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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一日一錯(6)

其實,作為成年人,在這次運動上看到有人呼籲及挑動許多十三、四歲的年青人示威圍剿教會,甚感憂心。我亦是兩個小孩子的媽媽,十三、四歲的年青人根本心智仍未成熟,更加無從判斷社會核心價值觀應如何走,他們還需學習和接受輔導,這個時候挑動他們上街去圍剿教會,支持「同性同居關係」就是「配偶」,還鼓動他們參與胡亂扣人帽子等行徑,明顯是不道德。試問,十三、四歲的朋友,知道甚麼是「異性同居關係」、「同性同居關係」、「婚姻關係」嗎?

因為在梁美芬以為在互聯網資訊爆炸下成長的十三、四歲不但未懂分性別,亦不知什麼叫婚姻,更不懂去把性別、婚姻結合來想,一如在數學上不懂把長度和寬度結合來考慮面積,基本上凡事都是沒有任何自己的主見,不去中華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跟蘇穎智學習「同性戀會生產性奴論」,又或者梁燕城的「2.15遊行搗亂黃成智辨公室論」,又或者關啟文的「(被強姦者想一想報復都是)雙重標準論」,就不懂什麼叫道德,什麼叫社會的核心價值,不向黃成智學習就不懂什麼叫仁義道德即「人之四端」,所以非基督教的年青人大玩3/4/5/6/7/8/NP是理所當然的事,不玩才是神奇,怪不得基督右派梁美芬叫自己做弱勢社群,正式的大可以叫自己做弱智社群?但奇就奇在,既然13/14歲人不懂什麼叫道德,為什麼我不見香港滿街都是14歲媽媽、青少年人當街歐鬥、殺人放火?所以不單要學習,更是要人人都要輔導以防習染同性戀這種不良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