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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論政】有工開無工收─創意勞動「呃細路」

【文化論政】有工開無工收─創意勞動「呃細路」

(圖片出處:石嘉豪)

(刪節版刊2013月2月1日《信報》〈文化論政〉。作者為文化監察成員。)

「香港電影,有開工,無收工,瞓都無啲瞓,你班[下刪粗口] 收工拍拍屁股就返歸去。可憐的機燈,齋收器材都收幾個鐘,我們不是住拍戲的主景,我們都有自己的家,當你[下刪粗口] 叫收工係晚上11點,我們燈光組收機點都要4個鐘,返到屋企幾點?跟手話開7點─這些叫人道」機燈組員工在網上說。(Kent Ip: 〈香港電影工業的無名英雄:燈光與機工組〉,2013年1月23日,獨立媒體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5349)

特區政府自1998年起首次提出於西九興建「大型文化藝術區」,隨後於2006年因民間反對項目淪為「三揀一」地產項目而被推倒重來。回歸十五年,文化藝術正好亦從主流社會的邊緣位置逐漸走向中心,變成「有用」的文化創意產業。各式各樣的創意市集、自由野、社區地圖、工作坊、art mall、區議會地標 ─ 無論是政府抑或政黨、社運界還是地產商,都在攪盡腦汁以藝術重議空間政治。也許因為西九的規劃爭議,源自歐美的創意城市論述到了香港,遂成了寸土必爭的空間之戰,而忽略了這個「勞工密集」的產業,正在無聲無息地「化創意為勞動」,營造一個更為汱弱留強的勞動市場和新的工作倫理。

文創產業有數得計
一談到文化經濟,不少文化界朋友嗤之以鼻認為是「文化搭台,經濟唱戲」。但令人更憂慮的,其實是就算是政府和商界,也不見得重視經濟,令政策有數得計。2009年政府推出「活化工廈」,才發現原來變相扼殺文創產業生產空間,無法配合西九與整個行業急速增長的展演量。剛發表的施政報告,雖是有史以來對文化藝術落墨最多的一次,但計價還是全憑臆想─例如當30億文化預算,為何不是20億或40億?如何影響到落實在每一位市民身上的差別?又將用於培訓藝術行政人員的1.5億,到應落在那些重點環節?那些「工種」最缺人?整體人力需求如何?這些「有數得計」的經濟問題,不涉美學和政治等價值問題,理應是技術官僚的強項,卻也缺乏分析。中央政策組去年委約中大文化及發展中心與政策二十一提交的《香港文化藝術界的人力情況及需要研究》,已提出不少具體數據,例如指出行業的薪酬比其他專業偏低(3成從業員收入在1萬元以下),因此令致招聘困難。在施政報告的各項撥款與指標當中,卻完全看不見與這些經濟邏輯,也莫講是文化理念,甚至勞工保障了。
文創產業的勞動特性,在英語世界以至歐陸,已有非常豐富的討論,當中尤以經濟學者的討論最為熱烈。例如早在千禧年初澳洲的David Throsby便提出同心圓模型(concentric circle of the cultural sector) ,把文化商品由生產到消費環環相扣,置文學、音樂、表演和視覺藝術等由核心位置,然後伸延到外圍的廣告、建築、設計及時裝等相關行業;既強調文化本位,但又同時不排斥經濟作用,文化與商業、謀利與非謀利並重,是很好的分析工具。而法國社會學者Pierre-Michel Menger 則集中研究藝術家在文創產業內的勞動特性,並歸納出三個要點:

1.平均收入比其他專業為低:因此經常一身多職(multiple-job holdings),工種包括:i. 與創作直接相關的準備和排練等;ii. 與藝術相關,例如教學與行政;iii. 與藝術無關,例如待應與的士司機。
2.收入差距大:以賻彩為喻─藝術家之間貧富懸殊,投資風險高,而且勝者全取。
3.非金錢回報:對藝術家來說「勞動」不純是為了金錢,到底投放多少勞力(工時),衡量的準則往往是在如何滿足最低收入限制(minimum-income constraint),即是計算如何在「有得賺」與「蝕住做」之間拉個賬面平衡。所以在歐洲不少國家,最低工資亦被視為對藝術家的間接贊助。

由於文化商品往往是獨一無二 ─ 舞台落幕、展覽結束,臨時的團隊各走各路,斷件計工(project-base)、散工(freelance)、短期合約(temp-job)、外判(contract out)向來是藝術以至文創產業的慣用僱佣方式。故此,文創產業矛盾地統一了流動(contingent)的低技術勞工,和無法取代(non-substitutability)的專業勞工特性。在人口統計當中亦發現,各地藝術家人口都在迅速增長(歐洲自1995年至2000年增長率為3-5%;1982年至1999年法國的增長率為98%;1980年至2000年美國的增長率為78%!)而在整個勞動人口之中,受僱藝術家則維持在2%之間。在性別比例上,比想像中平均。但年齡分佈,則傾向年輕,證明文創產業的浪漫憧憬與淘弱留強的現實!

文創產業呃細路
更有趣的發現,是在朝不保夕的彈性勞動底下,無論僱佣雙方要維持「競爭力」,原來都不求學歷,但講聲譽 ─ 所謂「入行」與沙紙無關,而口碑也是「貧者越貧」、「勝者全取」。只有做到有口皆碑,才能吊高黎賣;相反,拿不到委約,也就無從建立口碑。故此,筆者不能不為現時每年從各大專畢業、從純藝術到創意媒體、從藝術行政到文化研究等各種課程畢業的莘莘學子感到憂慮。文創產業講就浪漫、做就輸硬。如何從多少你一個唔少的勞動市場中脫穎而出?恐怕都那些超收的招生廣告是不會告訴你的秘密。

一句講晒─文創產業把市場風險個體化─從投資者、政府、公私營機構到中介組織,都在努力壓縮勞動成本,把風險轉移到不受強職金保障的自由勞動者身上。套用地理學者David Harvey對全球資本流動的批評,文創產業根本就是彈性勞動的先驅!而就是撇開這些批判只就勞動市場而言,整個產業的人力資源應要如何計數?從核心的精緻藝術,到外圍的廣告設計,教育培訓資源如何用得其所?如何以建立退休保障以維持各個工種健康的新陳代謝,既不會青黃不接,亦不會窒息新晉?恐怕都是繼土地資源與空間政治之後,香港文創產業不能再迴避的問題。故此,繼文化權利之後,本專欄將推出一系列創意勞動的相關探討。

(下期預告:丘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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