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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太子站半週年 2男暴動罪成 官指曾揮手籲黑衣人離開

8.31太子站半週年 2男暴動罪成 官指曾揮手籲黑衣人離開

【獨媒報導】8.31太子站事件半週年,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集結,其間發生警民衝突,多人被捕。事隔逾兩年,兩男否認暴動罪,今(3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成,還柙至1月31日判刑。暫委法官王興偉拒接納兩名被告的作供,認為是不可信。他指當黑衣人移動路障時,首被告舉起手,動作明顯是叫黑衣人停止推進,以讓他觀察形勢。其後被告揮手呼籲黑衣人盡快離開現場。次被告則供稱當晚到附近茶餐廳晚餐,王官卻指他無法記起餐廳名稱以及進食了甚麼。王官亦不解為何被告需要大費周章,從尖沙咀駕車到旺角用膳,因尖沙咀食肆林立。

兩名被告為:廖敬軒(21歲,侍應)及杜家駿(27歲,客戶服務),被指於2020年2月29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近山東街交界參與暴動。

官:不解為何專程由鑽石山到旺角覓食

暫委法官王興偉拒接納兩名被告的作供,認為是不可信。首被告廖敬軒供稱,當晚專程由鑽石山到旺角覓食,王官對此感到不解。被告稱當日在現場徘徊,是等候電影於11時15分開場,但王官批評說法難以置信,因被告被圍捕的時候,已經過了上述時間。

官:被告見示威者向警車擲物後表現興奮

王官翻看片段後,肯定被告舉手的動作並非如他解釋般,提醒女友及兄長站近,而是提供積極鼓勵及協助。當黑衣人移動路障時,被告向右後方舉起手,其動作明顯是叫黑衣人停止推進,以讓他觀察形勢。其後被告曾經揮手,王官認為他是呼籲黑衣人盡快離開現場,以逃避追捕。最後被告拍手,則是因為黑衣人悉數逃離。另外,當示威者向警車投擲物件後,被告跳躍式移後,明顯他感到興奮。王官最後裁定被告為支援角色參與暴動。

官:被告稱到場用膳卻無法記起餐廳名

至於次被告杜家駿,他供稱當晚與另一被捕人到茶餐廳晚餐,王官卻指他無法記起餐廳名稱以及進食了甚麼。王官亦不解為何被告需要大費周章,從尖沙咀駕車到旺角用膳,因尖沙咀食肆林立。被告稱因現場擠塞無法離開,於是徘徊兩個半小時,王官認為若他真的想去取車,根本毋須按照案發的路線走。王官指,被告特意逗留現場觀察,並裁定片段中向警車投擲物品的人就是被告。

案件編號:DCCC 4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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