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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國慶日與男友沙田暴動囚4年半 女牙醫助護上訴被拒 官指路過說法難以置信

涉國慶日與男友沙田暴動囚4年半 女牙醫助護上訴被拒 官指路過說法難以置信

【獨媒報導】2019年國慶日,大批示威者在沙田堵路,警方於沙田正街與獅子山隧道公路驅散時,拘捕了一對牽手逃跑的情侶,兩人受審後暴動罪成,被法官謝沈智慧判囚4年半。其中女牙醫助護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今(25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最終被拒絕,須繼續服刑。署理首席法官彭偉昌指,上訴人稱買外賣路過的說法難以置信、沒有絲毫說服力,原審法官拒絕接納是有理有據,並一度稱:「佢唔信你,我點可以話佢唔啱呢?」

上訴人為熊詩婷(20歲,牙醫助護),她沒有律師代表。她於庭上透露早前申請法援被拒,原因為勝算不高。

官拒信不知現場情況:所有香港人都知,發射催淚彈好大聲

署理首席法官彭偉昌表示,就定罪方面,原審法官謝沈智慧於裁決時已表明上訴人與男友的辯解屬天方夜譚。彭官解釋,案發現場煙霧彌漫,不可能如上訴人所指不知道現場發生何事,「所有香港人都知,發射催淚彈好大聲。」另外,原審法官不相信上訴人是買外賣途經現場,亦不接納她行山後一直攜帶手袖及頸套在背包;而上訴人當時的衣飾與示威者相似,同時帶着豬咀及防熱手套。彭官認為原審法官的分析並無不合理或錯誤之處,「佢唔信你,我點可以話佢唔啱呢?」

彭官續指,「我唔係揶揄你,我解釋畀你知你要跨過嘅難關」,他又指:「相信好多人聽過你講法,都相信唔係實情。」

官認為上訴人無悔意 年輕非有效求情

至於刑期上訴方面,上訴人指她案發時17歲,正修讀護理系高級文憑,但原審法官無考慮她當時年輕、心智不成熟而輕判。惟彭官指上訴人沒有悔意,「你去到我面前都仲係話誤闖現場,當時心智唔成熟,你而家超過21歲」,其後又問:「你覺得當時點解有人信你呢?」彭官認為,上訴人不是非常年輕,而面對嚴重控罪時年輕非有效求情理由,再加上本案為相當嚴重的暴動。

官:上訴人說法難以置信 原審官拒接納是有理有據

彭官續指:「我唔係教訓你,你聽到我語氣都好平和」,最後指:「我唔係唔畀時間你,你而家講啦」,惟上訴人表示:「無任何回應。」彭官最後拒絕批出定罪及刑罰的上訴許可,並指會擇日頒下判詞。他簡單講述拒絕的理由,包括上訴人的說法難以置信、沒有絲毫說服力,原審法官拒絕接納是有理有據;而且她在定罪及判刑上沒有犯下原則及明顯錯誤。

案件編號:CACC22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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