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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成智一天一錯(10)

作為人權戰士,我認為容忍濫藥吸毒是一種傷害人權的行為,聯合國 禁毒會議認為,濫藥傷害個人尊嚴(Unique dignity of individuals)、個人自由思考能力及個人判斷是非之能力,傷害個人自由是聯合國人權宣言第3條所不容許的。吳先生,你時常說維護人權,不知意下如何。

一看便知十分關啟文,因為只有基督右派才會搬聯合國的宣言來支持自己「一夫一妻」是聯合國唯一承認/支持/提倡 /贊成的婚姻模式,把回教國家的一夫多妻視而不見,把香港最近40年才通過一夫一妻制度,仍有不少名人是有多位妻子的事實視而不見,黃成智是不是想說因為聯合國支持人權,所以聯合國的立場是像香港特區政府一樣行「不可一不可再」的政策,不承認任何國家公民在不干擾他人下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即聯合國不以為任何公民有吸毒的權權,例如在荷蘭和加拿大?

另外,黃成智你又常主張禁煙、禁賭、禁毒、禁娼,不知你可有考慮過吸煙、賭搏、吸毒及和沒有夫婦關係的同性異性性交乃是聯合國承認的人權之一?你又為社會中不受歡迎人仕的人權盡了多少力?多元社會所以多元,因為一個公民不會因為他/她做社會大衆不喜歡的事而被強制改過,一如在中共國的法輪功,以及爭取中共國的人權鬥士、維權份子及地下基督教教會成員被關在勞改營一樣,他們的人權你又有沒有像你投訴「Flying High, Land Safe」節目一樣努力爭取?你成功營救了多少中共國的人權鬥士、維權份子及地下基督教教會成員?你又令多少服務同性戀的機構關門?何者的影響較大呢?

當南美洲出產毒品最盛的四國都可以宣佈以後不再用武力打擊毒品販賣,以為過往「殺無赦」的政策最終只會令毒品成為控制窮人的工具,令黑社會勢力足可與國家匹敵,因此應箸眼於創做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的環境來降低毒品的需求,及盡量減低毒品的殺傷力等,美國容忍印第安人及某些靈恩派基督徒在宗教儀式上使用軟性毒品,香港卻倒過來學習中共國永不見成效的嚴打策略:在中共國偷又死、搶又死、說真話都死,帶罪犯遊街公開羞辱他們,卻不見得罪案下降。只求滿足基督右派的僵化宗教思維,如此是負責任的政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