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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錯智障男案證警濫權 家人冀檢討制度保障弱勢

事主兄長歐先生及太太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5月,警方在調查沙田美林邨七旬老翁被殺案時,錯誤拘捕一名30歲智障及自閉症男子,扣留48小時並落案起訴誤殺罪。事主兄長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個案之後轉交監警會調查,昨日公佈結果,涉事9名警員被裁定共10項指控及旁支事項「證明屬實」,當中包括疏忽職守、濫用職權及行為不當,最嚴重可被革職。

事主兄長歐先生對調查結果表示滿意,認為事件終告一段落,但仍希望促進相關部門完善制度及政策,保障特殊需要人士。

張超雄促查犯錯原因

歐生表示可以理解警方「拉錯人」,但不能接受拘留期間警方沒有讓弟弟吃藥和看醫生。他指警方在落口供時提出引導性問題,又指警方已知弟弟有不在場證據,但在院舍提出證明前,仍要入屋蒐證,及一再拖延拘留時間。

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事件嚴重,警察「無理由咁樣屈一個人」,認為應成立獨立檢討機制,深入調查是次警員集體犯錯的原因,避免同樣事件再次發生。他強調檢討機制的獨立性,避免「自己人查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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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左)

促檢討指引小組交代進度

現時警方處理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工作指引,包括「合適成人在場陪同錄取口供」及「不必要及過長拘留時間」等。去年誤捕事件後,警方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指引,然而至今沒有對外公佈。

張超雄表示兩星期前曾向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查詢,但黎未能回覆小組工作進度、時間表及能否公開指引,張對此表示失望,促小組盡快交代細節,促進警民互信。張超雄又指小組「黑箱作業」,沒有包括家長持分者。

歐生曾向平機會投訴,然而平機會指只有當事人才可以投訴,建議歐生轉任弟弟的監護人,但歐生發現監護人的角色只限於管理醫療、住屋及金錢,未包括訴訟。近日平機會終接納歐生的申訴,將待警察投訴課呈交報告後展開調查。

平機會亦曾建議與警方「調停」,但歐生拒絕,認為未能有助大眾瞭解弱勢社群在事件中受到的不公。他盼望監警會及平機會合力,促使警方專責小組公開指引及推進培訓工作。

歐太亦表示,事主被捕時因法援署休息,未能獲得協助,被起訴後才獲得法律援助,她促請法援署及大律師公會檢討制度,提供即時協助。

投訴非為個人利益

歐生指院舍有為弟弟進行臨床心理評估,弟弟對拘捕事件「有印象」,亦有不喜歡警車的傾向,建議勿再向弟弟提及此事。事件擾攘一年,歐生表示家人更加謹慎接送弟弟進出院舍,父親亦提早退休,改變了家人生活模式。他再次強調投訴並非單為個人利益,亦非針對某一個事件或警察,而是希望大眾清楚了解弱勢社群在事件中所遭遇的不公義,而非認定「特殊人士就一定有罪」,或者警方釋放弟弟就等於「放一條生路比佢」。

記者:陳小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