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你支持特區政府人道援助菲律賓人民嗎?

你支持特區政府人道援助菲律賓人民嗎?

圖為編輯所加,來源自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撥4000萬向菲律賓賑災,議員黃毓民説人質事件未解決,反對撥款,又説如果政府要顯示「人道」胸懷,他同意捐廿蚊給菲律賓。我認為毓民講的,即使有人視為見死不救,行為只算是冷漠而非加害,沒行善亦沒作惡。

特區政府要求撥出的捐款,是「人道援助」,這是國際間的協定,經由聯合國提倡,亦受到一些國際救援組織,如紅十字會的參與和附和,對陷於災難痛苦的人,只要是人,便會施予援手和救濟,被視為責任,那裹有危機或緊急狀況,便有責任出動提供。國際協定,當然是政府與政府間、國與國間的事,但遇上特區政府撥出公帑提供「人道援助」,包括在大陸發生的災害,香港人總會問,我們應否支持特區政府履行這項國際協定,即支持捐款呢?這個問題會立即將問題轉化成「我應支持政府的決定嗎?」。

一些人認為梁振英政府事事與民為敵,政府已不是人民的政府,梁振英破壞了政府與市民間的「社會契約」(social contract),毀約在先,我就無義務與他合作,所謂「你不仁,我不義」,一於以「反對」和「不合作」作為報復,以牙還牙,甚至十陪奉還。至於不履行國際協定所帶來的後果,也理不到了,玉石俱焚,在所不計,總之就是一味倒蛋。這個看法,不無道理,兼且在任何政府的決策上,都可採用,one size fits all,十分方便。如何理解人民的反對或「不合作」呢?特區政府履行一項國際協定,人民可以支持或反對,是民主制度的精神,屬人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那麽「民主」大還是「人道」大呢?我寧願認為民主大,以免有人假借「人道」之名,欺騙人民意志,做與民為敵的事情,所以「民主」大過「人道」,合乎民主道理,因此,人民反對政府向別國「人道援助」,並非大逆不道。

關於「人民意志」為大,「人道」為次,我認為與孔子德怨之説有異曲同工之妙。《憲問第十四》記載,有人問孔子:「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對著菲律賓人質事件産生的「怨」,孔子教我們以直報之。以德報怨是聖人做法,是佛門「我入地獄」、「地獄不空,誓不成佛」和耶穌「為罪人死」、「愛你的仇敵,替仇敵禱告」的做法,是「佛道」、「聖道」,講求犧牲,以德報怨。而國際間或世俗人說「人道」,慘就要幫,但基本上是限於無辜百姓平民,不適用於政府,因此,人道也並非不分敵友對象、一視同仁或不問恩怨,仍談條件。因此,人道不及聖道、不及佛道標準高,最起碼,人道沒有犧牲自己生命去拯救仇人之心。固然,菲律賓的災民不是香港人的仇人,災民與人質事件無關,更不是殺人槍手,不向殺人犯問罪,才是「以德報怨」,香港人對災民沒有怨。因此,人道救助菲律賓人,不是「以德報怨」,不是「聖道」「佛道」,在怨德之説中不算是最高,而按孔子的說法,香港人只須按「以直報怨」而行, 何謂直?錢穆《四書釋義》:「直者誠也。內不以自欺,外不以欺人,心有所好惡而如實以出之者也。」「孔子所謂直者,謂其有真心真意,而不以欺詐邪曲待人也。」 換言之,按孔子説法,即是援助與否,只須是出自個人的「真」與「誠」,既然如此,捐與不捐,亦不過是個人行為,可以依從個人的道德去判斷。香港人是凡人,不是聖人,救與不救,道理各異,自己的看法,便是公允所在。

因此,政府援助四千萬,實質與上不過是一項國際協定,稱之為「人道」援助,是國與國之間的事,是合約或協定性質。而巿民支持或反對政府,包括黃毓民的反對,是人民意志的表達,高於「人道」,人民反對救援不等如人民不人道,只是不支持政府決策,是民主權利。而人民意志,在於孔子所説以直報怨的「直」,即錢穆解説的「誠」與「真」,既然是出自「以直報怨」的個人誠與真,即使反對政府提供救援,那就無可厚非了;至於個人或團體,例如一些無國界醫生護士,冒著生命危險前去災區救人,那是個人的行為和決定,是出於個人的道德和價值取向。「人道」的國際價值是國家層面的,個人道德取向,則因人而異,各有信仰,各自有選擇,立場取向和分析必然人人有異,更何況世間上要被援助的人,不可勝數,做與不做,就不能隨意説那個「無私」、「偉大」或誰人「自私」、見死不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