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頭圍道塌樓 鐵路沿線居民堪憂

nEO_IMG__马头围139

今日下午一時許,紅磡馬頭圍道一楝五層高,樓齡55年的舊樓突然倒塌。截止凌晨兩時,暫時證實有三人死亡。事發後大約兩個小時,行政長官曾蔭權及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到場視察,曾蔭權指,目前政府正進行「樓宇更新大行動」,並剛就「強制驗樓/驗窗」刊憲,希望能盡快推行,加強維修。林鄭月娥表示,會就五十年樓齡的樓宇進行檢查,一旦發現有危險,便會查封該楝樓宇。然而,這個「維修、驗樓」似乎是捉錯用神,據無線電視訪問工程師學會結構分部主席劉志健表示,倒塌樓宇的地舖進行裝修工程,或會對樓宇的主結構有影響,例如是主力柱受損等。這些「外來」的因素都有機會會導致樓宇倒塌,與維修或結構無關,外來因素包括在樓宇附近打樁,或者鑽挖隧道。所涉及的是城市規劃的問題,絕非單單是樓宇破落,需要維修的簡單因果。未來數年,西港島線、沙中線及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均會穿過大段舊樓的地底,數萬居民的安全堪憂。

樓宇倒塌後不久,便立即有網友於twitter #stopxrl上留言,並迅速設立新 tweet #tkwcollapse討論並更新。綜合twitter及本網記者現場報導,大約一時四十分,地舖正在進行裝修工程的工人,發現樓宇傾側,於是跑出樓宇外,大叫住戶離開並報警。樓宇的前半部份迅即倒塌,兩部消防車大約於一分鐘後趕到,甫一停定,樓宇的後半部相繼倒塌。曾蔭權及林鄭月娥分別到場,指政府將加強維修舊樓。然而,屋宇署署長區載佳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在2004年,該楝樓宇曾經驗樓,評定為沒有即時危險,該署只發出修茸令。本月亦曾進行檢查,亦只是再發出修茸令。樓宇倒塌的原因,更可能是因為一些外部因素,如當時正在裝修的地舖,有可能因工程意外損毀結構牆。亦有網友指,北帝廟附近打樁的豪宅,亦可能是肇事的原因(見下方右圖)。另有網友在twitter上說出歷史的原因,指馬頭圍道43至49號本以一列形式興建,互相支撐,在大約20多年前,47至49號被拆卸,改建成現在的寶怡大廈,新樓與倒塌的45J相隔有幾厘米,失去了原本互相支撐的作用(見下方左圖,從Google Map)。

mapSNC13715

未來的西港島線、沙中線及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均會穿過舊樓的地底。如工程師劉志健所言,一些外來因素對於樓宇結構會造成嚴重影響。早於去年中,《蘋果日報》便報導大角咀的舊樓問題(見下圖),本網亦曾就此報導。興建高鐵時鑽挖機以及未來時速200公里的高鐵穿過地底時的震動,都會對樓宇結構造成影響。以大角咀為例,大部份舊樓都沒有樁柱,一旦土質的評估有誤,勢必對嚴重危害居民的生命。經過今日的慘劇,政府必須重新評估這些被新建鐵路穿過的舊樓的風險,以及工程的難度,立法會剛撥款通過的西港島線及廣深港高鐵,造價勢必再升。facebook亦立即出現「強烈要求民建聯和其他保皇黨議員促請政府立即擱置669億起高鐵 把款項投放在舊樓維修復修上!」的群組。


曾蔭權及林鄭月娥提及的「強制驗樓/驗窗計劃」,亦非毫無爭議。該條例在今年一月二十一日刊憲,屬《2010年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內容包括簡化樓宇業主進行小規模建築工程的法定程序,規定樓齡超過30年的樓宇,每10年需要進行一次驗樓,受影響單位約70,000個;強制驗窗的要求則是10年樓齡的樓宇,每5年需要進行一次驗窗,估計涉及200,000個單位。有舊樓業主指,條例將會增加業主與租戶之間的矛盾,對於舊區居民而言,亦是沉重的負擔。而近年大樓工程圍標、貪污等事件不斷,在情況沒有改善之前,推行此條例只會增加更多的問題。

這次塌樓事件,亦涉及市區重建及發展模式的問題,這些問題,亦非加快重建可以解決。黃英琦在《自由風自由phone》節目點出核心,黃英琦指,市區重建局的目標「發展」地段,只是有價值的舊樓,而非針對具危險性的樓宇。筆者翻查資料,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星島日報》報導,市建局於零七年五月,邀請港鐵物業發展總經理陳顯滬入市建局,成為非執行董事。市建局在土瓜灣的發展,亦主要圍繞沙中線擬議的鐵路站展開,沙中線曾於去年修訂走線,市建局的項目,並巧合地沒有受多大的影響。

scmapHKET20090530LB004W.1
左﹕港鐵公司修改後的沙中線走線
右﹕《香港經濟日報》就區內三個市建局項目的報導

因塌樓的關係,鄰近的45G及45H亦須封閉。30多戶受影響的居民,須到附近的聖公會聖匠堂社區中心和梁顯利油麻地社區中心暫住,據了解,民政署將安排住戶入住屯門寶田或葵涌石籬的中轉屋。本報記者曾與現場目擊市民交談,指該楝舊樓維修情況確實欠佳。該樓宇是屬於「二奶」,是打官司得來,只顧收租。樓下的店舖本來是一間衣物店,在一星期前因為受不了業主瘋狂加租而遷出。

SNC13712SNC13714SNC13711
左﹕塌樓現場後面的大廈正進行「樓宇更新工程」
中﹕一街之隔的民建聯李慧琼辦事處
右﹕吊臀車移走石屎

網友意見精選﹕
michaballack RT @kenkachemhazard: rTwT: @CHANVINCI #tkwcollapse 我家在紅磡,也住唐樓,塌樓現場就是幾街之隔,現在我跟大角嘴居民感同身受:原來,高鐵不是把他們變成苦主,而是叫他們成為災民呀!
vwdesu RT @martinoei: 裝修都可以導致倒塌,如果建高鐵,豈不是骨牌一樣?
pybobo 土瓜灣塌樓又比政府一個好藉口去搶人家園, 美其名重建舊區啦
pocheung http://inews.mingpao.com/htm/INews/20100129/gb51623v.htm 借死人塌樓推銷政策真係好可恥
felixhk RT @martinoei: 追斬呢啲賣港賊九條街 RT @CHANVINCI #tkwcollapse 民建聯九龍城支部,即李慧X辦事處就在塌樓的斜對面,為民服務的議員現身在何方?
blondiew 香港人只會驚樓市冧,從來都未驚過層樓會冧
影片資料見

特約記者:張虓、黃俊邦、李綺雯、梁錫麟

回應

其實馬頭圍道一帶的問題非常複雜

其實馬頭圍道一帶的問題非常複雜,例如重建,維修舊樓所觸及的借貸與(天台)僭建問題,住客流動性大(新移民、單身青年),業權分散。土瓜灣是一個話重建話了接二十年還郁得好慢的區。重建不一定好(尤其以現在的模式),但馬頭圍道、馬頭角道等舊樓近年間中便會有石屎掉落街,都咪話唔驚。

究竟這次塌樓,是反高鐵的助力,還是市建局推動市區重建的助力?

今早朦朧聽到報紙社評,好似話盡快搞復修,甚至重建。究竟這次塌樓,是反高鐵的助力,還是市建局推動市區重建的助力?

spin doctor

回一蚊健:這個要看政府的 spin doctor 的能力有多強大。我個人認為,spin doctor 的短期目標應該是強拍條例,把樓宇強拍講成樓宇安全。

土瓜灣的情況要強拍都唔易

土瓜灣的情況要強拍都唔易,因為好多舊樓業權實在太散,有啲業主又不在香港。

而且該區重建其實要睇啟德的發展。只要那边一郁,就會郁。

回SPIN DOCTOR

今次的災後處理工作,近乎消息封鎖。不讓傳媒入內採訪,固然可以保障原已身心疲乏的災民免受騷擾,亦可能會阻礙局方署方的登記工作。
部份團體及政黨可在災後首天到居民暫住的社區會堂探訪慰問,但只接觸到45號A至H座及43號的居民,45J(倒塌樓宇)的居民則被安排到另一樓層,當然是事後才得悉。到了第二日,作為reception的民政署就以社署要進行輔導及登記緊急基金為由,拒絕其他團體的探訪,居民外出幾乎都有當局人員陪同。同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社署署長聶德權、民政局局長曾德成、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先後進行探訪。
然而,第一日晚約十至十一時,曾有消息(無線互動新聞)指居民可獲安置深水埗蘇屋邨,但到了第二天,便變成了石梨中轉屋,由獨立單位變成床位。他們是閉門被局長們說服嗎?拒絕其他團體探訪,令組織居民爭取長期安置變得困難,特別是一些家庭成員居港滿七年的人數不足、家長持雙程證士不合資格上公屋、非華語母語人士,其權益更令人憂心。
如果有志願人士或善長,非慈善基金,希望提供協助,亦似乎並無渠道。

道德

.
先替不幸死者致哀!
.
.
.
因著別人的不幸而警覺到危險的將至,並提出對策,是正面的!

因著別人的不幸而達到有利自身的目的,並妄顧不幸者的心情,是不該的!

後者的道德水平是可非議的,是很不該的!
.

回Eddie

對於大角咀居民來說,你所說的兩個條件,對他們似乎也成立。他們因此事而更關注興建高鐵對自己居住樓宇的危機,這符合了閣下所說的第一項。而他們因此而爭取保留自己的居所,是有利自身的,這符合閣下所說的第二項,似有矛盾之嫌。

另外,居住於唐樓的居民,不少俱為低下階層人士,又怎會有能力拿出一大筆金錢去為樓宇進行維修呢?為何政府不給予更多的資助,去為居民做不只是粉飾外表的深入維修?

回 Wright 兄《善人的矛盾》

.
Wright 兄, 很高興在這裡看到你的回應!

個人認為Wright 兄第一段的看法,是很有代表性的一種看法,而我暫稱之為「善人的矛盾」!何故會有這種矛盾的產生呢?我很希望和你作一討論,我更希望 Wright 兄在回覆落實討論前,能細思這矛盾的來源,尤其是所說的「爭取保留自己的居所,是有利自身」這推論的前題。

對於第二段,我的看法和 Wright 兄所視的角度不同。低下階層要在舊樓、板間房、籠屋、床位、....等不佳居住環境求存,是明顯的公共房屋政策有問題。

打從甚麼市建局誕生開始,政府就明顯是準備與這些夾心人劃清界線了!政府在舊樓問題上想的,祇會是如何創造「商機」;如何從舊樓中,為商人抽取其剩餘價值,那怕這些「剩餘價值」的來源,是一班已無還手之力的低下階層人士,或是年老氣弱的老人的一生積畜!
.

回 eddie 和 wright

舊區重建的其中一個目的係改善環境, 現時香港好多舊區的居民都不是有錢的一群, 要花錢維修重建根本不大可行, 因此市重局才有生存的空間.

但是我不同意所謂「低下階層要在舊樓....是明顯的公共房屋政策有問題」, 難道香港有什麼問題都係政策出錯? 難道居於舊樓的市民對居住的樓宇的狀況莫不關心卻要政府出錢出力替你做檢查?

再說市區重建, 就事實所見, 大多數業主都滿意市重局的收樓賠償, 裕民坊的舊樓足夠換一個麗港城單位, 旁觀者只可以講一句「夫復何求」, 當然, 一眾社運人士又會跳出來大叫「不公義發展」.

回Albert

其實政府是有一個責任讓所有市民都能夠有一穩定居所,但入住公屋有一定條件,例如是需住滿七年的永久居民、於某水平的入息等。但有部份低下階層市民並不符合所有入住公屋的條件,以致要居住於殘破的唐樓、籠屋、板間房等,甚至無家可歸。如此這般忽視部份低下階層的需要,這個政府有盡過他們的責任嗎?

Wright 兄,《一矢中的!》

.
Wright 兄,你對 Albert 兄的回應,相信沒幾個香港人會反對。真的是一矢中的!
.

Albert 兄,《「涉嫌非法改建、施工不當」的對策是「驗舊樓」?政策無錯?》

.
Albert 兄,你提到的「難道香港有什麼問題都係政策出錯?」,因所表達的太過抽象,未能理解,可否舉一實例,使大家看清港人是否真的這麼過份,把一些與政府無關的香港問題,也說成政策出錯!

回說這次塌樓事件吧!我從報章看到的塌樓原因大概是「涉嫌非法改建」、「涉嫌施工不當」等,但沒聽說是因為「樓宇太舊」。但為何政府的反應政策卻是「驗舊樓」呢?真的沒有「政策出錯」?真的沒有「把達到有利自身的目的,並妄顧不幸者的心情和解決問題的真正方向」?

Albert 兄,以你專業的判斷,你認為政府這次的反應政策對嗎?如給你作決定,你會作何政策應對呢?作為專業界別的代表,何鐘泰先生對是次政府的批評方向,是否未能反映問題的主要地方呢?是否有專業判斷上的不理想呢?

最後,對於「大多數業主都滿意市重局的收樓賠償」一句;為更能反映更值得相信的實況,我看改寫為「手持大量樓宇的業主滿意市重局的收樓賠償」會較為精確。因從很多方面的反映,很多樓宇都是由其中「少數業主」持有的!
.

回 eddie 和 wright

我都想人人安居樂業, 但社會資源有限, 上公屋就一定有條件, 如果話政府有責任(obligation)為市民提供居所, 我會認為用義務(duty)會好一點, 我一向都認為市民應為自己打算, 唔應該依賴別人和政府, 對不起, 這是小弟的偏見.

「涉嫌非法改建」和「涉嫌施工不當」當然係業主和進行工程的人要負責任, 難道又是政府? 導致意外的又是政府?

我同意政府是巧立名目推行驗樓, 但如果驗樓對香港的樓宇安全有幫助, 我是支持的, 「相信沒幾個香港人會反對」吧.

未有留意何議員的發言, 不使評論.

市重局又係階段剝削的走資派? 我唔知要用什麼道理來說服你, 只可以講, 如果有機會, 請你走一次, 睇下重建前和後居民的生活環境有何改善, 好多時唔單只由舊換新, 由什麼都無變有lift有保安, 仲有一舊錢安老, 這是小弟一個朋友的經歷, 千真萬確.

不打緊

是反高鐵的助力,還是市建局推動市區重建的助力?不打緊, 總之是老百姓安居樂業危機訊號, 沒有高鐵尚且如此

回 Albert

重建可唔可以"改善生活環境, 好多時唔單只由舊換新, 由什麼都無變有lift有保安, 仲有一舊錢安老",視乎收購價係幾多,我相信應該係介乎本身舊樓價(低於此冇人賣)及同區新樓價(高於此冇人買)之間,亦即係話搬到同區新樓o既可能性不高,可以買到o既一係同區舊樓、同區細好多o既半新樓,或者係新界同size o既半新樓。

以馬頭圍道為例,據報,依家專營舊樓收購o既田生考慮以每方約4500/呎收購馬頭圍道附近o既唐樓(http://www2.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1130/3/1/1415822/1.html),而附近10年樓齡以下o既半新樓有海逸豪園同嘉朗豪庭 ,分別係5000/呎 同6500/呎,即係如果本身o既舊樓係600呎,依家同區只可以買415 - 540 呎半新樓單位,如果計埋實用率(舊樓90%,新樓70%)空間可能冇o左一半,算唔算改善生活環境,見仁見智。

假設大部份住舊樓人士係老人家或低收入人士,佢o地好可能做唔到或者只係做到好低成數o既按揭,即係好可能成舊賠償用o黎買樓都未必夠,"有一舊錢安老"似乎講唔通。

當然,住舊樓人士唔一定係老人家或低收入人士,你朋友可以唔係我講o個一類。

回 ginyeung

多謝提供資料, 就觀塘重建小弟未能提供呎價等數字, 但印象中跟麗港城差不多, 換單位後可能因新居有公共空間如會所而令單位面積減少, 但我唔明, 一個人由舊到有倒塌危險的單位可以唔使錢就搬到麗港城 (十年前麗港城可是東九龍的豪宅, 這正是小弟所講的「夫復何求」.

回 Albert

正如之前所講,主要係視乎收購價,觀塘區地段有地鐵、有商場,而且收購範圍廣泛,對政府、發展商而言成本效益高,自然願意出比較高收購價。

另外,我相信你朋友可能本身有積蓄,加上年輕,銀行願意承造成數高、年期長的按揭,自然負擔得起。

反觀,電視上所見的馬頭圍道住民,不少是年事已高或小數族裔人仕,銀行未必願意承造按揭,就算願意,也可能只是年期短的按揭,供款一定不少。

君為何求

觀塘重建,自然有Albert提到的事情:有業主,我不計九十年代打釘的,的的確確每次市建局開會都係講等足十八年仍未重建。但觀塘的保育實不在於保存裕民坊的一排樓,而係整個有意無意整出來的社區空間:無錯個邊已經係夠亂,但它竟然保留到中心大公園加大樹加小販的社區空間,滿足到居民的需要,亦因為租夠平出現了八蚊雙餸飯的超低下層生活。呢個先係真正要考慮的保育:當區域周圍都係相對低下的居民,將一個新式巨型商場、地下巴士總站、超高地標酒店放入去,係咪叫活化呢?人始終係住係度,個空間到底係邊個用呢?

埋單,最緊要係傾,唔好死硬來。大佬如果你試過落區月睇下市建局班友口氣,真係好似以為自己來打救你 - 講真對好多人來講,唔係間屋舊到住唔到,你真係迫遷良民呀。兩年前寫飲食稿,去深水步基隆街,賣糕的89歲阿伯講:你要我走,都無計嘎,但我都係想同班街坊日日打下麻雀,整下糕點畀小朋友開心,你係都要我上公屋,阿伯八十幾啦,唔做野唔安樂呀!

點知,依家公屋都變商場,我附近公屋連椅都拆埋,人口老化都要面對嘎,但個商場最多係甜品西餅鋪,以前的麵包鋪無埋,咁叫老人家點?

真係,重建都要睇針對咩客,一本通書睇到老,唔出事就怪了

回 ginyeung

當然, 我估計(帶偏見的)住在馬頭圍道的舊樓的居民, 應該唔會係有錢人, 要買新樓做按揭可能有困難, 但這個現事(我唔想形容為問題)又是誰人做成的呢? 是市重局?

市重局做的是舊區重建, 唔係幫窮人返生, 就算有愛心的人仕認為舊區居民是因社會「不公義」而做成生活困苦, 亦不應利用舊區重建來撈一票.

回 Albert

或者你應該睇睇余兄o既回覆(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6020#comment-1012274),我覺得佢幾有 point。

"一幢5層, 10个單位的每呎3000元的市區唐樓; 重建可建30層, 90个單位每呎10,000元的市區'豪宅'. 重建收購价怎可能只有每呎3000元 ?"

先不論 Galileo兄所講o既"以人為本"(十分支持),《收回土地條例》o既不公,在於發展商可以食盡地段o既剩餘價值。

樓宇有折舊,呎價不及新樓係必然,但係地段有所謂剩餘價值,即係本身未用盡o既建築面積,依家發展商收購舊樓,計價時只係計算棟舊樓o既價值,而冇計地段o既價值,等於免費"接收"o左珍貴o既市區地段。

打個比如,我用$10買你個舊銀包,同時"接收"o左係銀包內o既$1000,你制唔制?

不如公平o的,一間換一間,反正成棟唐樓都係10個單位,重建之間可以起到百幾個單位 (30層、一層6個單位),只係佔5%左右。

回 Galileo

Galileo兄,你可以安心,觀塘重建之後,個空間已經唔係原本o個班老人家、中下層,佢o地已經被迫遷至新界或另一棟舊樓,換入o既係另一批人,新式巨型商場、地下巴士總站、超高地標酒店,o岩佢o地。

新界都唔住得人呢下麻煩

我屋企最近加了大量排椅,正是因法團發現太多老人家想找地方坐也難;相反附近公屋,以前商場無座椅坐花圃,後來房署加了座椅,領匯接手後全拆變成小販空間,老人家走出去公園,但房屋署又唔加排椅... 類似情況在天水圍等更嚴重。

空間的設計係會影響人對城市印象以至個人思維,咁樣管法最容易的解決辦法係咩?既然老人無事做留家就可能有意外,唔想上身就去老人院,老人院又唔足資源出事...

所以我地咁需要真係自由的公共空間,可以係完全無設施既,就係咁解。

回 ginyeung

「一幢5層, 10个單位的每呎3000元的市區唐樓; 重建可建30層, 90个單位每呎10,000元的市區'豪宅'. 重建收購价怎可能只有每呎3000元 ?」

我基本同意這些數字和你的意思, 但當中最大的問題係, 如果舊樓真係值錢, 點解現有業主唔自行重建發展, 而將住左幾十年後因等不到市重局收樓而的舊單位用比$3,000更低價賣給個別專抄舊區的投資者?

我理解的最大原因, 就係小業主靠自己的能力根本無可能做到重建, 於是只有賣給別人一個方法, 而再下去就只有賣給個別投資者或是市重局兩者其一, 而賣給市重局的價錢往往更高.

用你的比喻, 個舊銀包內的確係有$1,000, 但這些錢只有別人才能打得開, 你看著這就$1,000 卻永遠無法用得著, 於是一係拿著他等到唔知什麼時候, 一係就賣比人仲有機會收返$100什至$500.

再用多一個比喻, 巴西的農夫種咖啡豆, 但咖啡豆的收購價只佔一杯星巴巴咖啡的百分之一, 是否公平我唔敢講, 但只知道農夫唔賣咖啡豆比星巴巴就無其他人會收.

回 Albert

這正係我所講o既不公。

發層商同舊區小業主本身就存在住能力上o既不對稱 -- 發層商可以打開舊銀包、小業主唔得。於是乎,發層商就有絕對o既議價空間:小業主一係收o左發層商o既10蚊(甚至更少)賣o左個舊銀包,一係就渣都冇、等到死為止。

自由市場制度下,本來冇咩好怨,人o地發層商都要同股東交代,盡賺係天性。

問題係,政府係唔係有責任去解決依種近乎欺壓o既不公平現象? 市重局作為政府機構,點解要做到同發層商一樣,賺盡地段o既剩餘價值?政府收o左幅地再拍賣,賣價一定比收購價高,賺o左o既就袋袋平安,蝕底o既只係當年買入物業、以為可以於此終老o既老人家。

提起咖啡豆,近年已經興起公平交易運動(fair trade),以促進國際貿易o既公平性,依個就係世界對因自由貿易失靈而製造出不公平現象o既反應。

不患寡 而患不均也

這就是深層次矛盾

回 ginyeung 和 sk

正因為市場, 重建後的新樓才有你所講的 $10,000, 是不是人人都賺同樣的錢才算是公平呢? 這一套在大陸已證明行不通. 而且, 用新樓的價錢比較舊樓似乎有點不合適, 在裕民坊一街之格不入重建範圍的舊單位, 呎價明顯的比重建區的收購價低, 用閣下的意思莫非業主們亦享受不公的利益(unjust enrichment)? 看來同樣的舊銀包, 市重局已出高價買入了.

市重局不屬政府機構.

所謂「不患寡 而患不均也」不過係一種眼紅人家的心態, 唔通全世界都唔夠食, 會比一些人夠食一些人唔夠食來得精彩, 人人都唔夠食仲有可能發展出文化生活? 當然, 我承認我自私, 因為我想做有得食的那個.

有心人呀

在互聯網時代, 何不幫助那些窮業主聯合一齊, 找投資者自行合伙重建? 如何市建局真的估價過低, 真的破壞了社區網路, 則我這個提議應該有利無害, 可以一試.

回 Albert

正因為市場, 重建後的新樓才有你所講的 $10,000, 是不是人人都賺同樣的錢才算是公平呢? 這一套在大陸已證明行不通.

我係指應該有公平o既程序,而唔係公平o既結果,將兩者混為一談,有點混淆視聽。
如前述,發層商有絕對o既議價空間,雙方一開始就係o係唔對等o既位置上交易,小業主本身冇能力去開發土地o既剩餘價值,而發層商有,但係發層商唔會同本身擁有者去分享(唔等於平分),而且去賺盡所有。

而且, 用新樓的價錢比較舊樓似乎有點不合適, 在裕民坊一街之格不入重建範圍的舊單位, 呎價明顯的比重建區的收購價低, 用閣下的意思莫非業主們亦享受不公的利益(unjust enrichment)? 看來同樣的舊銀包, 市重局已出高價買入了.

依個係規劃上收購範圍o既問題,市建局/發層商唔可以一下子將所有舊樓重建,一定係分批進行。

範圍內o既業主將物業交出俾市建局/發層商去發揮土地o既剩餘價值,自然有權分享利益。範圍外o既業主冇,分享唔到利益亦係正常,到市建局/發層商有足夠資源/誘因自然會將範圍外o既物業收購、重建。

市重局不屬政府機構.

引自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zh-tw/%E5%B8%82%E5%8D%80%E9%87%8D%E5%BB%BA%E5%B1%80)

"市區重建局(英文:Urban Renewal Authority,簡稱市建局)是香港專責處理市區重建計劃的法定機構。
市建局重建工程與普通私人發展商重建工程另一分別之處是由於市建局為半官方機構,徵收土地時可引用《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拒絕交回土地者可被控「佔用官地」,因此在收地問題上經常引起爭議。"

Anyway,總之市建局一定唔係私營機構,而係政府根據香港《市區重建局條例》第563章而成立o既非牟利公營機構,擁有《收回土地條例》o既特權。咁我之前所問,"點解要做到同發層商一樣,賺盡地段o既剩餘價值?"亦成立。


所謂「不患寡 而患不均也」不過係一種眼紅人家的心態, 唔通全世界都唔夠食, 會比一些人夠食一些人唔夠食來得精彩, 人人都唔夠食仲有可能發展出文化生活? 當然, 我承認我自私, 因為我想做有得食的那個.

所謂「不患寡 而患不均也」之「不均」,我個人會定義為機會上o既「不均」,而唔係結果上o既「不均」。古典自由主義強調程序上o既公平,自由市場都要係建立o係公平程序之上(e.g. 法律上公平),否則只會淪為裙帶資本主義(e.g.東南亞)。
打個比如,"人人有書讀"係程序上o既公平,"人人好成績"係結果上o既公平,我要求o既係前者,唔係後者。

回 韋言

其實市場上絕對有此能力,問題係市場上有冇一班有良心、肯唔賺盡o既投資者。我相信市建局係有能力、亦應該當此責任,而唔係一面倒去幫發展商收地。

市區重建局職責包括"加速舊區重建,促進復修樓齡較高樓宇,修葺具有歷史或建築價值的樓宇,及透過改善舊區的環境促進經濟發展",以現時舊區重建速度睇,市建局好明顯係未盡責。

說到底這是法律的問題

舊區重建問題多多﹐主要是出在屋契(不是地契)的法律問題上。小業主有屋冇地﹐但舊樓間屋本身不值錢﹐值錢的是腳下幅地。可是市建局有收地權力﹐可以用遠低於勾地市價格錢去收地。

解決賠償不公義的方法﹐先把小業主的屋契按面積大小轉為多少%的地契﹐若地段需要重建﹐那幅地就勾出來公開拍賣價高者得。賣地收益由小業主按地契的%攤分。

說到底這是法律的問題

舊區重建問題多多﹐主要是出在屋契(不是地契)的法律問題上。小業主有屋冇地﹐但舊樓間屋本身不值錢﹐值錢的是腳下幅地。可是市建局有收地權力﹐可以用遠低於勾地市價格錢去收地。

解決賠償不公義的方法﹐先把小業主的屋契按面積大小轉為多少%的地契﹐若地段需要重建﹐那幅地就勾出來公開拍賣價高者得。賣地收益由小業主按地契的%攤分。

hevangel的提案也有制限

這實是當時日本重建六本木以至其他業權極度分散的方式。

日本是地權私有制,買業權是會跟相對契約份量的地權,當業權極度分散,而日本此前沒有土地再生法規去進行強制收購(實際上因地權私有,政府也根本無權立例收地),只能慢慢逐個業權人約談,令重建拖慢,最終解決方法就是重建以後按契約份量分成,才說服到一眾堅持不走的商店街業主。

但香港仍是土地權官有,如此分成可能被理解成業主是擁有地權的權益,但這點並非事實,政府一有此先例即付錢買地權,或以地權相等份額作補償,跟現時發展商要補地價予政府剛剛相反,還需做詳細法律研究才可。

底衫 vs 面衫

理論上土地權官有,hevangel o既提案係有問題。只不過《市區重建局條例》下,政府可以以收回官地為名,強制收購官地上o既物業權,就更有問題。

又打個比如,我擁你身上件底衫,面衫係你自己買,依家我要攞返件底衫,就強迫你賣埋件面衫,而且價錢由你訂,唔制就又拉又鎖,收到o既賠償夠唔夠買返一件o岩身o既衫就貴客自理。

就算合法,都一定唔合理。

申延問題

那為什麼香港的地權不是私有制﹖那是殖民時代留下來的問題﹐在借來的地方殖民地政府不便批出地權。但現在香港回歸了﹐是否應該改革土地產權制度﹐向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看齊﹖

唔關借來一事

英國就是神授英女皇擁有地權及其自然延伸,香港只是由原先中國的私有制改了英國的官地批租制

土地產權應屬政府

.
土地產權應屬政府,因土地資源明顯是屬於公有資源;而政府應作合理的土地分配及使用,這是政府的責任。現在問題,祇不過是政府的行為不合理而矣。

原先政府透過建公屋、起居屋使中下階層有穩定的住屋;而透過賣地,使地產市場有商業運作的基礎。對香港來說,是一種較為合理的安排,也是可接受並且事實證明有效。

但現在的問題,是政府的明顯公私營的比例分配的不合理,取消有效的居屋制度是致命傷,未能按著社會層階的人數變化來加快公屋的興建更是致命,因低收入人士的增加數量及速度,遠比公屋的興建量來得多及快!
.

經濟真的是凌駕於一切嗎?

當年政府停售居屋、減建公屋,聞說是為了穩定樓價。但這行動的重要性真的那麼大嗎?或許這對中產是不公平,負資產的數字也未必能夠在有生之年可以填補,但這卻是給低下階層一個找尋安定居所的機會。中產們早已上車,只是不能過奢華的生活,但低下階層就連過最基本生活的權利都沒有,未免太不公平了,低樓價絕對是他們願意看到的事實。

樓上有網友提出在重建區增建公屋,本人對此表示贊成,因為社區的整體氣氛沒有改變,居民的隔閡並沒增大。而公屋的設計相比私人樓宇,仍能較容易凝聚街坊(當然不及最早期的廉租屋),社區圈子的保存程度也有所增加。

其實很多中產都住在居屋

.
其實很多中產都住在居屋!

從歷史中看到,居屋政策非但不是不公平於中產,事實是,現在有很多中產,都是拜當年居屋政策,才能不被高樓價所困,從而能積聚財富,展開不同的事業旅程。

居屋政策的取消,現今已可看到,明顯是對原來有機會成為中產的人士,造成向上流動的阻力;並會使他們因著樓價的波動,而出現不同情況的困難。樓價在高位時,這些買樓自主的人,祇會成為地產商和炒樓人士的腳踏,付出更多的差餉地租。而樓價跌時,就會成為銀行「擔心」的負資產。因這些人,已被「官商攜手合作」下,為了香港的「繁榮穩定」,被綁了在那樓價升降機中的金融穩定器上了!
.

回 hevangel 和 eddie

Hevangel 有關地契和屋契的言論真係令我大開眼界, 小弟法律知識有限, 只有請教你了.

香港的土地為香港政府所有(freehold)(除了中環一處以外), 我們所有人只以 leasehold 的方法使用土地, 在英國的法律裡人只有權使用土地, 而不是佔有土地 (principle of estate), 當然, 用這種方式由歷史原因, 亦有實際分別(包括easement, charge 和 covenant 的問題). 在國內的土地法亦相似, 因此我認為將這說成是政府有意迫害, 明顯是陰謀論.

我認同政府應建居民, 讓市民多一個選擇, 但要建的得多少才適合又好有難度.

政府對樓市樓價的控制好小心, 畢竟那是影響幾百萬人的利益, 把樓價推倒令幾十萬人變成負資產是一場災難.

建出租公屋 不是出售居屋

政府應該做到人人有屋住,
不是人人有屋去炒去增值.

勿美化土地私有

特區和內地都喜歡以歐美為師, 視土地私有化為解決農業和居住問題的萬靈丹, 歷史學家可以不懂經濟, 但經濟學家不可以不認識歷史.
世界絕大部分歷史時空都是在土地私有制渡過, 土地私有制並非任何新事物, 農民貧窮和城市居住問題古往今來歷久彌新.
西方農民最可悲的歷史可說是中世紀的圈地運動和伴隨的鼠疫, 死了1/3的歐洲人, 歐洲人入侵美洲時同是圈地, 使印第安人滅種, 就完成了歐美的土地私有大農業, 代價是原住民的牺牲.
中國歷史上最受歌頌的的是井田制和均田制, 反而不是最常見的土地私有制, 唐代均田制結束於安史亂後, 人口銳減, 國權失墜
可見, 單是土地私有並未為農民帶來幸福, 歐美大農企固然是賺富起來, 但卻不是農民們富起來
我們往往由於反對共產主義, 所以以資本主義為師, 但當資本主義取得絕對勝利時, 人民的生活就自然陷入絕境, 中國正是活生生的例子

世界絕大部分歷史時空都是在土地私有制渡過???

你看那門子的歷史?
世界絕大部分歷史時空, 要麼是沒有土地觀念的狩獵與畜斆, 要麼是所有土地歸於皇權或神權.
古代農民是被釘死在一塊土地上, 他可以在一塊土地上種植,但不能買賣, 這樣子算是擁有土地嗎?
中國的井田制就是這樣的制度. 它其實是由儒家虛構出來, 目的是說古化一齊都很完美很有秩序.
歐洲在農奴制解禮後, 農民才有自己的土地. 由這方面來看,中國的農業制度是超前. 但既然土地可以買賣,結果土地集中在富人手上便會自然發生.
中國的王莽曾嘗試逆轉, 把土地在分配. 中共建國後也嘗試過. 最後都對經濟產生災難性影嚮.
均田制只有在人少地多, 固有的產權已不能維持, 才可以進行. 但因為土地仍可買賣, 結果土地仍會集中.
另外, 歐美農民是非常強大的政治及經濟力量, 不可與中國或第三世界的小農同日而語.
最後, 令中國陷入絕境的, 正是中國官員不重視農民的土地私有權.

回韋言

內地同香港一樣,土地最終所有權係國家擁有,賣地並唔係真係將土地永久出售,出售o既只係使用權。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AE%98%E5%9C%B0

土地產權應屬政府﹖

英國行官地制﹐那是君主立憲留下的的怪胎。原本想搬美國憲法出來﹐說明為什麼土地產權應該私有制。不過近排考試沒有時間上來吹水。

我住加拿大﹐我現在住間屋就是free hold property﹐我擁有業權直至世界未日﹐沒有政府強制收樓的限制。不過我的業權不包括我間屋地底如果發現個油田或埋了的古代寶藏﹐用途和建築結構也要遵守市城附例。

土地源資不可能是公有資源(public good)﹐我住了我間屋﹐第個人就不能住。若政府可以作私人擁有的土地分配或使用﹐政府可不可充公我間書房﹐分配給個露宿者來住﹖

土地產權應屬政府﹖

英國行官地制﹐那是君主立憲留下的的怪胎。原本想搬美國憲法出來﹐說明為什麼土地產權應該私有制。不過近排考試沒有時間上來吹水。

我住加拿大﹐我現在住間屋就是free hold property﹐我擁有業權直至世界未日﹐沒有政府強制收樓的限制。不過我的業權不包括我間屋地底如果發現個油田或埋了的古代寶藏﹐用途和建築結構也要遵守市城附例。

土地源資不可能是公有資源(public good)﹐我住了我間屋﹐第個人就不能住。若政府可以作私人擁有的土地分配或使用﹐政府可不可充公我間書房﹐分配給個露宿者來住﹖

hevangel 兄,請問加拿大有市區重建局的類似機構嗎?

.
hevangel 兄,先祝兄進修成果豐碩!

因不了解加拿大的情況,想向兄請教一些問題。請問加拿大有市區重建局的類似機構嗎?收地重建的情況多嗎?用甚麼樣形式收地?用甚麼方法來解決收地可能出現的分歧呢?望兄能指教,先謝!
.

回eddieinmedia

我估冇,就算有都冇咩如強制收購之類o既權。

我o係溫哥華住過幾年,downtown 有好多舊樓都冇人理,不過因為o個度o的樓唔高,危險極有限,所以都 ok。

回eddieinmedia

我估冇,就算有都冇咩如強制收購之類o既權。

我o係溫哥華住過幾年,downtown 有好多舊樓都冇人理,不過因為o個度o的樓唔高,危險極有限,所以都 ok。

應該冇

印象中加拿大沒有市區重建局。加拿大地多不用拆來起高樓﹐如果真係危樓就冇人住﹐如果不是危樓又不用急住拆。

謝 ginyeung 兄及 hevangel 兄指教!

.
謝 ginyeung 兄及 hevangel 兄指教!

這樣說,應該也沒有因收地而產生的分歧抗爭了!可惜,不能借鏡解決方法!
.

搜尋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