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膠基膠論:清明節播基督教詩歌「Amazing Grace」

(來源: 宗教霸權關注行動 Concern Group for Hong Kong Religious Hegemony)

請問香港法例哪一條是禁止基督徒在清明節播詩歌﹖

基督徒是跟香港法例辦事,香港法例是特區政府定。

不是宗教霸權關注行動定。

香港是跟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跟
共和國,也不是跟秦晞輝共和國。

我再此重新香港是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基督徒是跟香港法例
辦事,香港法例定明不可做的事,我們是不會做。

在此抗議宗教霸權關注行動干預及剝奪基督徒的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

宗教霸權關注行動(如何)可恥,宗教霸權關注行動(如何)打壓基督徒,

(住用處所及公眾地方發出的噪音(第四及第五條)

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所發出的噪音,是包括源自住用處所內
的電視機、冷氣機或狗隻等的噪音,以及源自公眾地方的收音機、小販或揚聲器等的噪音。第四及第五條的規定經於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一日開始生效。

本條例第四條為一般性的規定,用以管制此類在晚上十一時
至翌日上午七時,或在公眾假期發出而又擾及別人的噪音。

本條例第五條賦權當局管制於日間或夜間任何時間在住用處
所或公眾地方內發出的動物、雀鳥、樂器、揚聲器、遊戲、貿易、業務或冷氣機等噪音。

『住用處所』一詞是指獨立住所或家庭居住單位,而並非指
整幢大廈,因該大廈可能作商住混合用途,其低層甚至可能作為工業用途。該大廈的非住宅部分所發出的噪音是受到本條例第十三條所管制。

受本條例第四及第五條所管制的噪音來源,因有其特性,故
不適宜用具體確定的可接受噪音聲級或量度程序評估其程度。一如其他國家,住用處所及公眾地方發出的噪音是由警方根據當時情況,認為它構成滋擾之時,才加以處理。)

十字架的道路要犧牲

一 十字架的道路要犧牲,要將一切獻於神;
將一切放在死的祭壇上面,火纔在這裏顯現。

二 當我們唱詩禱告時候,何等願說“獻所有!”
但前面有更沉重的十字架!有更艱難的生涯!

三 你要變節;或忠心到死,讓一切完全損失,
直等到永活主的豐盛生命天天充滿在你靈?

四 神的救法是由死得生—你與主合為一人—
在十架,你因信已與祂同釘,從你身活出祂命。

五 我們的得失並不要緊,神的旨意當留心;
我們若將萬事都看如糞土,主纔不會受攔阻。

(副)這是十架道路!你願否走這個?
你曾否背十架為你主?
你這奉獻一切給神的人!
對神你是否全貞?

送詩歌給你們,正如詩歌第一節「十字架的道路要犧牲」,
我相信基督徒是做得到,基督徒為主而活,為主而死」。
你們這班愚拙無學問的人,請問你們可以為別人犧牲﹖