已經是社民的「SHOW」,不能完全說對啦…可是我實在不能否定。社會不斷發出反對聲音,連同伴也自己反對了。(同伴一反對自己就施加怒罵的行為且不評)難道,我們也是被政府騙的嗎?難道,又是我們太愚蠢了嗎?」 */
為何社民的「SHOW」的前題,會得出「難道,我們也是被政府騙的嗎?難道,又是我們太愚蠢了嗎?」的結論呢?是否中間的句子不見了?或是純因是舒發過程的個人見解所造成的呢?

6) /* 在包括市民,不在少數的反對聲音下,還是一意孤行的行為…有樑木的就只有我們? */
真的是一意孤行嗎?還是德不孤,必有鄰呢?又或是義無反顧呢?

7) /* 這場遊戲的認受性成疑,這是事實 */
這是遊戲嗎?要誰的認受呢?給市民機會對政制表態,還要得到誰的認受呢?

8) /* $$$ 這不是主要想說的論點,只能說是附帶的,想說的是當有人提這一點的時候,除了轉移到人家用選億的話題外,沒有聽說過那些錢是否用得其所的回應*/
指出政府在高鐵的浪費處,有說錯嗎?以此回應公投所需的費用,真的是轉移話題嗎?或是以$$$來衡量公投的行動,本身已是問題呢?提出問題的人,他們真的可以清楚費用的去向嗎?這些$$$真的會如高鐵般給大商家賺了嗎?或是給某些中間人取了?若有人說是浪費,浪費在那地方呢?若有人說用不得其所,是那處用不得其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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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僵局

我當然承認有政制僵局,但針對五區總辭,我認為有幾點好重要:
1) 認真推動將公投作為建制的部分,而不是用完即棄。
2) 雖然社民連堅持 50% 投票率只是目標而不是成敗指標,但是他們開始時說錯了。事實上,公投不必有投票率要求,即使有的 25% 已經很足夠。50% 的目標一開始就錯得很嚴重。
3) 事實公投的失敗後果不應是支持政府方案,因為這也不符合公投的概念。公投沒有過,並不意味公投的相反通過。這此意味重濃,因為這變相成為放棄民主公投,而放棄民主公投是說不通的,我原文已說明。
4) 事實公投的失敗後果應該是參與黨派全員負擔政治責任(例如全數包括新當選者辭職之類),責任由發動事實公投的黨派承擔,而不應該是改為「支持政府議案」。發起人亦可以以「無行為」作為負責任的行為,不過是否這樣可以接受,便要由以後的選民去決定。

hillg,這些技術修正應該很可行吧,問題是,正如我所說,並不是公投本身有不對,而是發動事實公投的人士並沒有了解公投的倫理,甚至連公投的機械也不太在乎。

RE

3)
「己經」變質了
引筆者「問題是,正如我所說,並不是公投本身有不對,而是發動事實公投的人士並沒有了解公投的倫理,甚至連公投的機械也不太在乎。」

4)
話說,那是甚麼?
我也很希望有人告訴我那到底是幹甚麼(沒理由參與個自己也不知是甚麼的東西)?

5)
說不清楚對不起
我希望表達的是有市民反對,那不是沒有理由的
如果你認為市民是因為「被政府騙了的或是反對者太愚蠢」才反對的話,另當別論。

6)跟另一篇一樣,我再問一次:「有樑木的就只有我們?」

7)
自己提出提議,自已提出規則,自己提出勝負條件…過程沒有一項是政府甚至市民參與制定的
或許對支持來說由泛民提出的所有行動都無條件的有認受性…不過抱歉我看不到這跟高鐵的認受性比會高多少

8)
說過這是只是人附加的,並不是主要想說的
錢只是其中一項代價,那其他代價呢?
那是不一個不惜犧牲議席、同盟、選民、民意也要達成的一個行動嗎?達成了又怎樣?
我是完全不明白

回hillg
>>有乜實際方法制衡政府
這的確是問題
像美國一般三邊互相剋制或許是好辦法

回 路人K《「己經」變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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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己經」變質了 */
路人K你引用麥當勞 兄所說的:「問題是,正如我所說,並不是公投本身有不對,而是發動事實公投的人士並沒有了解公投的倫理,甚至連公投的機械也不太在乎。」雖跟你之前所說的對不上,但卻是值得深思的一個思考點。

a) /* 並不是公投本身有不對 */
若認同公投本身是對,那麼應反對公投嗎?(注:從文章中看到麥當勞 兄並沒有反對公投。)對反對公投的,我們應怎樣看待呢?對提倡公投而偏離一般公投世界觀的,應如何看待呢?

b) /* 而是發動事實公投的人士並沒有了解公投的倫理,甚至連公投的機械也不太在乎 */
事實公投和變相公投應如何區別呢?是事實公投包含了變相公投,還是變相公投包含了事實公投,又或是兩者根本各不從屬呢?公投倫理是否可直接磡入變相公投中呢?還是應有一套因應事實而存在的變相公投倫理呢?公投的運作機理是否真的能良好的在變相公投中運作呢?強加一套不適用的運作模式於一運動體,是否一個理性的表現呢?

總的來說,雖然思考點和想法或有差異;但從一開初的討論起,我就敬重於麥當勞兄所言的學術性及其磊落的文筆風格,乃至其對公投的認真看法。我也絕對相信,一個不必有議員作出犧牲的真正公投,是會更合公義和使港人能更快樂地作出投票選擇的!

其餘不作多談了,原因如另一篇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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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變質了“

1。”很多人不明白那是甚麼“
咁就算變質?新鮮野梗好多人唔明

2。“很多人話呢場係社民連嘅SHOW”
好多人話咁,就叫變質?-咁你話呢?

我記得「變質」呢個詞,早排有個姓呂嘅人用過。真係咁好用? :-)

RE: macdonald

Everybody has his blind spots. And so do the participants of the Hong Kong Referendum. Your points are rather valid, but it could be results of anything, from a lack of knowledge, hiring the wrong people, holding a different point of view, to political compromises that we didn't see.

If the general direction is right, the details should be fixable.

回帶兼抽水︰eddiemedia先生的所謂公義

eddie先生希望你唔好開口埋口都公義乜乜叉叉了,當初,我還會疑惑自己是不是太從主觀出發,但從上面很多位的留言所見,原來我才不是獨行俠。

本人早前撰寫過一篇《總辭之前,請先向選民和弱勢好好交代》,大家可以看看我的文章被那些自命「義字在心口」的人怎樣不客觀不理現實環境,只有大聲夾冇準地說甚麼撰文者「其心可誅」、「背後必有所圖」、「明顯是陷阱」、「挑釁」、「挑撥」、「刁難」、「無謂的批評」、「抹黑」、「不斷衝著五區公投來搗亂」。

實情,你們又論證過些甚麼呢?「義」又怎樣定義呢?一味強調自己做的事是很公義,是嗎?

我之前都舉出過家暴條例做例子,社民連黃毓民不理世俗,幫同志發聲,對抗蘇穎智,這種行為真正叫做「公義」,相反當時說完支持但又投票反對立法的民主黨,就叫「不義」了。

但到現在,黃氏辭職說要「起義」?他走了,肯定議會上弱勢就更無發聲的空間,那又可叫「義」嗎?若說黃氏要爭取其「更大的理想」,但其實卻又錯用方法,錯用一個沒有效益、見不到效果的方法,就連這所謂「公投」的勝敗定義都不清不楚,「下一步容後再討論」?這叫公甚麼投?公甚麼義?又起甚麼義先!真是兒戲到不得了!

文章分享 《孔誥烽﹕由變相公投量化出來的民意力量》

http://news.mingpao.com/20091214/fab1.htm

孔誥烽﹕由變相公投量化出來的民意力量

〈明報專訊〉 現在無論民主黨意向如何,變相公投已是勢在必行。公投還未開始,所引發的民主運動中老中青三代的激烈辯論,已是20多年來罕見。在這場爭論中,我們可以學習到什麼?

有民主派領袖在被公投支持者咄咄逼人時在報章發表鴻文,闡述反對公投的情與理,當中五四式理想主義情懷之澎湃,教人動容。不過有人無情地將這千萬肺腑之言,撮寫成只剩「對話」兩個字,我倒是十分同意的。

民主派在回歸後爭取民主的方略,好像就只有哀求對話這一招。哀求者,就是不問憑什麼對方要理睬你,而只希冀一己的真誠能打動對方。當中的赤誠之心,有如在信訪局前跪地痛哭的農民。

這次政改諮詢,再次彰顯此路不通。民主派求路線圖,叫價很低。我懷疑部分人其實只求一個不參加公投的下台階。但最後阿爺連下台階也不給,可說是對他們打下狠狠的一巴掌。奇就奇在,他們在捱了一巴掌之後,竟然還可以繼續哀求與中央對話。我反覆思量,想理解他們的心境,不禁聯想起上海八十後作家,被人形容為當代魯迅的韓寒前一陣子評《建國大業》的一番話:

「從另外一方面來講,《建國大業》是一部愛情文藝片,它委婉的講述了窮小子追求富家女的故事,當時的共產黨就是窮小子,新中國是待嫁的富家女……窮小子成功的秘訣就是一開始要有理想,談未來,許承諾,拉攏朋友,亂開空頭支票,當然,會打架是排在第一位的。最終終於成功的娶了新中國。當然婚後的生活就和在座的各位當年花言巧語的男同志們的婚後生活差不多。你們泡妞時的承諾都做到了嗎?」

用這段話來形容北京與香港民主派的歷史關係,也十分恰當。1980年代初,中共在本地進步青年面前,不也是那個「有理想,談未來,許承諾」的窮小子麼?那年頭的民主派,哪位不對民主回歸有無限憧憬?

20 多年後,物換星移,當年的進步青年嫁給窮小子後,不單承諾沒有兌現,還發現對方原來有不時發茘罵人打人的脾性。窮小子發財後,就更是有恃無恐。不過很多受虐者在每次受辱後,都會回憶起婚前的甜蜜時光,然後抱覑對方其實深愛自己這一信念,忍氣吞聲,靜待伴侶有一天會自動變回當初的善類。

這次有人提出5區公投引起泛民激辯,就有如家裏有剛長大的小孩終於受不了父親的暴力,也看不過母親的懦弱,主張要報警,或起碼作勢報警。但這位母親不單不接受孩子建議,反而往孩子的死裏打,罵他大逆不道,說報警無用、會搞到「無彎轉」、「個家會散」,更「會刺激老竇打得仲勁」。

繼續忍氣吞聲的後果

不講也知道,繼續忍氣吞聲的後果是什麼。相反,若真的有人報警或作勢報警,卻可能讓施暴者下次落手前顧忌三分。施暴者的一點畏懼,或會轉化成尊重,最後反而可以帶來真正的大和諧、大團圓。

有人認為變相公投無法律效力,贏了也只是拿回5席,所以沒用。這種論調,正體現不少民主派只將民主運動簡單地等同於選舉議席得失的加減算術,而不諳群眾力量的動態力學微積分。

中央若對現任民主派議員廢除功能組別的要求視而不見,不對話、不還價,最多只是向23位議員各打一巴掌。2008年因為各種不同原因投票給這23位議員的選民,最多只是同情這些議員,替他們不值而已。

但當數以十萬、百萬計的選民在變相公投中明確、直接地投票支持廢除功能組別後,就算民主派的議席不變,甚至少了一兩席,事情卻已經起了質的變化。到時若中央仍對要求視而不見,繼續不對話、不還價,中央便是向幾十萬投了票的選民每人打一巴掌。這樣做會引發什麼後續發展,誰也說不準,但懂政治的中共,是不會不認真考慮箇中風險的。這也是為什麼當年民主派在議會內怎樣力抗23條都無力轉勢,但50萬人一上街,23條即被擱置,至今北京仍不敢再提的原因。

再者,由變相公投量化出來的民意力量,恐怕比50萬人上街還要大。因為就算50萬人上街,建制派也可以詭辯沒有上街的其他600多萬人,是贊成23條的。但在變相公投中,持反對意見的選民,也有同等機會表態,而建制派亦已擺出了全力應戰的態勢。最後的投票結果,誰是多數,誰是少數,一目了然,無法抵賴。

當然,萬一公投投票人數太少或不過半怎辦,乃民主派不得不認真思考的問題。但也請反對公投的朋友,不要再將輸了公投的負面衝擊不斷誇大來嚇人。若公投失敗,最壞情莫過於政府保守方案獲通過,政制原地踏步。這跟民主派不搞公投,在議會等運到的結果,相差不遠。若政府敢在公投失敗後乘勝囂張,引來倒退,選民也必會在2012年的選舉中反制。

最重要的是,變相公投先例一開,等於是讓市民手中多了一道板斧。大家在第一次使用時就算有所閃失,以後也能在更多的實踐中學習,慢慢上手,最後成為能運用自如的有力武器。

當年蔣介石開始清黨之後,中共在各大城市土崩瓦解。不少中共領導想不出辦法,仍堅持留守大城市,以及一廂情願在國民黨內尋求同情者之老路、死路。後來毛澤東頂住黨中央的反對,開拓出組織農民、以農村包圍城市的新路,開始時也是不斷吃敗仗、不被看好。但老毛一面失敗,一面學習,最後還是帶領中共反敗為勝。

公社兩黨開新路 港人福分

所謂的「不爭朝夕」,並非是要不冒險、等運到,而是要在勇於探索新路的同時,不只覑眼於一場戰役的成敗,或一兩個席位的得失,也要覑眼整場戰爭、整個運動的長遠佈局。中共在1934年棄守瑞金、1947年撤離延安時,並無人嘮嘮叨叨覑「不撤退、不倒退」之類,拖泥帶水。因為他們知道,今天暫時退下,為的就是明天的強勢回歸。

現在公、社兩黨願意放下意識形態分歧、冰釋前嫌,並肩走進凶險的曠野,為我們披荊斬棘、開闢新路,這是香港人的福分。若民主黨最後決定不參加,公投支持者應該體諒,不要再謾罵了。畢竟民主黨包袱多、體積大,要轉向並不容易,就像鐵達尼號遇上冰山,硬轉也轉不來。但反對公投者,不論是多麼滿腹經綸,多麼不甘寂寞,是否也應該暫時沉默退場,靜待實踐去檢驗真理呢?

作者是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校區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http://news.mingpao.com/20091214/fab1.htm

很同感的一句 :公社兩黨開新路 港人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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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同感的一句 :公社兩黨開新路 港人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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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之fxxk

「現在公、社兩黨願意放下意識形態分歧、冰釋前嫌,並肩走進凶險的曠野,為我們披荊斬棘、開闢新路,這是香港人的福分.......」

睇左上面段野,咩事呀?我地返左去文革年代嗎?d修辭真係呢......

以下文字轉載自atv新聞網站討論區,作者不詳,可能投文者都是轉載而已,但不論是誰,箇中所述起碼唔會影衰自己間母校先。

「在這裡嚐試探討一下公投。簡單來說,公投是一種政治機制。對一些影響重大,牽涉到整個群體的事件。當事件在議會裡都不能解決,群眾授權的代議士也沒有信心去聲稱/揚言自己已代表了大部份選民意願的時候,公投可以用來應付這種全民意見分歧的危機。原則是少數服從多數,將公民故有的決策權交還選民,進行投票,後果,群眾自負。是回歸到古代希臘民主政制的模式。事事公投,在現代社會是不可行亦勞民傷財。因此,公投是要有憲制的基礎,怎樣去界定什麼事要作公投,如何去表決是否進行公投,要有多少議會票數才支持公投的進行,要多少投票率公投才可以通過等等。再者,公投如何去定議題也大有學問。公投必須是單一議題,選民的意願才沒有被錯誤解讀或者被故意扭曲。

香港的基本法,根本就沒有賦予港人有公投的模式,亦即是說沒有機制去決定什麼事可以作公投。沒有公投的憲法未必一定是不民主,民主的國家亦未必有全國性公投的憲法。國民有權決衡量公投與沒有公投對社會的利害,才考慮公投可否入憲。台灣公投入憲所帶出嚴重分化社群,連十分喜愛公投的陳水扁也說,民主選舉就好像黑社會班馬/曬馬,那邊人馬多就勝出。由此可見,公投可以嚴重被扭曲,亦可以方便蠱惑民心的政客分化社群漁利,亦可以嚴重侵犯社會少數,其實並不符合現代社會多元民主的發展,亦妨礙了一些新興民主國家政黨的良性互動,直接地妨礙民主政制的落實。

今次社民連與公民黨自編、自導、自演的公投,決策高度集中於幾個核心成員,卻要整個黨以至整個社會跟從,又要花公帑去補選,將基本法架空,不尊重民主與法治。變相公投的一籃子雜亂無章的議題如2012普選、取消功能組別、反對政改咨詢的內容、要真普選、反高鐵、反建制以至反曾蔭權政府都有。有沒有人會對這麼多的一大堆議題都一面倒地贊成又或者一面倒地反對已經是一個疑問。投票給社民連同公民黨代表的,是否都可以籠統地被說成都支持上面舉例一籃子的議題呢?投其他政黨代表的,我們又可不可以下一個結論,將他們全部都當成不支持2012普選、不支持取消功能組別、全部支持曾蔭權提出的政改、甚至不支持特區有普選等如此荒謬的結論呢?社民連利用辭職而扭曲立法會選, 自編、自導、自演變相公投,竟然挾持得一班大狀上馬, 甘乃威也想用公辭在政治上翻身,可見香港一些菁英的確是政治侏儒。

兩黨以變相公投來挾持民意,對選民與基本法都極不尊重。社民連與公民黨人要利用納稅人的金錢為自己做勢,自編、自導、自演一個公投,不就是用公帑作兩黨的政治宣傳嗎?其他政黨不也可以效法,用一些什麼名目來辭職做勢,又是將補選的公帑用作一黨之政治宣傳嗎? 兩黨的做法對其他政黨亦極不公平。

自由民主主義由二次大戰至冷戰期間,一直被利用作打擊異己的政治意識形態,西方國家,一面倒地資助高等學府自由民主主義的學術研究,壟斷了整個資訊及傳播媒介,國家軍事及政治架構,以至整個世界政治經濟體系,像洗腦般地將西方自由民主主義散佈在全世界。很多民眾沒有對社會科學的理論作深入探究,都祇是重覆著自由民主主義的論述,將自己放到道德的高位, 持不同意見的,一律被扣上建制、專制、土共等等莫須有的帽子。這些表面民主,而行為又跟獨裁專制沒有分別的人,其實都沒有將西方自由民主精神內在化,成為個人思想與行為的主導。今次社民連與公民黨支持五區公投,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

我覺得似聖經多D re:"睇左上面段野,咩事呀?我地返左去文革年代嗎?d修辭真係呢......"

re: "「現在公、社兩黨願意放下意識形態分歧、冰釋前嫌,並肩走進凶險的曠野,為我們披荊斬棘、開闢新路,這是香港人的福分.......」
睇左上面段野,咩事呀?我地返左去文革年代嗎?d修辭真係呢......"

我覺得似聖經多D
當然你有你既自由同觀點

Money doesn't lie - re:像洗腦般地將西方自由民主主義散佈在全世界。很多民眾沒有對社會科學的理論作深入探究,

re:"自由民主主義由二次大戰至冷戰期間,一直被利用作打擊異己的政治意識形態,西方國家,一面倒地資助高等學府自由民主主義的學術研究,壟斷了整個資訊及傳播媒介,國家軍事及政治架構,以至整個世界政治經濟體系,像洗腦般地將西方自由民主主義散佈在全世界。很多民眾沒有對社會科學的理論作深入探究,都祇是重覆著自由民主主義的論述,將自己放到道德的高位, 持不同意見的,一律被扣上建制、專制、土共等等莫須有的帽子。這些表面民主,而行為又跟獨裁專制沒有分別的人,其實都沒有將西方自由民主精神內在化,成為個人思想與行為的主導。今次社民連與公民黨支持五區公投,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

講多無謂,錢最實際

高鐵撥款辯論被叫做照妖鏡
係因為其中民建聯同自由黨、功能組別議員
自相矛盾,講一套做一套,
一面話製造就業機會,轉頭諗都唔諗就否決陳偉業嘅保障本地工人修定案

大拿拿國民總收入嘅一大忽攞去掘地竉,
環評、社評、風險評都欠奉

攞出來啲數據,每一筆都灌足水經唔起推敲
叫佢地做 保-皇-黨 ,一啲都無錯,
係客觀描述,唔係扣帽子

引文的水平高得多了,值得回應!引文回應一:《引述者與引文的不和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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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的水平高得多了,值得回應!

引文很長,將分篇回應。先說第一個感覺,就是引述者與引文的不和諧感,其中之一:
引述者言:「咩事呀?我地返左去文革年代嗎?」
引文說:「將自己放到道德的高位, 持不同意見的,一律被扣上建制、專制、土共等等莫須有的帽子。」

為免這種不和諧感破壞分析原引文的含義,而引述者本身水平明顯跟引文的作者水平有極大的差異,故分析時,將專注以引文作對象,此為前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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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回應二《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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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這裡嚐試探討一下公投。簡單來說,公投是一種政治機制。對一些影響重大,牽涉到整個群體的事件。當事件在議會裡都不能解決,群眾授權的代議士也沒有信心去聲稱/揚言自己已代表了大部份選民意願的時候,公投可以用來應付這種全民意見分歧的危機。*/

作者有這這樣的看法,是乎合公投的想法的。相信所有港人更希望的,是所有保皇黨的人,會明白認同「公投可以用來應付這種全民意見分歧的危機」的說法,和有胸襟接受這種行動!

2) /* 原則是少數服從多數,將公民故有的決策權交還選民,進行投票,後果,群眾自負。*/

查實,現議會政治也是「原則是少數服從多數,進行投票,後果,群眾負責」。就如前一段所言,差的就祇是「將公民故有的決策權交還選民」吧!或,精確一點說,公投祇是把「某一議題的決策權交還全民」,並相信「公投可以用來應付這種全民意見分歧的危機」。

3) /* 是回歸到古代希臘民主政制的模式 */

這是作者的個人看法;但與我的看法不同,因明顯的是,當今世界有很多地方也有公投法,看不出是「回歸到古代希臘民主政制的模式」。而模式的制訂,是可會因應不同地方和情況而有不同。要不然,之前也不會就公投一說,而議論紛紜了。

4) /* 事事公投,在現代社會是不可行亦勞民傷財 */

此說的問題在於「事事公投」的前題,為何會有「事事公投」一想呢?是否這反映了現政府的施政的不堪,政策不信於民,每使全民意見分歧呢?若是這樣,為避免有「事事公投」的情況出現,撤換不濟的行政長官、相關官員、和議會才是長久之策;才可避免「事事公投」的出現,並使有必需的事情才會公投解決;這樣公投的花費便會用得其所了。

5) /* 因此,公投是要有憲制的基礎,怎樣去界定什麼事要作公投,如何去表決是否進行公投,要有多少議會票數才支持公投的進行,要多少投票率公投才可以通過等等。再者,公投如何去定議題也大有學問。公投必須是單一議題,選民的意願才沒有被錯誤解讀或者被故意扭曲。*/

這句明顯的跟(3)是對不上的!若(3)是作者的原想法,則此句可以不理。若這句才是作者的真看法,則(3)則明顯無效了。
但不管怎樣,我卻很重視這段說法。因這明顯是「公投法」落實時的基本考慮點,是值得所有人重視的,特別是專家學者們,也希望政府能盡快以這種思考點來落實「公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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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die先生的水平,咳唔.....

「是引述者與引文的不和諧感」
「引述者本身水平明顯跟引文的作者水平有極大的差異」

你以為這樣就可以數落別人而無視你是己的不是?原來你都會要求「和諧」──當自己的言行被算帳的時候。

是否你就可以說「民建聯卑鄙可恥」,對公社兩黨偏離現實的貼金歌頌,我感概「咩事呀?我地返左去文革年代嗎?」就是「不和諧」?「沒水平」?

「將自己放到道德的高位, 持不同意見的,一律被扣上建制、專制、土共等等莫須有的帽子。」這幾句足以完全套用到eddiemedia先生身上,敢問你又是甚麼水平。

意圖混淆視聽想全港市民參與但卻又眼高手低,以為自己是民意大多數但其實錯估民意,結果已經很明顯,你們已經杯水車薪,所以我很理解eddie先生後面的回應講來講去仍然都係果三督屁,講到自己點合情合理,毫冇新意,但該篇文章已經清楚說明你們不但不合情理,更是不合法的。

前面果d唔見你去挑剔,特登囉人地篇野既結尾來鞭韃,你真是巧叻叻啊

前面果d唔見你去挑剔,特登囉人地篇野既結尾來鞭韃,你真是巧叻叻啊

但,請問關你地支持果班偶像比人x緊咩事?有咩關係?

明明係公社兩黨同辭職班友比人x緊,你卻堅持要說他們是「出師有名」,「高鐵撥款係照妖鏡」。

高咩鐵呀?宜家講緊所謂五區公投有冇問題呀!高鐵!

「民建聯自由黨功能組別係不義既!」
「陳偉業係公義既!」

難怪名校生犯非禮,但參加乜野數學奧林匹克比賽得獎,就唔抵x的,就可以成為減責理由,就可以大x曬的。

都話FANS多數係冇腦架啦,拿,家下仲有冇人唔信先。

slippery slope arguement re:"事事公投,在現代社會是不可行亦勞民傷財。因此,公投是要有憲制的基礎

that is a huge leap.

i don't believe that we have "事事公投". in hk.
on the other hand, having referendum laws does not prevent "事事公投"; quite the opposite is true. think of California.

i.e. the inference is wrong as well.

文章入面有講到"香港現正處於事事公投的氣候下"嗎?

你認不認為"香港處於事事公投的局面",是你的事
但作者根本沒有在文章入面講到"香港現正處於事事公投的氣候下"
更加沒有這個潛台詞,
作者是說如果事事公投才叫勞民傷財,
你要為作者強加立場,叫屈機。

我唔覺得文章有滑波謬誤

要否定「事事公投 > 勞民傷財」
唔係就咁一句話人「滑波謬誤」就足以KO人掛?

上面已經講左了,家下只係先生你在屈緊人機姐

that's a cheap shot.I simply pointed out contrary evidences

that's a cheap shot.
I simply pointed out evidences contrary to the author's inference ("因此"):

"事事公投,在現代社會是不可行亦勞民傷財。因此,公投是要有憲制的基礎"

Is KOing your opponent what you think about all the time? It is not worth my time talking to someone who doesn't know how to listen.

My position is not carved in stone and I do listen. But I hate bad and illogical arguements because they hurt.

惡乎佞者. - re: "特登囉人地篇野既結尾來鞭韃,你真是巧叻叻啊"

one is responsible for his words
>"特登囉人地篇野既結尾來鞭韃,你真是巧叻叻啊"

It seems that you have no idea what evidence is. Do you write from thoughts or from impulse?
>高咩鐵呀?宜家講緊所謂五區公投有冇問題呀!高鐵!

回帶︰高咩鐵呀?宜家講緊所謂五區公投有冇問題呀!高鐵!

「變相公投的一籃子雜亂無章的議題如2012普選、取消功能組別、反對政改咨詢的內容、要真普選、反高鐵、反建制以至反曾蔭權政府都有。有沒有人會對這麼多的一大堆議題都一面倒地贊成又或者一面倒地反對已經是一個疑問。投票給社民連同公民黨代表的,是否都可以籠統地被說成都支持上面舉例一籃子的議題呢?投其他政黨代表的,我們又可不可以下一個結論,將他們全部都當成不支持2012普選、不支持取消功能組別、全部支持曾蔭權提出的政改、甚至不支持特區有普選等如此荒謬的結論呢?社民連利用辭職而扭曲立法會選, 自編、自導、自演變相公投,竟然挾持得一班大狀上馬, 甘乃威也想用公辭在政治上翻身,可見香港一些菁英的確是政治侏儒。」以上係引人地既文。

「高鐵撥款辯論被叫做照妖鏡係因為其中民建聯同自由黨、功能組別議員自相矛盾,講一套做一套,一面話製造就業機會,轉頭諗都唔諗就否決陳偉業嘅保障本地工人修定案」以上係引你既文。

但,宜家我地係講緊五區總辭既合理合法性,你同我講高鐵?我都反對起高鐵,但我唔係一定要支持總辭下馬?唔係陳偉業夠「偉大」所以我就要動容下馬?唔係你地「咁有理由」就可以叫人支持你地去「起義」下馬?

「難怪名校生犯非禮,但參加乜野數學奧林匹克比賽得獎,就唔抵x的,就可以成為減責理由,就可以大x曬的。」以上係我講既。

如果

如果認為有人在做不合法的事,我建議報警。

引文回應三《香港應有公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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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香港的基本法,根本就沒有賦予港人有公投的模式,亦即是說沒有機制去決定什麼事可以作公投。*/

基本法已說得很清楚,香港除了國防、外交外所有有關香港內部管治的,都是在港立法實行來體現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則。所以,港人內部的各種法制,都是應按港人意願來立法落實,而港府更是有責無旁貸的。
而更明顯的問題是,從1997回歸後的從政府入市...到近期的聘用副局長等,基本法也都同樣沒有「賦與」,也同樣沒有機制。若以「基本法沒寫明就是沒有」這種思維來作主導,則香港必被推倒重來,這是極其危險的,也嚴重損害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則。

2) /* 沒有公投的憲法未必一定是不民主,民主的國家亦未必有全國性公投的憲法。*/

這句使人想起「做,不一定對,其他人也不一定做,所以...」,究竟原作者想說甚麼呢?是在猶疑嗎?或許,作者也想不出結論吧!
但若以原作者開宗明義提到的「公投可以用來應付這種全民意見分歧的危機」來反看,則明顯看到是句的欠缺。因公投祇是民主的一部份,所以,可看到句中的「不民主」和「民主的國家」都是不夠精確的描述。或許,「沒有公投的憲法肯定是『不夠民主』,民主的國家亦未必有全國性公投的憲法,『肯定是一種遺憾』。」會使人更能明白真象!

3) /* 國民有權決衡量公投與沒有公投對社會的利害,才考慮公投可否入憲。*/

這說法的宗旨是對的,但問題是在執行上。試問,能否有一個公投來決定公投可否入憲呢?個人認為,以上的說法的粗疏的,並會製造一個不必要的困局,造成不必要的爭議,破壞社會和諧。相反,若有公投法,情況將會放回公投時的議題吧了!

4) /* 台灣公投入憲所帶出嚴重分化社群,連十分喜愛公投的陳水扁也說,民主選舉就好像黑社會班馬/曬馬,那邊人馬多就勝出。由此可見,公投可以嚴重被扭曲,亦可以方便蠱惑民心的政客分化社群漁利,亦可以嚴重侵犯社會少數,*/

這種說法使我想到現在的香港和立法會,香港有著同樣嚴重的社群分化,但我們有公投嗎?當然是沒有!從此可看出,原作者的概念是有所偏頗的。
說到「民主選舉就好像黑社會班馬/曬馬,那邊人馬多就勝出。」更使人想起最無恥的民建聯和保皇黨在2010-1-27 使立法會流會的行為,這也明顯不是在有公投之下出現的事情。所以,以上一說,我看到的,祇是民主並沒有有效落實的結果吧了!正因如此,民主普選是必需及早推行,不能讓最無恥的民建聯、保皇黨以「黑社會班馬/曬馬」般來污辱議會;不能讓最無恥的民建聯、保皇黨「嚴重扭曲民意,蠱惑民心,有機會分化社群漁利,和嚴重侵犯社會少數」。

5) /* 其實並不符合現代社會多元民主的發展,亦妨礙了一些新興民主國家政黨的良性互動,直接地妨礙民主政制的落實。*/

正因民主是多元的,多一個公投,就是多了一元,才是民主多元的體現。而原作者所說的:「亦妨礙了一些新興民主國家政黨的良性互動,直接地妨礙民主政制的落實」,因並看不到有甚麼例證,無從分析,也不作非議;留待有能力的讀者自己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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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回應四《五區公投的議題:「盡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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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今次社民連與公民黨自編、自導、自演的公投,決策高度集中於幾個核心成員,卻要整個黨以至整個社會跟從,又要花公帑去補選,將基本法架空,不尊重民主與法治。*/

我的看法跟原作者不同,其一,這是一個要五位議員辭職,才能成就全港市民有機會對政制發展表態的變相公投。其二,這是公民黨、社民連和支持的市民一起的行動。相信對每一個港人支持者來說,當然是樂見整個社會都能明白「五區公投」的重要性,和其後作出支持。但事實上,社會上已有另一幫人,如保皇黨般言明不會參與五區公投了,並「跟從」了另一個「自編、自導、自演,決策高度集中於幾個核心成員,卻要整個黨以至整個社會跟從」的行動了!

2) /* 變相公投的一籃子雜亂無章的議題如2012普選、取消功能組別、反對政改咨詢的內容、要真普選、反高鐵、反建制以至反曾蔭權政府都有。*/

就是因為政府有問題,也沒有公投法和相關議題的公投給市民表態決定,所以有很多市民的怨氣,也希望藉此機會作出表達和解決問題。相信若有公投法,市民定必會要求按回公投要有單一議題,來作多個公投來解決問題。所以,也說明了公投在港人心中的渴求!

3) /* 有沒有人會對這麼多的一大堆議題都一面倒地贊成又或者一面倒地反對已經是一個疑問。*/

若真有了公投法或相關議題的公投,以上疑問便可有答案了!

4) /* 投票給社民連同公民黨代表的,是否都可以籠統地被說成都支持上面舉例一籃子的議題呢?投其他政黨代表的,我們又可不可以下一個結論,將他們全部都當成不支持2012普選、不支持取消功能組別、全部支持曾蔭權提出的政改、甚至不支持特區有普選等如此荒謬的結論呢? */

同意若因市民不認識「五區公投」的議題是「盡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而最終把投票結果扭曲為「不支持2012普選、不支持取消功能組別、全部支持曾蔭權提出的政改、甚至不支持特區有普選等如此荒謬的結論」是不理想的。故各方面都有道德責任,來說明這次「五區公投」的議題,而不應把議題扭曲,從而能讓真民意能表達出來,使中央能有信心,按鄧小平先生原先所規劃的,來落實一國兩制的長遠策略。
所以,所有的港人以至全中國人,也應討伐那最無恥的民建聯和保皇黨所作的議題扭曲手段。

5) /* 社民連利用辭職而扭曲立法會選, 自編、自導、自演變相公投,竟然挾持得一班大狀上馬, 甘乃威也想用公辭在政治上翻身,可見香港一些菁英的確是政治侏儒。*/

這是原作者的個人看法,真實性和道德性,留給有能力的讀者作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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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回應五《民意的體現和民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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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兩黨以變相公投來挾持民意,對選民與基本法都極不尊重。社民連與公民黨人要利用納稅人的金錢為自己做勢,自編、自導、自演一個公投,不就是用公帑作兩黨的政治宣傳嗎? */

看到「挾持民意」四字,我又想起了那最無恥的民建聯和保皇黨了。按我的理解,「挾持民意」就是民意沒法正常表達出來,並給扭曲了;就如那最無恥的民建聯和保皇黨一貫所作的。個人相信,絕不會是那讓市民有機作決定、表達意見的五區公投行動;更何況是,那是因五位公義議員作犧牲而成就的呢!

2) /* 其他政黨不也可以效法,用一些什麼名目來辭職做勢,又是將補選的公帑用作一黨之政治宣傳嗎? 兩黨的做法對其他政黨亦極不公平。*/

原作者所說的「效法」究竟有甚麼問題呢?問題祇在於原作者把「效法」與「辭職做勢」、「公帑用作一黨之政治宣傳」梱梆在一起。我祇能替「效法」一詞感到委曲了。在我看,「效法」是無罪的,問題祇在效法者的行為動機吧了。
就以之前泛民在高鐵撥款中「效法」的拉布;和那最無恥的民建聯和保皇黨,「在五位為成就五區公投而辭職的議員,發表辭職演辭」一事上所「效法」的流會,就可看清其中的分別了!我非常相信,全港市民會有足夠的智慧來判斷是非和認清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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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公投之一例

在比較 DAI ADORU 引用的引文之前,不如看一看一些簡單的憲政常規。

2010-01-24 沖繩名護市選舉,那個是常規選舉而不是補選,但當重要的是,政治上那也是「沖繩普天間基地問題」的事實公投,因為反對駐軍的候選人把議題定調為基地公投。

這裡是說一些事實,美軍駐日很大程度是兩國外交事宜,而且歷史要追溯到二次大戰,日本戰敗後事實上喪失聯合防衛權(戰敗五十年後才修憲恢復日本聯合防衛權),軍事上必須依賴美國。一般來講,外交政策不應被政府意志所左右。在技術上,這個事實公投也可以被稱為「挑戰中央主權」。

但事實上,日本中央政府是非常尊重這次結果,政府不可能不承認當選人,不可能不承認「被加諸事實公投」的選舉的合法性,也不可能不承認當地反對普天間基地的民意。日本中央政府依然需要保留美軍基地,那是對史實的尊重與及凌駕性的外交需要,而不是對發動事實公投的人士破口大罵。

把這個例子代入引文中,我們就知道原有引文之內容不可能普遍地成立,必須回退到「中國特殊憲政」的堡壘去。當然,所謂中國特殊憲政,即是沒有憲政秩序,任得中央話乜就乜,這樣的論述堡壘是永不失敗的。

引文回應六《被喚醒的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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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由民主主義由二次大戰至冷戰期間,一直被利用作打擊異己的政治意識形態,西方國家,一面倒地資助高等學府自由民主主義的學術研究,壟斷了整個資訊及傳播媒介,國家軍事及政治架構,以至整個世界政治經濟體系,像洗腦般地將西方自由民主主義散佈在全世界。*/

這次,我要替「自由民主主義」感到委曲了,原因和之前的「效法」雷同,不再多說了。
祇想說,若用此種說法來作評論,有那一種「意願良好的主義」不會受到同樣的委曲呢?到時,又有人會把「共產主義」和「共產黨」等同,又或會把「暴政的共產黨」和「善良的共產黨」等同,製造灰色地帶、矛盾、分化、痛恨、仇視...,而從中取利了。

3) /* 很多民眾沒有對社會科學的理論作深入探究,都祇是重覆著自由民主主義的論述,將自己放到道德的高位, 持不同意見的,一律被扣上建制、專制、土共等等莫須有的帽子。*/

這是作者的個人看法,箇中所提到的「很多民眾」到底作何代表,是否真的祇有作者所說的「重覆著自由民主主義的論述」的人,才會作出作者所說的行為,就留給有能力的讀者作判斷了。

4) /* 這些表面民主,而行為又跟獨裁專制沒有分別的人,其實都沒有將西方自由民主精神內在化,成為個人思想與行為的主導。*/

這是作者的個人看法,也留給有能力的讀者細想作者的原意。
但從中我反思的是:為何有人批評港人「都沒有將西方自由民主精神內在化,成為個人思想與行為的主導。」是否我們的政制、教育、社會...等都沒有給予合適條件給港人發展這方面的內涵呢?一個連普選也在回歸十二年多還在爭論並推說十年後或可能有的;一個連民主其中一元的公投,也這樣忌諱的地方;如不作出大刀闊斧的民主思想改進,或許,原作者以上的說法在十年後還可再用呢!

5) /* 今次社民連與公民黨支持五區公投,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

相信所有明白五區公投的港人,都會同意「今次社民連與公民黨支持五區公投,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或更會進一步形容為是香港歷史上重要的一頁。

將來的歷史,相信會正確的寫下港人的民主普選的訴求,是如何在一個在回歸無恥十二年多仍無吋進的不公義政制、一個令所有市民感到不快的無能政府、一個令市民不滿的不公義和充斥卑鄙的議會、一件又一件出賣市民而令市民抱怨的政策、一次又一次出賣全港市民權益的官商行為,一次又一次要全港市民割地賠款的屈辱舉動、.....和在五位肯為民主公義而犧牲的議員的良知呼喚下被喚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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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長又侵,好煩厭

講來講去三督屁
民建聯功能組別議會點卑鄙無恥下流賤格暴政不公義,自己同自己個偶像就柯個屁都香既,令你獲益良多乜乜物物......
市民唔認同你地所為就都係「公投係新運動不被保守既市民接受」、「這是你的個人想法」,唔通「政府太過份所以自己就可以更過份」?

請來講去,都係0係度繞圈子,點叫贏點叫輸又係自定既;部分泛民唔同你癲,就話人「唔係民主之友」、民建聯話要參加補選你又話人地乘人之危,杯葛你們,又說對方「落荒而逃」........

明明憲法冇公投法,你係都要搞,原因︰「因為政府民建聯都好卑鄙」....自己開開下會離場,就係公義,人地用返同一招對付你,就係「濫用議會基制」、「阻隢發言權」,係「暴力」係可恥......

那管你要將你的大道理連載到一百篇,只怕這種所謂公義的表述真是笑死人,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都係廢話。

題外話,與本題目無關 《想起 聰洛多薩比 兄說過的一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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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與本題目無關)

想起 聰洛多薩比 兄說過的一段話:《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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