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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超雄:〈教育的意義與香港悲哀〉

《星島日報》一家之言 2009年8月12日
張超雄 「正言匯社」社長/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

隨著暑假快將結束,政府強制18歲智障生離校的爭議亦將有個了斷,相信法院很快便會就我們的司法覆核作出裁決。無論結果怎樣,同學都上了寶貴的一課。

我的女兒嚴重智障,今年剛好18歲,是受爭議直接影響的一群。從前特殊學校的同學修讀6年小學及4年初中課程後,通常到16歲便會離校。有些同學可繼續修讀兩年的非正規延伸課程,18歲後須經申請才可留校。今年政府在特殊學校加開了新高中課程,但他們的離校年齡卻仍訂於18歲。在新學制下,智障孩子不但沒有如主流學生般獲得更多學習機會,今年特殊學校的餘額更不足以讓絕大部份18歲智障生留校,令新高中淪為假高中。智障孩子本需比常人更長的學習年期,但政府偏偏針對他們設定年齡上限,想來諷刺。

教育的意義在於讓每個人活得精彩,成為自己的主人。透過學習,我們可開闊視野,選擇更理想的生活。在政府眼裡,教育當然還有另一層意義,就是培訓人力資源。這些對普通孩子而言,都是不言而喻的。但智障孩子又是怎樣?

智障孩子能力所限,「成本效益」可能不及普通孩子,但他們同樣有權選擇追尋快樂。輕度智障孩子對周邊事物能有所認知,畢業後部份可投入勞動市場,從事簡單工作。至於中度智障孩子,學校的言語、物理和職業治療可改善他們的自我照顧能力,間接減低社會日後的資源投放。嚴重智障孩子難以照顧自己,但學校教育可改善他們的情緒表達和身心狀態,減輕家人的負擔。正如我的女兒,她沒有說話能力,雙腿不能走路,有抽筋問題,日常起居全由家人照料,但她的每個小進步,足以為家人帶來無限喜悅,而更有效的情感和思想表達,亦令她變得更快樂。社會發展不僅是物質和金錢增益,更重要是生活質素進步。誰說智障孩子所需的教育比普通孩子還少? 

很多智障孩子年幼時多有病痛,有的可能先天心漏,有的可能中樞神經系統發展異常,有的可能視覺或聽覺受損,健康問題往往較普通人嚴重得多。各種身體機能缺憾,令他們普遍發展遲緩,到十多歲病情穩定下來,才有能力慢慢接收更多外間資訊。我的女兒也就是在這幾年間步履開始較穩,可以多走幾步路。偏偏政府要在他們發展的黃金期中斷他們的學習,試問有誰為人父母者,可以如此狠下心腸?

普通孩子到了16歲,可能還是個滿臉稚氣的中三學生;何況智障孩子到了16歲,智齡最多只有11或12歲,有的只有6至7歲,甚至更低。他們大部份就是以此齡提早開始「成人」生涯。輕度智障孩子接受若干訓練後,有些會從事清潔、速遞和餐飲等低技術行業,賺取微薄薪金。但他們已是能力最好的一群。由於殘疾人士根本缺乏就業機會,智障孩子畢業後其實絕大部份只有閒賦在家。

中度及嚴重智障孩子,有的會到庇護工場或日間展能中心工作,有的則進入院舍。當智障孩子進入這些單位後,便差不多意味著他們會以此生活模式終老。庇護工場從事的是千篇一律的簡單勞動,服務單位以低價投得標書,然後學員便賺取每日約20元的生活費。展能中心的環境大同小異,學員從事刻板工作,間中參與小組活動。院舍情況更糟,你能想像一個還是十多歲的孩子,是怎樣在院舍度過餘生?

本港特殊教育的發展已經歷多年停滯,特教佔教育經費比例已由2.6%進一步縮減至1.9%,跟其他國家比較,相差是五、六倍之多。當政府繼續在特殊教育縮班殺校,我們的特殊教育政策究竟想往哪裡去?既然政府無意改革特殊教育,又何必以新高中欺騙我們?從事教育的官員,眼裡只有狹義的成本計算,都忘了教育的真義。這何不是香港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